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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保险路在何方?

发布时间:2017-08-22 10:16:28    作者:孙祁祥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孙祁祥

脱虚向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企业的发展,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在这个过程中,科技金融无疑可以扮演重要角色。这是因为,一方面,在影响、决定经济发展的众多变量中,科技无疑是最重要的变量之一;另一方面,科技产业本身的发展又离不开金融强有力的助推。没有金融资本的支持,许多科技成果很难完成从科学研究、试验开发到推广应用的全过程。

相对于一般企业来说,科技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命运”无外乎有两个:一旦成功,将产生大大高于一般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一旦失败,将损失惨重,即所谓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由于高科技企业特有的研发费用高,技术人才比例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高等特点,其融资需求相对也很大。

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来源通常有风投、创业板市场、科技基金、PE、银行等渠道。但从现实中我们可以观察到,高科技企业高风险的特性与银行业以资金的安全性为第一要务的特性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缓解这个矛盾的思路之一就是我们在发展科技金融时,再加上另外一个领域,即科技保险,由此形成产、融、保相融合的经营模式。

科技保险是以与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科技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或健康、科技企业对第三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创新活动的预期成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科技保险在转移企业风险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它适合各种类型的科技企业以及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可以覆盖各个环节,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所面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研发中断、民事赔偿、侵权责任、融资等各种风险。从理论上来说,有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风险管理的手段---保险的加入和由此提供的保障,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难题。

2006年初,保监会和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此启动了科技保险试点工作。部分试点地区出台了相应的补贴及配套政策,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保费支出享受税收优惠、参保企业科技项目优先安排立项等。首批享受国家税务优惠政策的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6个险种。在过去十余年的时间里,科技保险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推开,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来看,效果不明显:科技保险的覆盖面很窄,投保率还很低。据保监会2014的数据表明,参保科技企业不足全国科技企业总数的3%。截至2016年底,科技保险的保费收入77.66亿元,占全国原保费收入3.1万亿元的0.25%。

作为良好的风险保障机制的科技保险为什么也是“叫好不叫座”呢?这无疑有科技企业对保险认知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由科技保险本身的特性所引起一些相关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所造成的。

科技保险也是保险的一个险种,因此,它的经营无疑也应当符合保险经营的一般原则和规律――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保险机构能够承担的风险应当大致符合“可保风险”的条件,即损失发生的频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其严重程度很高;具有大量的风险标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科技保险所面对的是科技企业。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科技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既有共性,也有特性,而正是这些特性对科技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首先,科技企业的“小众性”使得保险机构很难运用“大数定理”的原则来“熨平”风险程度。不像传统行业那样,科技企业通常以“新、奇、特”立足,其核心技术在支撑起其独特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使得承保“大量、相似的保险标的”这一保险业有效经营的基础相对失效。其次,科技企业创新过程的复杂性使得它们面临的风险更大,而且,由于这些风险几乎都是“新鲜出炉”的,没有历史数据,损失等发生的概率难以确定,险种定价成为难题。再次,科技企业技术的专业性使得信息不对称问题比一般领域的保险更为突出,保险机构由此面临较大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科技保险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做的好的话,对科技的发展会产生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从企业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来看,未必是一项符合商业利益的决策。因此,仅期待商业机构的自主选择,科技保险恐难很好地得到发展。

鉴于科技保险的特性、功能和作用,我认为只有政府、研究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各方面通力合作,才能使得科技保险这一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得到更好的发展。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大力支持建立科技保险基金;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保险的税优和补贴的支持力度,用“看得见的手”来扶持“看不见的手”,由此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研究机构要在认真分析研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科技创新过程可能产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信用以及投资等风险进行研究,为全面开发高新技术保险产品提供有效的依据。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广泛收集数据,共同研制、开发、推广科技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应当履行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关注科技创新带来的各种风险,努力为科技企业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

科技创新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腾飞的助燃剂,科技保险是科技创新的助推器。如何通过良好的机制实现产、融、保的结合,通过科技保险这一风险管理的最佳手段来促进、保障科技创新,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由此推动中国经济健康发展,无疑是政府和保险行业应当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