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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互联网保险监管

发布时间:2014-02-18 10:45:06    作者:叶慧霖 王敏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王梓/制图

□叶慧霖 王敏

近日,淘宝支付宝平台推出“新年开工,马上加薪7%”的余额宝客户专属理财产品,宣称“抢到,一整年7%收益全年加薪”,并承诺“保本保底”。

笔者仔细浏览了宣传页面,始终看不出来这是何种理财产品;后经询问相关知情人士,方知上述产品为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

这样一个产品,其市场前景如何?7%收益率能否兑现?上述问题已有多方人士进行评论分析,笔者不再赘述。此文重点探讨的是,作为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这样销售方式是否合规?其对互联网保险发展有何影响?

“离违规只有五十米”,应当慎之又慎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万能险等产品的信息披露和宣传有诸多规定,且将网站上的说明和介绍明确纳入适用范围。对照上述余额宝客户专属理财产品的销售宣传页面,笔者发现有多处涉嫌违规,至少是打“擦边球”。

《办法》第六条,“保险公司销售新型产品,应当向投保人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而上述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只字未提“保险”字样,更不用说保险条款、说明书。

《办法》第七条,“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高、中、低三档演示新型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利益演示应当坚持审慎原则,万能险假设结算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最高限额”。但上述产品在宣传时,大张旗鼓地直接以“7%”作为预期收益率,且未有中档、低档收益演示。页面同时宣称“保本保底”。虽然以较小的字体解释,保本保的是本金、保底保的“2.5%”的年化收益率;但是对于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其含义是“7%”是保底,上述宣传容易让人产生歧义。

《办法》第八条,“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进行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不能使用比率性指标与其他保险产品以及银行储蓄、基金、国债等进行简单对比,也不得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但上述产品却宣称“约等于活期收益20倍”,直接与活期利率进行了简单比较。

对此,支付宝和保险公司可能认为,这只是销售过程的一个环节,在后续操作中会有相关提示。但笔者认为,上述产品的宣传页面,是客户购买产品前所得到的全部信息,事实上等同于线下销售过程中的产品说明书,其应该参照《办法》的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在产品宣传页面中明确包含以下内容,如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单利益及万能险主要投资策略等产品基本特征,账户价值计算方法、费用扣除及提取,犹豫期及退保等;至少要有提供相关信息的链接。但事实上,上述产品在页面宣传中,不光连保险产品的影子没有,甚至对于保险产品的专业术语都避而不用,生怕客户知道这卖的是保险产品。如对“保本保底”的解释中,使用的是“保最低2.5%年化收益率”,而不是万能险产品常用的“最低结算利率2.5%”。

对于客户而言,这款产品,作为余额宝客户的专属产品,特别是把资金转进余额宝才能预约产品的方式,等于用余额宝这块招牌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信誉上的担保。如果没有完整的风险提示,客户的脑子只有“余额宝=没风险”,任何理财产品只要余额宝敢卖,用户就敢抢。如果没有完整信息披露,很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甚至让客户产生受骗的感觉。其结果可能是,客户有风险、公司很危险、淘宝在冒险。

前事不忘,后世之师

这一幕似曾相识。银行保险曾经也有过此等现象。“本来一张A4纸打印的保单,制作成类似银行存折的红皮折页;动不动就向客户宣称,比一年定期高多少多少;藏着掖着,什么都说就是不说保险的字样。”最后的结果是,“存单变保单、保本变亏本”,客户怨声载道、银行苦不堪言、保险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事实证明,这终究不是行业发展的长久之道。

笔者不禁要问,互联网保险是要重蹈覆辙吗?

个险渠道和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是碎片化、暗箱式的,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而网销渠道的受众面广、信息传播快,羊群效应更加明显。一旦出现销售误导的个案或者产品收益与客户预期相差较大时,“盛极而衰”可能只需要短短几天。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光对互联网保险会造成打击,甚至对于整个保险行业都将造成不小的冲击。

诚然,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可以使保险行业创新发展模式、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对银保等渠道的依赖性,并且在延长销售时间、突破物理网点限制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为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对于保险行业尤其寿险行业而言,互联网保险是行业转型期面临的重要机遇。在金融脱媒时代,保险作为掌握大数法则和投资优势的非媒介型业务,完全有理由实现弯道超越,成为赢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等技术的应用,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前景广阔无垠。因此,我们要培育好、维护好互联网保险市场。而这样的培育除了鼓励和支持创新外,还要对苗头性违规问题及时出手,两者不可偏废。

加强互联网保险监管,迫在眉睫

互联网业务全程留痕的销售特点为解决销售误导问题提供一剂良方。但前提是,这样的“痕”是完整、客观、可查可阅的。但目前,不论是销售页面还是客服聊天记录,相关记录都由淘宝等平台公司掌握得最为全面。平台公司是否会配合保险监管,保险监管如何有效监管,已成互联网保险防范治理销售误导的核心议题。

淘宝等平台公司,事实上已经构造了互联网保险超市。作为“超市主办方”,不能对超市产品的问题一推了之,对“假冒伪劣”放之任之,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市场治理工作。作为监管部门,要及时研究互联网保险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的负面清单事项,尽早出台互联网保险监管细则以加强监管。作为保险公司,要正其身、提其气,把符合老百姓刚性需求的产品开发好、利用互联网技术把客户服务好,让保险业抬起头来,而不要成为“过街老鼠”。

通过“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和“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行业文化宣传,寿险行业形象已有所扭转,保险市场的各方主体都要倍加珍惜。对于互联网保险这一新型渠道而言,其承载着行业发展的未来希望,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因为,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世界,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过便不再拥有,只能“后人而复哀后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