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新国十条”下养老保险市场发展展望

发布时间:2014-08-20 09:53:52    作者:姜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二、当前养老保险市场面临的四大难点

“新国十条”虽然给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规划出了崭新和美好的蓝图,然而立足于现实,我们还必须承认当前的商业养老保险市场面临重重难题。归纳之后,这些难题可以归结为4点:从市场方面看,养老保险市场的规模远低于预期;从产品方面看,养老保险产品的形态过于单一;从监管方面看,养老保险市场缺乏有效的协调监管;而且,盈利尴尬困扰着养老机构的发展。

(一)难点之一:养老保险市场的规模远低于预期

从市场现状来看,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呈现出“碎片化”格局,市场化程度和管理规范性不尽相同。一是2004年之后的企业年金建立了统一的市场运作模式,由获得管理资格的机构对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市场化投资运作,但截至2013年底积累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只有6035亿元,参加人数2056万人,仅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6.38%,户均资产规模不足3万元;二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管理的国家战略储备基金、个人账户做实中央补助资金、广东省部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等三项资产在2013年底的资产总额只有1.24万亿;三是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受制于资金来源困境,各地建立情况与资金管理方式差异较大,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运作;四是各地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存于财政专户,还并未纳入市场化运作范畴。所以综合来看,可统计的在资本市场上规范投资运作的养老保险资金不足2万亿,仅与2013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水平相当。养老保险市场功能的弱化,必将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险的财政支出压力。2013年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贴的额度已达到4403亿,较2012年增长近600亿元,而同期的社会养老的替代率水平并未随之增长,近十年养老保险待遇替代率水平一直不足50%,远低于制度的目标替代率。

(二)难点之二:养老保险市场的产品形态过于单一

无论是信托模式下还是在保险契约模式下,养老保险产品形态均较为单一,产品体系不够丰富,难以满足民众的养老需求。第一,在信托模型下运作企业年金业务,还未形成规范的产品化格局。在2013年3月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数已超过2300多个,投资的过度分散,是投资规模效应难以显现。2013年4月人社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推动企业年金的养老金产品化发展,优化投资组合,提升运营效率。但是,产品化格局的形成还将取决于企业年金市场上各管理主体的竞争博弈。而对于巨额的企业年金基金如何转化为退休的领取期产品,还缺乏规范的领取期产品管理制度。第二,保险契约模式下管理的养老保险产品普遍存在同质化现象,产品的功能定位和保障目标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第三,养老保险资金管理与养老服务之间,还缺乏有效的产品转换机制。

(三)难点之三:养老保险市场缺乏有效的协调监管

随着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各类金融机构的界限日趋模糊,在竞争与合作中为客户提供养老保险的资金管理服务已成为市场趋势。然而,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由于行业监管重点、信息管理制度、监管技术与监管方式不同,使得在同一市场上却难以建立起有效的协调监管机制,这在企业年金市场监管中有着突出的表现。例如,如果一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为某养老保险公司,账户管理人为银行A,投资管理人为基金、保险、证券、信托四家公司,托管人为银行B,那么此计划的市场监管就需要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协调来完成。托管银行B要对四个投资管理人所管理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并在与四家投资管理人分别核对无误后由受托人向银行A发指令,将资产净值计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在计划的管理运作过程中,企业年金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分别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闭环,两者之间相互匹配并相互制约,市场监管应主要围绕企业年金的信息流来展开。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交换规范和信息交互机制不完备等因素,还难以建立起与企业年金信托管理模式相适应的跨行业协调监管机制。

(四)难点之四:养老机构未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

养老市场的朝阳前景和盈利尴尬正困扰着市场经营主体。一方面,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应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业务需求而生的专业化运营主体,与银行受托管理年金计划的盈利模式形成巨大反差。十年来,五家养老保险公司分别通过强化投资管理业务以争取获得更多的管理费用、通过资源整合开展保险业务以获得保费收入、开展养老保障新业务等方式寻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空间,但是,在市场规模低于预期、竞争主体众多、政策导向不清晰的条件下,作为新生了十年的养老保险公司终究难以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产业的盈利也同样面临尴尬,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还处于探索过程中,还需要在有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逐步寻求适应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