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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定价权何不还给市场?

发布时间:2016-11-14 08:23:04    作者:赵广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赵广道

交强险承保端连年亏损的问题可谓名副其实的老生常谈。但老生常谈也得谈,毕竟,问题还没解决。

11月11日,不断刷新的网购成交新记录冲淡了当天披露的交强险数据。但过去10年,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538亿元的消息也曾一度呈现刷屏之势。对这一数据,业内人士或许仅仅会心一笑,个中滋味不想言说;而普通老百姓则更多的是惊讶和诧异——“交强险亏损还能每年都打折?”

先从老百姓的感受说起。其实,与10年前交强险刚刚推行时相比,老百姓对交强险似乎变得更加“无感”。尤其是在商业车险改革全面推行之后,全国绝大部分省市的车主,通常只要出险2次(含2次)以上,续保时保费基本都会回归到基准保费水平,甚至更高。而在北京,同样出险2次(含2次)以上的, 只要是单方责任,依然可享受折扣优惠。两相对比,让老百姓接受交强险持续亏损确实有点难。

但从业内人士的角度看,交强险承保亏损却是不争的事实。虽然过去3年间,得益于资本市场的良好表现,交强险的投资收益弥补了承保端的亏损,整体经营利润连续3年实现微利。但投资有风险,投资有波动,只要承保端亏损的情况不解决,一旦行情波动,还是要亏。至于亏损的原因,业内其实早有共识: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的经营模式,以及因各地人伤赔偿标准差异过大导致地区经营失衡。

而亏损的原因也完全可以回答老百姓的疑问。一方面,政府定价、市场经营,直接的结果就是,交强险的费率厘定主要由政府主导,且同类车型相同价格,保险公司不仅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定价,还不能拒保,面对高风险客户只能承受亏损的后果。另一方面,商业车险每出险一次,保险公司都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款,但单方事故时,车辆即使多次出险也不需要交强险支付赔款,所以,相应的也就不需要调整交强险的保费;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交强险背后庞大的商业车险市场诱惑,亏损的交强险依然会是保险公司必争之地,所以,能给的优惠一点也不会少。

对此,业界、学界专家通常首先会给出“代办制”或者纯市场化运作两种交强险经营模式改革的方向性建议。专家认为,对于交强险这类强制性、公益性的险种,或者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由政府支付代办费,公司代收保费,盈亏由政府承担;或者提高交强险的市场化程度,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次优方案则是在经营模式短期内无法实现突破的背景下,应先尝试完善费率调整机制。一方面可在充分考虑各地风险差异的基础上,对交强险实行分省定价,在区域内实现风险与价格的匹配,逐步实现总体的盈亏平衡;另一方面则可参考商业车险车型定价的费率厘定模式。

但无论上述那种建议,其落地的难点和当前交强险承保端持续亏损的痛点实际上都是一致的,都要首先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问题。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的观点,对交强险未来的路径选择颇具指导意义: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在当前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汽车投保率已从2005年末的58%提高到2015年末的92%背景下,交强险的全面市场化值得尝试。毕竟,市场化的经营不仅有助于更好地推进区域差异化费率体系建立,还将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进而更好地控制交强险的运营成本、更好地保障车主和受害人的权益,最终实现交强险更加丰富的社会功能。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