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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心一圈”健康保险创新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8-09-04 08:42:44    作者:张友琴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张友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商业健康保险如何在解决这一社会主要矛盾中更加积极有效地发挥好职能作用?根据实际,在辖区内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划出一定范围,形成“一心一圈”空间发展布局,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示范区(下称“示范区”)建设试点,在促进区域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发展的同时,有效带动当地及周边相邻地区相关产业综合协调发展,无疑值得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

王梓制图

首先,必须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目标是前进的方向,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前提。

在指导思想的确立上,就是要抓住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和保险服务业的有利政策机遇,以开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服务医疗制度改革、分诊医疗和医疗保障等政策推进为契机,坚持“大健康”理念,围绕开展“健康城(路、街)”建设,积极有效地发挥保险业在应对各种自然和意外风险、化解多种矛盾、保障民生福祉、助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健康保险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健康保险服务业,使其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以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从而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在创建目标的确立上,要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引进、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以健康保险为主的金融人才,形成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保险、再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组织聚集。通过实现保险产品和医疗事业、保险资本与医疗产业的“两个对接”,以及产品、服务、合作和理论的“四个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健康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努力形成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水平一流的健康服务产业体系。

其次,要规划好“示范区”的空间布局和发展定位。

一是要规划好“一心一圈”的空间布局。所谓 “一心一圈”,即是根据区域实际规划形成的健康保险产业空间发展格局。“一心”为辖内医院(乡镇一般为中心医院,县城为县立医院,省市为重点医院)所在地及其周边多少公里以内的区域。“一圈”为区域内的一定范围,如××城、××路、××街和与所在地相关楼宇形成的“圈”型布局。

二是要从战略、功能、区域上对“示范区”做好定位。在战略定位上,要确立“示范区”在健康保险区域中心的领先地位,使其成为保险金融资源的集聚地、人才高地和创新基地;在功能定位上,将其打造成聚集各类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检测等保险元素的汇聚中心,形成保险产品丰富、保险机构众多、保险人才聚集、保险资本雄厚和保险理论创新的健康保险服务体系,成为保险产品和医疗事业、保险资本与医疗产业充分对接的健康服务和资本合作平台。在区域定位上,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保险金融中心,以带动当地及周边相邻地区健康产业发展,使其影响力逐步辐射扩大到所在省市和全国。

第三,创新建设举措,加大工作力度。

(一)完善医保体系,保障民生需求。一是通过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各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经办,优化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流程,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二是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关系。三是扩大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覆盖面,探索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探索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针对下岗工人、失独老人、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群体的养老和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用地保障,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强化产品创新,扩大市场供给。第一,加大税优健康险宣传,简化工作流程,促进税优健康险落地见效。第二,推广老年人意外险试点,以政府购买保险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第三,根据多元化需求,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检查检验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开发药品不良反应保险,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补偿在职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第四,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不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三)借力资本功能,促进服务升级。第一,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投资健康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医疗产业和支持小微医疗企业发展。第二,支持健康产业开展科技创新,成立天使、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突出产业融合,加快“示范区”建设。一是探索建立大病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基础数据积累和分析,逐步建立健康保障大数据信息平台。二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运营模式,促进保险经营管理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鼓励保险机构引进国内外保险先进经验和技术,结合当地自身优势,发展多样化的特色型、功能型、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发展特色保险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逐步实现由外延式为主向内涵式为主的发展转型升级。发展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新型保险机构,形成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三是引进专业保险机构在辖区落户。支持设立全国性保险法人总部或者区域性总部以及产品研发、技术服务、人才培训、后援支持等后台中心;支持保险机构在辖区设立省级分公司;积极引入管理先进、专业突出、实力雄厚的中外资保险机构;有序健康发展专业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风险防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辖区行政首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委、卫计委、财政局、金融办、招商局和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域健康保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区域现代保险服务业创新发展和“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加强与保险监管和金融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对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确保“示范区”建设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策措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主动将保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创新和风险管理的总体格局,加大对保险创新的财力支持、政策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改革财政支出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途径完善公共保险产品提供方式。三是完善配套设施。对“示范区”建设土地、空间和功能进行统筹规划,完成顶层设计。整合区域内现有优质楼宇资源,推动以健康保险为特色的主题开发,为健康机构和保险金融企业入驻发展提供集聚空间。对设立(迁入)总部或者区域总部的境内外保险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办公用房给予相应补贴,并在保险机构高管人员、高端人才户籍管理、个人医疗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保障。四是加强风险防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稳步开展试点,并做好对各类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作者单位:湖北省保险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