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中国保险报》区域版刊登的《烟台:保险创新星火燎原》(以下简称“创新”),顿觉春风扑面,耳目一新。
“新国十条”把保险业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统筹谋划,加快发展保险业从行业意愿上升到国家意志。今年4月,山东省政府也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山东保险业发展蓝图。保险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期,可是,保险业如何趁势而为,拓展其巨大的发展空间,却不是单靠政策烘托所能成就的,而是要靠保险业多方位的改革创新、多领域的努力探索才能实现。
细读“创新”一文,得知烟台经验的真谛在于“跳出保险看保险”,烟台保险业的创新举措,都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为侧重点。比如新华保险烟台分公司“保险保障+健康管理”的创新业务模式,已经从健康体检延伸到健康促进、亚健康评估及调理、功能医学、口腔诊疗、慢病管理、就医协助等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全面健康管理服务。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1+N贴心服务”,不仅能为客户提供方便及时的续期缴费、自动垫交、保单变更等基础保单服务,而且保险合同还具有保单借款功能,客户可以通过保单借款来解决使用资金的燃眉之急;客户保单还可以伴随工作生活地点的变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保单转移或申请合同异地服务。
积极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好保险职能,当好政府的“抓手”,也是烟台经验的一大亮点。“创新”一文披露的:太平洋产险烟台中心支公司为养老机构提供安全责任保险;人保财险烟台分公司通过推广首台(套)装备综合保险,帮助工业企业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转移一定风险;平安产险烟台分公司通过规划多元化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针对不同资质条件,细分客户群体,让小私营业主快速取得扩大营业规模的周转资金等等,这些创新产品事关民生、助推经济,一经面世无不受到当地政府所瞩目,企业愿意买,政府帮着推广也就成为必然。
创新是一个行业成功的灵魂,保险业也不例外。回顾过往,保险业近20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可以说都归功于创新。从行业发展历史来看,保险业既是创新的实践者,也是创新受益者。但是,创新本身是不断突破既有约束的过程,绝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从广义上讲,创新既包括产品形态、服务、渠道、营销体制等方面的改进和探索,也包括新技术的引进,客户、销售等要素的匹配,以及政策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等内容。在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保险公司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主动性,走在市场发展的前沿,不能存有“等、靠、要”的消极思想,被动等待监管顶层推动创新。
创新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别要充分关注实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关注消费者真实的保险需求,着力发挥保险的产业带动效应,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保险业参与汽车产业、健康产业、保安产业等产业链,刺激和拉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只有与需求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才是有生命力的创新,才能够为消费者、为行业、为社会带来有价值的创新。此外,保险公司在创新过程中,也应该时刻关注、深入研究潜在的风险,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