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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杂谈:范氏义庄

发布时间:2015-11-06 11:27:18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明明

最近,舆论中在探讨一桩关于馒头的“公案”。

这些年,在全国各地纷纷出现了一种民间公益形式,爱心馒头店。最著名的,是郑州的一家爱心馒头店。去年4月份经新闻发酵之后,为很多人知晓。当时这家馒头店推出了一项爱心服务,每天为每位环卫工人免费提供5个馒头。

然而好景不长,看起来很美的一件事,却遭遇了尴尬的境遇。来排队领馒头的人越来越多,这给小店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更大的困境还在后面,一些环卫工认为店家之所以免费送馒头,是因为这笔钱环卫公司提前支付了,虽然事实上并非如此,可是避免不了人们如此去分析。于是竟然有环卫工人到店里不领馒头,而要求馒头店给他们退钱。这让店家感到心灰意冷,馒头店摘下了爱心招牌。

还有一家免费送面的小店,历经一年的爱心赠送,最终经济不支而倒闭。泛观其他的爱心馒头店,也都是在苦苦支撑,凭借着社会人士的捐助,来支持着每年送出的大量的爱心馒头。只是这样的局面能维持多久,各方人士都不抱有乐观的态度。

这类事情中,反映了很多问题,比如小小饭店,能有爱心之举,值得世人赞誉;比如分明是针对某些弱势人群的爱心之举,却被当成了免费的午餐,不占便宜白不占,让爱心所送非人;比如小的爱心,如何和饭店的经营相结合,既能维持效益,又能持续下去……道德、人心、管理等各种因素交织在这小小的馒头中。

在这种小本经营中,如何又能体现爱心,又能持久经营?如何不让爱心泛滥 ,变成人们认为的免费午餐?这就需要一种慈善的智慧,一种管理的智慧。

在中国历史中,绝对不乏这种既懂得慈善,又懂得管理的人物。比如范仲淹。

我们对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等名言非常熟悉,但是对他在慈善上做的事情,却所知甚少。

在中国的慈善史上,范仲淹也是一位标志性的人物。宋史记载其“好施予,置义庄里中,以赡族人”。范氏义庄是范仲淹于皇佑二年,第三次被贬后在其原籍苏州吴县捐助田地1000多亩设立的。义庄田地的地租用于赡养同宗族的贫穷成员。

范氏义庄拥有慈善的初心,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范仲淹的过人智慧。这在义庄的管理中可窥一斑。

根据范仲淹亲自订立的《义庄规矩十三条》所载,义庄赡济的内容包括口粮、衣料、嫁娶费用、丧葬费、科举费,此外还有义学、房屋借居、借贷等。总之,几乎涵盖了族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问题。赡济的对象是居住于本乡的族人(子弟中有外出做官的,不算在内),不分贫富,一视同仁。

这其中,对于田产、仓房管理,以及领取制度,包括虚报冒领的处罚等等,都有细致的规定。义庄还对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监督措施,对于违法义庄规矩的人,有不同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取消获得救济资格、送官等。在这一点上,上述的馒头店虽然针对环卫工人等人群,但是虚报冒领的情况迭出,最终将爱心行为拖垮。这一点,足资借鉴。

慈善机构要想顺畅地运行,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范氏义庄是以大量田地为财产基础的。在财产管理方面,义庄也有一定的制度,例如:义庄以田租为财政来源,为了公正,不许族人租种义庄的田地。义庄也不买族人自有的田地。

此外,由于范氏义庄并不仅仅是救济的机构,它还极力发展对族人的教育,力图通过科举来帮助族人摆脱贫困,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义庄的经济来源。在后世,尽管范氏义庄几经沉浮,但都因为范氏宗族重视教育,高官频出,而得以挽回。所以,范氏义庄一直到800多年后的清朝宣统年间,仍有田产5300亩,这在中国慈善历史上,堪称奇迹。

所以,无论多小的义举,其实离不开智慧的管理。有智慧的义举,能真正的救急,也能够长久的救急。

(作者为中国保险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