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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杂谈:谈“逼捐”

发布时间:2017-08-17 13:29:51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黄明明

九寨沟地震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合力救灾的同时,不少机构和个人都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献出自己的爱心。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纽约多个侨团发起为四川九寨沟震灾捐款活动,帮助灾民尽早度过难关。当地时间8月12日,美国福建工商总会募捐,成员当场捐出2万余元(美元);美国安良工商会发动旗下13个侨团一同捐款,并在华埠呼吁侨胞援助灾区。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肯德基、必胜客等餐厅向四川九寨沟地震灾区捐款人民币400万元。在TFBOYSAliveFour四周年演唱会南京站上,TFBOYS组合宣布已通过微公益平台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捐赠100万元支持九寨沟灾区。而一名九旬老党员王彦忠来到梦溪社区,把自己今年的尊老金600元全部捐给九寨沟地震。

捐款的数额有多有少,捐款的机构有大有小,捐款的人们有老有少,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让人感动,也值得人们学习。必须要看到,对于企业来说,捐赠是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个人来说,捐赠体现了个人的爱心。这种捐款捐物的行动是值得提倡,但是必须要发自内心、出于自愿。强迫别人捐款的行为,被舆论称之为“逼捐”,是非常错误的一种做法。

近日,因为电影《战狼2》备受关注的演员吴京就陷入被“逼捐”的漩涡。他在九寨沟地震后,发微博祈祷震区平安,很多网友在后面留言声称,“那么高的票房、那么高的利润,吴先生打算分多少钱给灾区?”“赚了中国同胞十个亿,现在四川同胞有难了,吴京同志总得捐上一两个亿表一下态吧”。

这种言论甚嚣尘上,对于吴京产生了莫大的压力。事实上,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吴京已经通过壹基金捐赠100万元。然则,也有很多冷静理性的人们,对于这种逼捐行为进行了反对,对于逼捐现象进行了反思。

逼捐的做法并非刚刚出现。“逼捐”是社会中一直存在,而在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捐款中凸显的社会现象。“逼捐”是道德评价的不合理反映,是社会正义的不合理体现,是对企业和个人道德义务的不合理诉求。

201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而逼捐的行为,恰恰是利用道德绑架,从而去指使那些处于光环中的企业或者名人们去做与他们财富相匹配的捐赠。分析认为,逼捐不仅在道德上站不住脚,而且对慈善业非常有害,会毒化慈善业健康发展所需的文化和舆论环境。逼捐者用以支持其行为的理由是可以逼出更多的捐款,事实上帮助了受助者,但牺牲整个慈善发展环境去换取一时的捐款增加,无异于杀鸡取卵。

事实上,很多成熟企业,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套慈善活动的制度和做法,在灾难面前,一般来说都会发挥自己企业或者个人的力量做出贡献。只不过,有的企业过于低调,或者说他们对于灾区的贡献以非金钱的形式做出,这些,都不是在网络上可以看到的。这也正是成为了别有用心的人攻击点。如果换个思路来说,这些企业和个人如果对于灾区做了贡献,何不说出来,弘扬正能量的同时,也避免了很多麻烦,省得落入再次被逼捐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