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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业服务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2-12 10:43:50    作者:蔡宇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蔡宇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加强风险管理、吸引人才、提高融资能力等方面存在发展瓶颈。因此,更需要保险发挥风险管理职能,在风险保障、员工保障、资金筹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印发,在文件中,对保险业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给与了全面的政策指导。为将文件中的重大理论创新转化为生产力,行业积极行动。一系列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保险监管政策相继颁布,重要制度加紧建立完善。

2014年1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发布;12月31日,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1月,保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 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

2015年2月,保监会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级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管理评级、信用记录、行业风险差异、历史损失等情况纳入费率调整因子,利用费率杠杆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食品行业,中小企业数量众多。相关试点工作的开展,将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的中小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一批重大制度正在抓紧建设中:2014年10月14日,保监会首次完整披露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时间表,2017年—2020年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2月,发布《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征求意见稿)》,计划于2020年基本建成保险业信用体系。巨灾保险制度、保险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将进一步提升保险业的服务能力,进而进一步提高行业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

这一系列重要保险监管政策的出台,也凝聚着行业多年来实践与探索的经验总结,体现出行业发挥特长、更好服务社会的责任与担当。为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功能,需要行业进一步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就此,笔者结合近期研究工作进行了思考,以资参考。

上下联动

挖掘中小企业保险需求

由于受到资金实力、管理经验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相对薄弱,更需要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企业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管理机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及采取措施的有效性程度,对企业投保相应的险种时采取差别化费率。对风险管理措施到位有效的企业在投保相关险种时给予费率优惠,反之,提高费率或拒保并出具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书;对已经投保的企业不定期登门拜访,帮助投保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改进风险管理。开展这些工作,有助于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并将风险管理服务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发挥优势,成为中小企业成长发展的得力助手。

中小企业分布行业广泛。因此,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的风险管理服务,不仅要求保险公司对企业具体所从事的行业的风险特性进行分析研究,还要求保险公司对相关企业所处成长阶段的风险特征进行调查研究。只有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才能为企业量身定制风险管理服务方案。

跟踪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根据不同行业特性分门别类制定并更新风险管理指导手册,是对保险公司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支持的重要方式。同时,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对一线工作人员反映的企业保险需求进行系统化跟踪、整理、研究,有利于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企业需求。因此,加强保险公司机制建设,更好实现上下联动,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

创新宣传方式

提升中小企业风险管理意识

风险管理意识的提高,是企业主动寻求适合的保险产品以加强自身风险管理的前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可以为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财产安全、产品销售等提供保险服务;养老保险及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可以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相应的员工保障计划。

“新国十条”的发布,引起各方对保险业的更多关注。近期,笔者在同中小企业进行交流、介绍“新国十条”时,发现有的中小企业对保险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他们提出的有些问题是非常基础的问题,比如:“保险与保险经纪的区别”“保险除了财产保险还有人身保险”等等。以浅显的语言把这些基础问题讲解透彻,对于帮助中小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意识、自觉运用保险工具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建议创新对保险的宣传方式,组织行业力量,对基础保险产品(险种)分别制作专题宣传片,将每一个产品(险种)的功用讲全讲深讲透。

夯实服务基础

加大资源投入及资源整合

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传统的贷款方式需要一定的资产做抵押。对于资金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特别是轻资产企业,由于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抵押资产,在申请贷款方面存在困难。近年来,保险业积极探索,发展贷款保证保险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的保险产品,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果。

同时,企业的成长发展是不能一蹴而就的,需要选对正确的经营方向并持之以恒地进行投入和坚守。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追求稳定回报的特点。研究建立相应机制,由保险业提供“有耐心”的资金支持,并使这些“有耐心”的资金从长期来看得到合理的回报,将不仅有利于保险消费者得到合理的回报,更为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脱颖而出”创造了资金支持机制。

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核保人才应具备的专业能力与企业财产保险等传统业务的核保人才所具有的专业能力有很大的差别。在企业财产保险的核保过程中,考察投保企业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是核保重点。在贷款保证保险的核保过程中,需要研究行业发展前景、企业公司治理、企业产品销路等与贷款能否按期收回相关的因素。此外,长期工作在一线岗位的核保人员、理赔人员熟悉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建立相应的机制,使这些实务专家能够参与相应的投资决策、信用体系标准建设,将有利于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机制。因此,保险企业加强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

加强沟通与合作机制

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实践经验表明,发展贷款保证保险,需要政府、银行、保险等共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需要保险通过提供相应产品如信用险、保证险、借款人意外险、个人生活质量保证保险等服务于银行主业发展的方式,强化保险与银行是平等合作的金融伙伴关系;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分享机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工作。

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做法,为企业购买一定保额(如30万元及以下)的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一年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将有利于通过保费支出不高的小产品撬动、提升全民保险意识,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在灾害事故救助防范体系中发挥作用。

争取政策引导中小企业采用集合方式,即数个中小企业形成集合的方式购买员工保障计划(包括年金计划);允许中小企业以投保合格保险产品的方式建立企业年金。这将不仅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相关支出成本,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作者系中国保险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