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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6-02-23 11:08:46    作者:彭远汉 杨建国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2015年12月24日,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人民银行、全国总工会等22个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针对违法失信的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达成共识,联合发布了《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的对象、惩戒措施、法律依据等,从多角度、多方面形成上市公司诚信激励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资本市场基础。

坚持齐抓共管

《备忘录》从联合惩戒的对象看,包括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市公司收购人、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的交易各方。其中,专门明确提出,惩戒对象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主。

一是要依法惩戒。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依照《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处理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并依法公开违法失信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是要依规惩戒。证监会要定期向备忘录各签署单位报送属于联合惩戒对象范围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身份基本信息,各单位要根据上述基本信息将对相关机构或者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汇总提供给证监会。

三是要视情惩戒。各单位要将证监会提供的信息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参考,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也可视违法失信行为情节的轻重,依法对违法失信的当事人实施惩戒。

四是要从严惩戒。证监会要在行政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检查以及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情节认定等工作中,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失信信息实施失信惩戒或者重点监管,定期将失信信息使用情况和惩戒结果反馈各单位,并汇总后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

实施多措并举

在联合惩戒措施上,《备忘录》明确了包括限制发行企业债券,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参考,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参考等16条具体措施,既严格依法依规,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行性。

一是要限制发行。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发行企业债券;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要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以及参股、收购商业银行的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的依据或者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保险公司审批的依据或者参考。

三是要限制激励。对违法失信的境内上市公司,限制其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对违法失信的境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限制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

四是要及时曝光。将违法失信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证监会在门户网站公布违法失信信息的同时,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协调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

综合治理失信

《备忘录》要求22家合作单位既要密切协作,又要各负其责,积极落实《备忘录》中的各项工作,制定违法失信信息的使用、管理、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2016年正式实现上市公司违法失信信息的推送,依法依职权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是要信息共享。证监会在向各单位通报违法失信当事人的违法失信信息时要注明决定作出日期及效力期限,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施惩戒或解除惩戒。

二是要持续管理。22家签署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等决定,被行政复议机关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违法,或者被司法机关裁判为无效或者撤销的,要在复议决定、司法判决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撤回违法失信信息,同时将该情况向有关部门予以通报。

三是要落实见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期货交易所、协会等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作为失信信息,证监会一并向各单位通报,供各单位参考。

总之,通过严厉的联合惩戒,使诚信者乘“市”而上,使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