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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参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可双赢

发布时间:2018-11-01 08:59:5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李心愉

10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的优势,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通知》表明了银保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的态度和政策导向,同时也为保险资金提供了重大的机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国际国内诸多宏观因素的叠加影响,我国股市出现了明显的波动和下滑。股市的持续下滑导致近千只被大股东质押股权的公司股价跌破质押预警线,近600只跌破平仓线,近10只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凸显。股权质押融资涉及金融市场多方主体,它一端连着金融机构,另一端连着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同时还与实体经济个体密切相连。股价跌破质押预警线将造成大股东资金流动性紧张,倘若大股东股票在二级市场被强行平仓,则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或没有实际控制人的局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将产生不利影响。由于上市公司通常在实体经济产业链条中居于核心地位,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很有可能进一步影响产业链上下游其他企业。有鉴于此,股权质押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宛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给整个股票市场笼罩上了恐慌的情绪。尽管经济增长、就业、物价、国际收支、企业利润、财政收入、劳动生产率等主要指标所显示的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状况均处于合理的区间;平稳操作的货币政策、初见成效的金融结构性去杠杆和趋于理性的机构投资行为等现象均表明我国的金融体系整体处于稳健状态之下,但股市仍然出现了与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基本面严重脱节的现象。一方面由于股权质押带来的流动性紧张通过宏观流动性宽松短期内难以缓解,另一方面由于股权质押杠杆率较高、涉及的面较大,靠市场力量出清不易,因此,从防范金融风险角度看,必须阻止股权质押风险继续扩散。银保监管部门以化解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问题为抓手和切入点,对于纾解当前市场恐慌情绪、维护金融市场安全无疑将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投资理念,具有引导市场理性投资、稳定股票价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责任和义务。与其他资金相比,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具有追求长期、安全、稳定回报的内在要求,因此,在保险资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中,权益投资因其长期平均收益率较高而成为重要的收益来源。通过设立专项产品形式,保险资金为那些由于股权质押而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但是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既是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同时还可达到扩展权益投资空间,获取较高资金增值的效果,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据悉,某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完成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专项产品的储备工作,目前正在走流程,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很快面世,有望成为首只险资专项产品。

需要强调的是,若要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真正得以落实,保险资金在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时,首先必须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坚守价值投资理念。按照《通知》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采取设立专项产品的方式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的交易方式参与化解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等,并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等方式平稳退出。采取专项产品的方式入市可以防止直接交易中某些保险机构利用政策放开进行短期频繁买卖、大额投资等非理性行为,避免出现与政策目标背道而驰,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反而扰乱市场、增加股市波动的结果。由于专项产品的规模数据可以随时掌握,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一些疏漏事宜,监管层也可以即时发现并干预,通过窗口指导等方式即时修正。这相当于为险资自身的安全性以及发挥其资本市场“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安装了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采用专项产品的方式入市虽然可以避免上述问题,但要真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还需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的投资范围设计出具有吸引力的组合类专项产品。虽然对于那些满足《通知》要求资质的保险资管公司而言,组合类资管产品已是一种较为成熟的业务,目前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的规模已达数千亿元,但如何设计出具有合理封闭期和产品存续期、可以有效控制各类风险、能够获得稳定收益并实现平稳退出的组合产品仍然颇具挑战。例如,现在的资管产品多是净值型的,而保险资金往往更加青睐有固定保证收益的产品,那么如果参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的专项产品能够解决好净值波动的问题,产品就有吸引力。如果能够在产品组合中更多的包括质押盘里具有较高固定分红的那些股票,也将有益于产品形成稳定收益。因此,保险公司应综合考虑自身实际,自主审慎选择投资标的,在组合产品的构成、形式上等方面有所创新。

当前中国经济仍处于“三期叠加”阶段,一些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面临着暂时的困难,但公司质量正在改善。另外,股市的调整和出清,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和一行两会正在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等,都在为股市长期健康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投资机会。从全球资产配置来看,中国正在成为最有投资价值的市场。保险资金应把握机遇,敢于担当,快速行动,不负众望,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的投资优势,在推动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