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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保险 右手公益

发布时间:2016-10-27 11:05:57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明明

保险不是做慈善。这是需要向行业内外不断强调的一个观点。

有这么一种误解,认为保险业做的是慈善事业。为什么呢?因为在有的人得了大病倾家荡产的时候,保险去送钱了,殊不知,那是因为人家之前买过了保险;也因为有的人在各种交通事故中车或者人遭受了损失和伤害,保险去送钱了,殊不知,那也是因为车和人买过了保险;也因为有的企业在火灾、洪水等灾害中遭受了巨大财险损失,保险又去送钱了,殊不知,那是企业买过了相关保险。

诸如此类,都是只看到保险理赔的结果,却没有看到承保的付出。保险理赔是一种果,而投保的付出和风险意识,是因。如果没有看到投保行为,只看到理赔结果,不免会认为保险是救苦救难、扶危济困的慈善或者公益行为。而事实上,保险虽然也救苦救难、扶危济困,但其性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环节,是一种商业行为,并不具备太多的慈善或者公益性。

基于这种偏颇的认识,保险业在很多时刻都显得很无奈。例如说,在农田发生大面积灾害时,地方政府会让保险公司多赔付一些,哪怕对方没有投保;或者说,在各种理赔的纠纷中,无论保险公司占理还是不占理,一旦站到法庭上,一般都会以败诉告终。这就是相关部门认为的,保险应该无条件的帮助弱势群体,无论有没有保险契约或者有没有超出契约的责任。

所以,保险不是做慈善,不是做公益,这个观点要不断去强调。但是这并不妨碍保险人自己做公益。

近年来,保险业对于公益活动的热情很高。有的以公司为单位,总公司出点子,全国各地分支机构一起行动,捏指成拳,形成合力,或者帮助地震孤儿,或者寻找抗战老兵,或者支教希望小学,或者献血卫生事业,各种对社会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一次次引起了广泛关注。也有的以团队为单位,一个营销团队,或者一个党支部组织的公益活动,定时定期定点,形成一个公益的小品牌,如去养老院看望老人,如去孤儿院慰问孤儿,或者捐助贫困学生,等。有的也以个人的名义,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事情,这种事在行业中比比皆是,也不必一一列举。

一手做的是保险,一手做的是公益。应该说,做公益需要花费一定的金钱,也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那么有人会怀疑,这样会不会影响到保险的事业?二者应该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凡事要有个度,保险是主业,公益是业余的行为。既不能为了主业,放弃公益;同时也不能因为做公益,耽误主业。毕竟保险人也担负着为被保险人服务的责任。也就是说,做保险要尽职尽责,做公益要尽心尽力,如此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保险人在做保险的过程中,寻找到了做公益的机会。一则是保险人接触的社会面更广泛,与医疗、卫生、教育、汽车等等行业的人皆有接触,信息灵通,哪里需要帮助、哪些人需要公益,他们知道的最多;二则他们有机会直接接触弱势群体,在保险理赔的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贫困人口,或者低收入人群,他们需要保险来保障就医、生产、生活等,同时也需要公益的帮助,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保险的贫困人口来说,需求尤为迫切。

同时,保险人在做公益的过程中,通过接触到贫困人口的生活境况,可以更深刻的理解保险的内涵,无论对于保险的销售、服务都会有一个质的提升。

这种双向的意义,造成了保险和公益的相互成全,用公益推动了保险价值的回归,让保险姓保更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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