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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保险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5-09-24 10:08:53    作者:闻宝玉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农业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近几年恢复兴起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政策。不仅为解决十几亿人吃饭问题起好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且也是“民生”问题的第一要务。

惠农、强农、富农的法宝

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且也是社会发展的命脉,而“三农”所面临的风险较多而巨大。由于环境的恶化,较大的自然灾害不断频发而俞加严重。一旦遭灾,损失严重。

到2015年,我国粮食产量实现连续十二年增长,但用农业部领导的话讲,每实现一年增,心情就紧张一下、压力就增加一分。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谁也不敢保证粮食高产的常态化、永久化。一旦遭重灾、大幅度减产,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广大农民的生活问题,就会充分暴露,后果不堪设想。为破解这一难题,2007年以来,各级领导采取多种支持政策,相继出台了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各项相关政策,为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三农保险”提出了具体明确总体的要求、重点任务和支持政策,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求下沉服务重心,加强农网建设,发挥商业保险在构建农村多层次保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着力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在支农、惠农领域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由此不难看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将大幅度拓宽。在此背景下,农业保险有望继续保持高度增长。其惠农、强农、富农的作用也会愈加显现。

保险公司发展的机遇

农业保险的兴起与发展,无疑给保险公司带来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前景。

首先,政府对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保险公司发展构成重大利好。保险经纪如何更好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作用也就越来越受到重视,“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不断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提供增值服务,这就为保险业未来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机遇。

其次,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对提高保险公司的社会地位、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在开办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为了使各项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我们就必然不断加强与各级政府的联系沟通、协调,积极与政府部门进行对接。

第三,农业保险的开展,必然对保险公司的规模与效益起到助推作用。毋庸讳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规模就是生命,效益就是灵魂。而农业保险既有国家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又有广大“三农”的强烈需求,其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必将给保险公司带来无限的活力与商机,必将对提升保险公司的综合实力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

运用好政策 发挥好作用

大力发展我国农业保险,做到以下三点:

1.构建“二元化”农业保险立法体系。农业保险因风险高度集中,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高、不易预测等特点,因此,笔者建议将农业保险进行“二元化”分割,针对保险的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的扶持能力。

2.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选择政府支持下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建立专门的保险公司。遵循市场化原则经营,注重社会效益。

3.确定灵活的业务经营法律规范。我国幅员辽阔,灾害种类多样,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在经营农业保险时要因地制宜,灵活多变。确定参保方式时,应遵循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

“新国十条”的阳光照进了整个保险行业,更是给基层公司带来了许多新机遇,要珍惜政策红利,并转化为公司发展的动力。为解决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保驾护航,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作者单位:人保财险天津市蓟县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