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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市场定价规则逐步人性化

发布时间:2015-07-21 09:17:29    作者:张玉成 李文静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在当前的市场背景下,车险的经营能力是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的表现,由众多因素综合考量,其中,车险的风险识别能力与风险防范能力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主要体现便是定价模式,而定价模式能否在终端满足客户需要,实现人性化的定价规则是未来保险公司的重要立足点。

保险公司的传统定价模式是“保额定价”,主要通过车辆购置价核定费率,这种定价模式只对某些高风险车型业务有限制作用,但对其他大部分车型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尤其对目前市场大量存在的压低新车销售价格、抬高使用成本和维修成本的经营手段缺乏合理管控,所带来的就是保险公司赔付率不断升高,导致车险盈利能力和客户服务满意度持续下降;横向比较发达保险市场,普遍的解决办法就是从“保额定价”转变为相对客观的“车型定价”,即从车型上细分风险等级,准确判断不同车型的预期赔付成本,结合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来控制不同车型业务的保费充足率,在核保政策上加大对低风险车型的倾斜力度,对高风险车型进行严格管控,解决消费者普遍不满的“高保低赔”问题,从而车险经营更加科学和精细,并在汽车消费和汽车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基本方向就是由原先的“保额定价”转变到“车型定价”,车险市场正在逐步将车型推向定价的重要因子,这一跨越性变革,可以有效降低定价模型的复杂程度和波动性,显著提高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次项技术在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熟,广泛实用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然而在这场改革中,“车型定价”的作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厘定保费,同时商业车险产品为满足车险客户需求正在不断创新,极有可能从“车型定价”再前进一步,将更加人性化的“使用定价”结合到定价模型里面,综合厘定,这种模式类似近年来在欧美车险市场上迅速兴起的UBI新型车险产品,可以在有效识别与规避风险的同时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通过对不同车型和使用情况的细致分析,更清晰准确的为客户提供涵盖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面服务。

比如,在购买新车时,保险公司可以充当咨询师的角色,让客户提前了解不同车型的安全性能、出险频率及维修成本,帮助客户更便捷地选择到满足其需要的车型;在保险销售时,保险公司可以起到销售顾问的作用,提供更有针对性和保障性的车险产品;在用车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发挥服务指导的作用,让客户了解自己车辆的驾驶性能和注意事项,提醒客户车辆存在哪些易损、易耗配件,指导客户选择适合其车型的车辆保养方式,从而使客户能安全安心地使用车辆,维护客户权益;在置换或购置第二辆车时,保险公司可以运用数据分析优势,利用客户前期理赔数据指导购车方向,规范驾驶行为,并且更加合理的针对客户特性制定费率。

通过车型和使用人依据的综合定价模式,还可在后期为保险公司提升理赔风险管控能力。首先,保险公司定损人员通过对不同车型的充分了解,可以有效减少在查勘、核价环节中对未来赔付成本评估的误差。其次,建立车型名称标准化数据库,可为国内“车型配件零整比”的全面分析打下良好基础,从而准确了解不同车型维修成本差异,有效防止修理厂乱收费和不合理的配件价格等,从而在源头环节控制理赔支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现阶段,在车型数据库和使用数据库未全面完善的情况下,大中小型保险公司应采取不同策略以控制风险,维护行业地位,提高客户满意程度:

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而言,当前最重要的并不是急于掠夺市场份额,而是提高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拉拢优质客户,重点关注每个保单的边际贡献率。一方面对于客户群体进行分析,厘定客户本身的风险系数,例如对于驾龄高且历史出险次数少的被保险人,在其购买的新车初次投保时给予相应优惠,而对于驾龄短,或前期出险次数多、赔付率高的被保险人采取风险保护手段,重点管控;另一方面,维护车型平台,分析车型理赔数据,理性看待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带来的车险费率下降现象,不断提高对风险的精确定价能力,而不是以“保费规模为先”的思路,不计成本与大型保险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单纯依靠拉低保费做大规模来分摊成本。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重点则是稳固当前保费规模,完善客户数据平台和车型数据平台。细分客户群体,按照不同的客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对不同车型、不同客户群体制定不同的车险产品,提高用户感受。对于主营车险公司来说,可以借助其源于汽车产业的特点,利用与汽车产业链紧密结合的优势,通过汽车产业在经营中获得的数据和经验,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从经营管理实践角度来看,将保险公司车型分类标准进行统一,同时对于使用者进行归类分析,其定价结果将在行业内具有更高的参考价值,特别是对于中小保险公司,弥补了定价数据量不足的现状。而对于大型保险公司而言,完善数据体系以支撑车险发展,使车险更具人性化,融入客户生活已经成为当前时代背景下重要的任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