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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市场的“保险苦力”

发布时间:2014-08-06 09:24:11    作者:杜亮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一场不期而至的车市反垄断风暴,让捷豹路虎、奔驰、奥迪等大牌车商纷纷低下高贵的头颅,争先恐后下调整车及零配件价格。这不仅是汽车消费者的快慰时刻,也让保险公司长出一口怨气。

曾几何时,在中国的汽车市场,反垄断这把利剑总是不离保险商。近几年来,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公司屡屡遭到发改委、工商局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和处罚。处罚的理由,主要就是相关险企约定车险费率、建立价格同盟,保险业自己则称为“行业自律”。毫不夸张地说,在车险自律问题上,保险界众多人士已经到了谈反垄断色变的程度。自律吧,违法挨罚;不自律吧,恶性价格竞争会愈演愈烈,让行业深陷亏损的泥潭。

在汽车市场价值链上,汽车生产商、4S店、保险公司是三个主要的参与者。产、销、保,保险公司居于价值链末端,因为销售渠道受制于4S店,不仅要付给销售商不菲的手续费(保费的15%~30%不等);还要忍受4S店原厂配件修车的高价格。双重挤压之下,哪里还有利润可言!

随着车险市场竞争的白热化,2012年开始,车险业步入盈利下行周期,2013年继续下滑,在公布车险承保利润的49家保险公司中,除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三家上市险企承保获利外,其余46家公司全线亏损。2014年上半年,车险综合成本率已高达99.07%,逼近全行业亏损的临界点。明知是亏本的买卖,为什么还要硬着头皮干?关键是,车险保费收入比重一般占财险公司业务的75%以上,谁敢轻言放弃?搞车险的人都心知肚明,用车辆出险后的返修率换取4S店渠道的保费,这是一个两头受制于人的“魔鬼法则”:交给店家的手续费是一道,忍受原厂配件维修的高价格又是一道。

有业内人士估计,保险公司提供的修理业务占4S店修理业务的30%以上;从另一角度看,4S店渠道带来的保费也占保险公司车险业务收入的近30%,两者本是唇齿之依,无所谓高低贵贱。但现实地位上,却是天渊之别,一个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贵族”,一个却是人人都可以说上一嘴的“苦力”。这种不平等,只要看看4S店里总是有几家保险公司驻点,而保险公司的职场里从来不见4S店卖车、揽活就一清二楚了。要说保险公司也是给4S店带来大量业务的,为什么就要受其盘剥?这个问题我在经济学上想了半天,很难找到解释,只能归于中国特色了。

可怜的汽车保险商们,近几年,本来已经被4S店逼压的够苦了,无奈拾起了“行业自律”的救命稻草,却被反垄断部门盯上了,端的是进退两难。据报道,去年底给东南某省财险业的一笔罚单,金额在1亿元以上,轻轻松松就把该省财产险行业的利润抹去了。

从法理上讲,保险公司的车险价格自律无疑涉嫌垄断,但事实上它是“非暴利的垄断”,是“为了行业能够生存下去的垄断”,对消费者也不能说是有害的。保险公司的人也常说,如果不自律,行业继续搞恶性竞争价格战,没有利润支撑,又怎么能服务好消费者?这种辩解是有一定说服力的。

相比而言,汽车生产商与4S店串通价格的垄断则明显带有暴利的色彩。

今年4月1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汽车维修协会发布18种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即零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售价之比)系数。结果令人咋舌!18个车型中,系数最高达1273%,最低的也有272%。零整比平均在600%~700%,远高于国外300%的平均水平。也就是说,消费者要把爱车的所有零件都用4S店供应的原厂配件换一遍,所花的价钱可以买6~7辆新车。这一研究发现在汽车及汽车保险市场的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波,或许也推动了今天发改委全面转向反车商垄断。

作为有车一族,一点小剐小蹭本来200元可以拿下,定损定到1000元以上并不是稀奇事。这在很多媒体报道中都是有据可查的。只不过,如果是保险事故,是由保险公司买单。所以,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维修,消费者并不会太在意费用高低。但是别忘了,在你的爱车的生命周期内,还有大量的保养和非事故维修,这时候你还能不在意价格?大家也知道,在一些非4S店修理厂,零配件价格和人工费用要明显低于4S店,但一般情况下车主不会选择这种“散户修理厂”,因为总觉得原厂配件可靠、省心。于是,在缺乏有效竞争的情况下,汽车生产商和4S店一起锁定了“原厂零配件”的高价格。不是搞汽车的,哪里搞得清里面的水分?只能将信将疑、乖乖就范。有人会问,定损不是保险公司的人给定的吗?他们总不想定的太高吧?这个问题,我想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是保险公司在汽车生态圈上“依附性”的直接体现。前面讲过,保险公司要用返修率换取保费。也确实有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定损定的标准比较低,4S店不愿意修,车主只好拿到外面去修,一来不便,二来修理质量惹人闹心。当然,从小的方面讲,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与4S店的维修人员在长期合作中也可能形成某种基于个人利益的默契。这属于内部管理问题,就不必展开讲了。

对比分析来看,汽车厂商与4S店上下游合作所形成的价格垄断属于“纵向垄断”,这种垄断不仅是暴利的,而且是分散和隐蔽的。而汽车保险商们基于某个区域的价格自律属于“横向垄断”,这种垄断从目前情况看不存在暴利的情况,但表现是集中和显性的。所以发改委反垄断的板子首先打击保险公司,是较为便利的选择,因为证据易得。而从反垄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出发点看,汽车厂商与4S店的“纵向垄断”对消费者的危害更深、更广、更显著。当然,在这场汽车业的反垄断风暴中,保险公司也会是另外一个受益者。

反垄断的板子打向险企行业自律,不能说不对,但是打向汽车厂商和4S店联盟,才是真正打到了七寸上。

(作者为中国保险报副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