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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平台的保险机遇和挑战

发布时间:2014-04-14 13:33:39    作者:张乾军 王嘉怡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风起云涌之后,建立在微信平台上的移动互联已经成为继传统PC端互联网之后的又一项重大革命,各大保险公司也就保险微信服务平台展开了如火如荼的竞争。

到目前为止,保险集团、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健康养老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第三方网销平台、保险媒体等110余家保险单位建立了微信平台。

险企抢滩微信渠道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微信渠道极大地补充了传统代理人、4S店、营销网点、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渠道的不足。和传统渠道相比,微信平台有自身的优势。首先,保险微信平台效率高,比传统的销售渠道有成本优势。微信平台不通过任何中介,直接面对消费者,免去了传统销售渠道的市场费用、中间环节费用、销售人力费用等。其次,微信平台极大丰富了客户接触点,增加了客户黏度。传统渠道中客户只在投保、续保、理赔阶段才会和保险公司接触,而现在客户通过手机和保险公司互动,随时可以查询相关信息和增值服务。另外,基于微信平台的承保理赔时效快、效率高,可以极大提高客户体验。传统渠道中,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材料信息需先传达到服务点,时效差,而移动互联网的高效信息传输功能可以实现手机标准化的产品购买和理赔,既节约时间,又节约成本。

新生事物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和不足。对消费者和保险公司来说,微信平台将带来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智能手机及微信服务平台的发展为保险展业提供支持的同时,也使其具备先天性不足。如信号的不稳定可能影响用户体验,移动终端的破坏与丢失、移动通讯的中断,可能导致保险信息的丢失与泄露,这些对用户都是隐形的损失和风险。

而对保险公司来说,如果微信平台的远程承保和自助理赔管理不善,很容易导致道德风险,虚假案件和虚假信息可能更易产生。同时,与移动保险相关的资料电子化、保单的生效条件、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说明义务等的履行方式与传统保险都有不同,而目前的保险法没有针对于此的相应修改,消费者和保险公司都面临着法律风险。

如何管理这些风险和不足,是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需要破解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