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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洪水灾害风险与管理(下)

发布时间:2015-03-12 11:22:5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前文:城市洪水灾害风险与管理(上)

□人保财险灾害研究中心

2.深圳实践

深圳市在洪涝灾害风险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具体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这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①工程措施

深圳市防洪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洪工程体系:深圳初步建成了以水库、河道、海堤、滞洪区、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为主体的防洪工程体系。雨污分流体制:2007年《深圳市排水条例》公布实施后,城市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体制。

②非工程措施

深圳市防洪工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三防指挥决策系统:深圳市建立了深圳三防预警机制、预案体系和现代化的三防指挥决策系统。防洪建设投资规划:为解决城市 “一雨成涝”的病症,深圳市制定《深圳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深圳市计划投资217.14亿元,用于防洪减灾及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洪减灾意识。

2003年以来,深圳成功抵御了暴雨40余场、台风20余次,面对多次来袭的超强台风、超百年一遇洪水,城市防洪风险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减轻灾害损失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1)深圳处于沿海地区,经常遭受强台风引发暴雨,当暴雨强度很大时将会直接导致内涝;2)深圳部分地区是自然的低洼易涝区,雨水不易自流排出而经常发生内涝;3)河流系统治理尚未完成,综合防洪减灾能力不足导致内涝。有些基础设施不仅没有超前反而滞后;4)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重视环保、违反水土保持条例的行为导致大量的水土流失淤积阻塞了原有的排水系统造成内涝;5)城市总体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不统一,建设不同步,基础设施的涉水事务在前期工作中未经水务部门审查,使得原有的防洪排涝规划落空;6)城市开发建设影响或损坏了原有的排水系统产生新的内涝;7)部分沿河的个人及单位违章建设侵占排洪空间造成内涝;8)部分现有排涝设施的建设缺乏科学论证和有效管理,暴雨期间无法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总体来讲,深圳市防洪能力仍然偏低。因此,在持续强降雨下,发生洪涝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很大。

启示

通过对城市洪涝风险管理实践的研究,总结以下四点启示。

1.加强城市工程防洪建设

城市防洪首先需要工程措施,以提高防洪能力。一是完善城市排水系统;二是适当提高城市排水标准;三是加快河流治理;四是完善城市蓄水系统;五是系统化设计城市防洪工程;六是注重防洪设施养护。城市防洪能力不足的部分原因是防洪设施的老化及损坏,应注重对防洪设施日常的保养和维护,用经济的方式提高城市防洪能力。

2.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

城市防洪应当重视非工程措施,以提高防洪效益。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二是城市建设规划要与城市防洪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城市洪涝风险评估;四是提高暴雨的预报预警能力;五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六是加大防洪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资金投入。

3.提高公众风险意识

为减少城市洪涝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注重加强城市洪涝防范的宣传和演练,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4.提高保险参与度

保险在城市防洪中能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应当提高保险参与的力度。一是充分开展城市洪水保险。根据城市洪水风险的特点,开发适合的保险产品。二是提升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公众广泛参与保险,提高保险的覆盖面,为人民生命财产提供更多地保障。三是加强城市洪水风险研究。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城市洪水风险研究,为企业和个人防灾防损及保险公司科学厘定保险费率提供参考。

应用

遥感作为一种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具有获取信息速度快、周期短、精确度高、能克服一定空间障碍等特点,可提高城市灾害风险管理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创新保险经营模式。国内外已开展遥感技术在灾害风险管理的应用实践,利用无人机、卫星对灾害发生后进行风险评估、灾情查勘,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和案例。

我国保险业积极利用高科技开展城市内涝风险管理与保险创新。2013年10月7日01时15分,“菲特”台风在浙闽交界处沙南岸沙埕镇登陆,而后台风带来的持续降雨引发了严重的城市内涝灾害。“菲特”台风发生后,中国人保财险灾害研究中心联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减灾中心,第一时间将无人机调到内涝重灾区余姚市,针对重灾区黄家埠镇开展了航拍工作,获取了重灾区域20分钟左右的高清视频,以及灾区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5景、中低分辨率影像1景等第一手资料,为人力难以到达区域的查勘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依托公司承担的国家发改委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利用中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对234,035亩余姚晚稻种植和受灾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快速理赔提供了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