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适应“新常态” 构建“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5-02-17 08:46:42    作者:吴晓妍 程长虹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新常态”重大战略,深刻揭示了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出现的趋势性、不可逆的新变化。保险业需深刻认识新常态,进一步增强信心,打破旧常态,适应新常态,辩证对待新时期的机遇与挑战,才能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适应变化的实际,构建发展新格局。

直面“新常态”

经济的新常态集中表现为三个特征,一是增速放缓,但实际增量依然乐观,并逐步显现从重量到重质的特征转变;二是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发展前景更加稳定,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发展的成果将会惠及更广大人群;三是增长动力更为多元,转向创新驱动,风险更为复杂,但中国经济的强韧性是防范风险的最有力支撑。置身于整个经济运行大局中,保险业既要适应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和运行规律,深刻理解、主动适应,也必须结合行业实际,实行差异化战略。

新常态带来行业发展新机遇。目前,保险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没有改变,必须继续快速发展。绝对发展程度不足与老龄化社会提早来临的矛盾凸显,保险发展不足与民众保险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凸显,经济增长速度回落,为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行业追赶经济发展的脚步创造了一个可贵的缓冲器,保险业发展依然面临黄金机遇期。

新常态需要行业加速革新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将是贯穿新常态的核心要义,保险业要加速革新升级。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迫切,政府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的需求迫切,各方面调整和变革的过程同时也是是风险释放的过程,完善社保体系、保障平稳增长的需求迫切,保险业发展从行业意愿上升为国家意旨,“稳定器、助推器”的功能作用将进一步实现。

新常态促使行业抢抓市场机遇。创新驱动带来发展资源和领域的整合及融合,保险业要抢抓市场机遇。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刺激逐渐减弱,精细化发展成为趋势,金融创新不断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受众范围,保险业发展触角将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反思“旧常态”

中国经济曾经历一段时期的粗放、激进式发展,跟随经济发展的路径,我国保险业在经过一段时期的恢复性发展后,即进入了“沸沸扬扬”的粗放式增长阶段,保险业规模迅速扩大,形成了“旧常态”的发展模式,也在此过程中,积弱成疾。

发展基础羸弱。保费规模不小,人均保障不高,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不足,依赖粗放式的发展,缺乏创新,高投入、低产出,在规模扩大的同时,风险积累、成本攀升、形象毁损,近年来行业发展过程中遭遇的困难与风险与历史时期粗放的发展模式联系紧密。

作用发挥有限。在行业多年发展过程中,注重外延式发展,忽略提高功能作用的深度和广度,导致产品同质性严重,服务领域狭窄,人才匮乏,业内恶性竞争严重,发展边缘化。距离“新国十条”提出要将保险业作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的目标差距巨大。

“雾霾”环境长期持续。重规模增长,轻环境保护;重引进借鉴,轻自主创新;重市场监督,轻公司治理,粗放式的模式长期延续,“理赔难、服务缺失、诚信缺失”等问题深为消费者所诟病,服务水平提升滞后于业务的拓展,群众对于保险业的服务能力认可度不高,行业形象不佳,加大了保险业发展的阻力。

构建“新格局”

随着人们对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既有的、粗放的发展模式无法持续,伴随变革的阵痛,经济社会发展走向转型,逐步走入新常态。经济呈现新常态,行业要有新状态,保险业适应新常态,前提是从保险业的发展实际出发,关键是要打破旧常态的发展思维,行动与思维相同步,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维持高速发展,另一方面要高质发展,构建新常态下的新格局。

高速发展是基础。不同于我国经济的高速转向中高速,保险业要实现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量化目标,要维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在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的过程中,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保险保障,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创新发展模式,更多依靠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保新国十条提出的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提升服务是核心。与经济发展结构升级相契合,保险业真正成为支柱产业,要改变粗放式发展方式,提质增效,吸引人才,留住资源,在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的良好环境下,保民生、促发展,实现集约经营,依法合规,谋求保险业的新形象,满足人们不断提升的保障和服务需求,提升全民保险保障程度。

调整定位是关键。顺应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的大势,保险业绘就发展大格局,要从需要国家向国家需要转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住新国十条等政策红利释放的时机,在国家经济发展更平稳、更科学、更有活力的新阶段,进入更高水平的快速发展通道。

防范风险是底线。应对经济社会全面改革过程的复杂形势,保险业完善功能体系,要主动适应风险因素从相对简单向错综复杂转变,既要充分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溢出的各类风险的管理功能,更要积极防范自身领域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和负面舆论带来的消极影响,实现稳中求进。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保险业既要冷静理性,不急不躁,顺势而为,又要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尽力而为,一切从实际出发,方能不断解放思想,发挥主观能动性,与时俱进,实现美好的“保险梦”。

(作者单位:安徽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