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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助力扶贫攻坚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05 09:32:53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苏桂玉 柯雪咏 黄涛 苏清裕

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目前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作为金融扶贫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刻,虽然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独具优势,保险业助力扶贫攻坚对整个国家、社会以及保险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总体贫困状况

困扰发展中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贫困问题,如何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目标及战略要求。目前我国总体贫困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贫困人口规模大,脱贫任务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断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人口显著减少。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人口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5575万人,比上年减少1442万人。2015年,共有4903.2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517.5万人。全年资助5910.3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2018年2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 2017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增长。尽管我国近年来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十分亮眼,但离实现我国“2020 年完成脱贫攻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战略目标,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第二,贫困人口、地区分布相对集中。我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这些地区大多自然环境恶劣、交通条件不便、产业发展滞缓。经济落后,一方面造成贫困地区人才流失、人员大量流动,青壮年外出到东部发达地区务工、求学,有的甚至在当地安家落户;一方面外部资源输入有限,脱贫难度大。当然,有些沿海地区,也有存在相对贫苦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第三,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不足,难以跳出贫困恶性循环。据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显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超过92%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贫困人口本身就难以维持生计,因此对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由此导致贫困人口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技能,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难以凭借自身的努力跳出贫困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个别地方“年年扶贫年年贫”的困局出现。

第四,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我国每年实现脱贫的人口数量多,但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在个别贫困地区甚至出现“脱贫-返贫-再脱贫-再返贫”恶性循环的情况。根据《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2)》数据显示,我国西部部分地区的贫困人口平均返贫率为15%-25%,个别地方甚至高达30%-50%,还出现过返贫人口超过脱贫人口的现象。 如何保持脱贫成果,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研究的问题。

保险参与扶贫攻坚的必要性

第一,保险能够为贫困人口提供风险保障。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维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应运而生。例如春秋时期孔子提出的“拼三余一”,重视储备粮食以应对灾荒;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的条款;这些都体现了扶危济困、互助共济的保险理念。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来。风险无处不在,无法避免,意外往往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损失,尤其是对家庭的经济支柱,会起到毁灭家庭的经济生命作用。而保险则可以通过赔偿等手段降低经济损失,转嫁风险。

第二,保险能够有效防止因灾、因病致贫和返贫。造成贫困的原因非常多,地理位置、气候、一次猝不及防的意外、一场大病、自然灾害、家庭缺乏劳动力等等都可能成为原因。根据相关报道,至2016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553万户,涉及734万人。2016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是4335万人,比上一年减少1240万人;看着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在减少,但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比例却在持续增加。

国家扶贫办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人口在全国贫困总人口中的占比超40%,因灾致贫人口占20%,因学致贫人口占10%,因劳动能力弱致贫人口占8%,其他占20%。近年来,重大疾病已经成为普通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成为脱贫路上最大的拦路虎。虽说我国已有城镇居民医保和衍生出来的大病保险,但一病致贫的现象仍比比皆是。保险是专门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对因灾、因病等因素,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第三,保险能够起到杠杆作用,放大扶贫资金的效能。近年来,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供给不断加大。但就各地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来看,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优化。目前,我国扶贫资金大多是政府进行扶贫款的发放,但这一模式的作用是有限的,且容易造成贫困人口的依赖思想。把扶贫资金的一部分拿出来购买保险,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可以更好的放大扶贫资金的效用。例如德化县政府部门为县内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人口购买小额意外险,只是拿出扶贫资金的一部分出来投保,不需要增加额外投入,就能为贫困人口带来保障,在更大范围内转嫁风险,减轻家庭负担,减少家庭费用支出,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促进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

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保险在助力扶贫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历史经验积累不足等原因,当前保险在助力扶贫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都习惯自己承担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且不少贫困人口认为购买保险需要增加家庭支出,对保险存在负面心理;另一方面由于保险普及程度低,对保险认可度不高,一部分人对保险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赔,如果告知某些情况下不能理赔,就是“骗子”。

二是保险产品过于单一,保障覆盖面不够。从目前现状来看,在全国各地的保险扶贫模式、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大部分保险产品主要还是以防范自然风险为主,例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

三是激励机制不完善,保险机构参与扶贫的主动性不高。我国对保险主体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和政策还不够到位,因而不少保险公司对于投入大、见效慢、利润薄的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性不太高,加之在一些财政不足的县区,县区级财政补贴的缺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四是缺乏专业的人才,影响保险扶贫工作开展。人才紧缺是整个保险业的普遍现象,保险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专业知识的掌握度不高、业务方面的不熟悉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当前不论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保险扶贫攻坚,对于意外伤害风险的关注都不大,而在致贫因素中,因意外致贫、返贫的情况也很严峻。针对意外伤害风险这一制度的短板,中国人寿德化县支公司针对贫困人员推出了小额意外险,保障其在日常劳作中意外伤害、疾病、医疗等突发事件的需求。2016年德化县支公司推出小额意外险,人均保费30元,人均保额为19000元,其中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身故金10000元;因意外或者疾病住院治疗,可赔付一天50元的住院津贴,最高可赔付9000元。得知此消息后,政府部门出资为德化县内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人口购买保险,2016年底及2017年初共承保5617人,2017年共赔付身故金及住院津贴54200元。2018年德化县支公司在原有的保险责任下,添加意外伤害费用补偿责任,人均保费50元,人均保额提高到36100元,其中意外身故保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额3500元,住院津贴12600元,一天70元;2018年共赔付身故金住院津贴及医药费160847.28元。如:

林先生,正值壮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和睦,过着幸福的生活。 2015年一场意外打破了这个幸福的家庭,林先生在家中擦洗玻璃时不慎从二楼阳台摔下,颈椎受伤造成截瘫,长期需要在医院康复治疗;前期治疗时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甚至负债累累。其妻子在本地陶瓷公司打零工,除了林先生的医药费,还要负担小孩的教育费用、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家庭十分困难。2016年政府为其在德化公司投保小额意外险,林先生的医疗费在扣除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和民政补助外,还额外到德化公司理赔住院津贴,这样自付部分就相当少;虽然住院津贴不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轻林先生的家庭负担,减少费用支出。

苏先生,老年丧子,身边只有身体病弱的妻子相依为命,2018年苏先生在外出寻找牛的途中不慎跌落山崖不幸身故。身故发生后,德化公司接到村委的报案,迅速组织人员上门协助苏先生的家属备齐了理赔所需要的材料,提交理赔申请;收到相关材料后,柜面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确定事实清楚,属保险责任范围,根据约定将20000元身故理赔金及时支付给苏太太。收到赔款后苏太太动情地说,感谢政府、感谢中国人寿,老伴一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子女也不在了,我自己身体又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低保,这笔理赔金对我来说也是一笔生活费,暂时不需要为生计发愁了。

解决方法

第一,各级政府要将保险扶贫纳入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重大危机应对机制和平安建设体系。要确立政府在保险扶贫中的牵头地位和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调度财政资金、民政资金、扶贫基金、保险等扶贫资源;要定期督促和检查保险扶贫工作进展,营造真抓善管、齐抓共管的保险扶贫工作氛围。

第二,要提高贫困地区风险防范意识。推进保险扶贫,首先要强化乡镇政府、村两委和贫困户利用保险工具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其次要广泛宣传动员,打造积极主动支持保险扶贫的大环境。一方面充分挖掘、收集和整理保险扶贫的典型案例,让在保险扶贫中受益的贫困户、贫困村、企业和政府现身说法,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同时,制作影视专题片、专项报道、专题广播、宣传手册,在贫困地区滚动播出。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贫困地区的投保意识,合理引导、扩大政策性保险在贫困地区的参保范围。一方面实施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广西防城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精准扶贫专项方案”、河北阜平“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等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围绕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提高地方政府认识水平,活学活用,增强工作能力。

第三,开发配套扶贫保险产品。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身定做保险扶贫产品。例如贫困地区对健康保险需求,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针对我国贫困人群易发多发的重大疾病,为贫困地区政府和贫困人群分别开发适合的险种,让贫困人群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险项目基础上,还可享受商业医疗保险救助,强化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最大范围降低贫困人群大病自付比例;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政府部门可将扶贫资金适当转化为保险保费,发挥保险杠杆的作用。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保费,积极争取由政府全额补贴参保。

第四,继续推进保险与信贷形成合力,在确保降低贫困人口贷款门槛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贫困人口向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因其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弱,且放贷机构考虑“烂账”风险,贷款往往较难下发;目前德化公司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机构合作推出国寿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这是一款专门为小额信贷量身设计的保险产品,不仅能够有效减少贷款机构的经营风险,也能提高借款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借贷双方压力。

第五,完善人才交流培养机制,提供人才支撑。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要重视对保险人才的培养,为打赢保险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巩固和深化保险干部到贫困县挂职锻炼,安排新入职保险员工到乡镇及以下保险分支机构锻炼,为贫困地区发展保险扶贫注入新鲜血液。同时,选派地方政府年轻干部到保险机构交流锻炼,增强地方政府运用保险工具助推脱贫攻坚的机构能力。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关键任务。金融扶贫,保险先行。 在扶贫工作中引入保险机制,有利于统筹利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用、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保险业助力扶贫攻坚研究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7-05

□苏桂玉 柯雪咏 黄涛 苏清裕

贫困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尖锐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目前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作为金融扶贫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

我国的扶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刻,虽然总体扶贫形势良好,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及返贫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工作仍旧艰巨。保险凭借自身职能在扶贫攻坚方面独具优势,保险业助力扶贫攻坚对整个国家、社会以及保险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总体贫困状况

困扰发展中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贫困问题,如何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目标及战略要求。目前我国总体贫困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贫困人口规模大,脱贫任务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断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贫困人口显著减少。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人口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5575万人,比上年减少1442万人。2015年,共有4903.2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517.5万人。全年资助5910.3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2018年2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 2017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增长。尽管我国近年来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十分亮眼,但离实现我国“2020 年完成脱贫攻坚,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战略目标,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第二,贫困人口、地区分布相对集中。我国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这些地区大多自然环境恶劣、交通条件不便、产业发展滞缓。经济落后,一方面造成贫困地区人才流失、人员大量流动,青壮年外出到东部发达地区务工、求学,有的甚至在当地安家落户;一方面外部资源输入有限,脱贫难度大。当然,有些沿海地区,也有存在相对贫苦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

第三,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不足,难以跳出贫困恶性循环。据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显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超过92%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贫困人口本身就难以维持生计,因此对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由此导致贫困人口缺乏适应市场经济的基本技能,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难以凭借自身的努力跳出贫困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个别地方“年年扶贫年年贫”的困局出现。

第四,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我国每年实现脱贫的人口数量多,但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在个别贫困地区甚至出现“脱贫-返贫-再脱贫-再返贫”恶性循环的情况。根据《中国西部发展报告(2012)》数据显示,我国西部部分地区的贫困人口平均返贫率为15%-25%,个别地方甚至高达30%-50%,还出现过返贫人口超过脱贫人口的现象。 如何保持脱贫成果,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研究的问题。

保险参与扶贫攻坚的必要性

第一,保险能够为贫困人口提供风险保障。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维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应运而生。例如春秋时期孔子提出的“拼三余一”,重视储备粮食以应对灾荒;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时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的条款;这些都体现了扶危济困、互助共济的保险理念。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到来。风险无处不在,无法避免,意外往往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损失,尤其是对家庭的经济支柱,会起到毁灭家庭的经济生命作用。而保险则可以通过赔偿等手段降低经济损失,转嫁风险。

第二,保险能够有效防止因灾、因病致贫和返贫。造成贫困的原因非常多,地理位置、气候、一次猝不及防的意外、一场大病、自然灾害、家庭缺乏劳动力等等都可能成为原因。根据相关报道,至2016年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553万户,涉及734万人。2016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是4335万人,比上一年减少1240万人;看着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在减少,但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比例却在持续增加。

国家扶贫办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因病致贫人口在全国贫困总人口中的占比超40%,因灾致贫人口占20%,因学致贫人口占10%,因劳动能力弱致贫人口占8%,其他占20%。近年来,重大疾病已经成为普通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成为脱贫路上最大的拦路虎。虽说我国已有城镇居民医保和衍生出来的大病保险,但一病致贫的现象仍比比皆是。保险是专门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对因灾、因病等因素,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第三,保险能够起到杠杆作用,放大扶贫资金的效能。近年来,随着我国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对扶贫领域的资金供给不断加大。但就各地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上来看,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优化。目前,我国扶贫资金大多是政府进行扶贫款的发放,但这一模式的作用是有限的,且容易造成贫困人口的依赖思想。把扶贫资金的一部分拿出来购买保险,利用保险的杠杆作用,可以更好的放大扶贫资金的效用。例如德化县政府部门为县内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人口购买小额意外险,只是拿出扶贫资金的一部分出来投保,不需要增加额外投入,就能为贫困人口带来保障,在更大范围内转嫁风险,减轻家庭负担,减少家庭费用支出,实现资金效用最大化,促进扶贫资源的优化配置。

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保险在助力扶贫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历史经验积累不足等原因,当前保险在助力扶贫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都习惯自己承担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且不少贫困人口认为购买保险需要增加家庭支出,对保险存在负面心理;另一方面由于保险普及程度低,对保险认可度不高,一部分人对保险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赔,如果告知某些情况下不能理赔,就是“骗子”。

二是保险产品过于单一,保障覆盖面不够。从目前现状来看,在全国各地的保险扶贫模式、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大部分保险产品主要还是以防范自然风险为主,例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等。

三是激励机制不完善,保险机构参与扶贫的主动性不高。我国对保险主体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和政策还不够到位,因而不少保险公司对于投入大、见效慢、利润薄的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性不太高,加之在一些财政不足的县区,县区级财政补贴的缺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四是缺乏专业的人才,影响保险扶贫工作开展。人才紧缺是整个保险业的普遍现象,保险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专业知识的掌握度不高、业务方面的不熟悉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当前不论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保险扶贫攻坚,对于意外伤害风险的关注都不大,而在致贫因素中,因意外致贫、返贫的情况也很严峻。针对意外伤害风险这一制度的短板,中国人寿德化县支公司针对贫困人员推出了小额意外险,保障其在日常劳作中意外伤害、疾病、医疗等突发事件的需求。2016年德化县支公司推出小额意外险,人均保费30元,人均保额为19000元,其中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身故金10000元;因意外或者疾病住院治疗,可赔付一天50元的住院津贴,最高可赔付9000元。得知此消息后,政府部门出资为德化县内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人口购买保险,2016年底及2017年初共承保5617人,2017年共赔付身故金及住院津贴54200元。2018年德化县支公司在原有的保险责任下,添加意外伤害费用补偿责任,人均保费50元,人均保额提高到36100元,其中意外身故保额20000元,意外医疗保额3500元,住院津贴12600元,一天70元;2018年共赔付身故金住院津贴及医药费160847.28元。如:

林先生,正值壮年,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和睦,过着幸福的生活。 2015年一场意外打破了这个幸福的家庭,林先生在家中擦洗玻璃时不慎从二楼阳台摔下,颈椎受伤造成截瘫,长期需要在医院康复治疗;前期治疗时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甚至负债累累。其妻子在本地陶瓷公司打零工,除了林先生的医药费,还要负担小孩的教育费用、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支出,家庭十分困难。2016年政府为其在德化公司投保小额意外险,林先生的医疗费在扣除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和民政补助外,还额外到德化公司理赔住院津贴,这样自付部分就相当少;虽然住院津贴不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轻林先生的家庭负担,减少费用支出。

苏先生,老年丧子,身边只有身体病弱的妻子相依为命,2018年苏先生在外出寻找牛的途中不慎跌落山崖不幸身故。身故发生后,德化公司接到村委的报案,迅速组织人员上门协助苏先生的家属备齐了理赔所需要的材料,提交理赔申请;收到相关材料后,柜面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确定事实清楚,属保险责任范围,根据约定将20000元身故理赔金及时支付给苏太太。收到赔款后苏太太动情地说,感谢政府、感谢中国人寿,老伴一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子女也不在了,我自己身体又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低保,这笔理赔金对我来说也是一笔生活费,暂时不需要为生计发愁了。

解决方法

第一,各级政府要将保险扶贫纳入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重大危机应对机制和平安建设体系。要确立政府在保险扶贫中的牵头地位和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成立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调度财政资金、民政资金、扶贫基金、保险等扶贫资源;要定期督促和检查保险扶贫工作进展,营造真抓善管、齐抓共管的保险扶贫工作氛围。

第二,要提高贫困地区风险防范意识。推进保险扶贫,首先要强化乡镇政府、村两委和贫困户利用保险工具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其次要广泛宣传动员,打造积极主动支持保险扶贫的大环境。一方面充分挖掘、收集和整理保险扶贫的典型案例,让在保险扶贫中受益的贫困户、贫困村、企业和政府现身说法,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同时,制作影视专题片、专项报道、专题广播、宣传手册,在贫困地区滚动播出。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贫困地区的投保意识,合理引导、扩大政策性保险在贫困地区的参保范围。一方面实施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广西防城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精准扶贫专项方案”、河北阜平“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等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围绕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提高地方政府认识水平,活学活用,增强工作能力。

第三,开发配套扶贫保险产品。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身定做保险扶贫产品。例如贫困地区对健康保险需求,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针对我国贫困人群易发多发的重大疾病,为贫困地区政府和贫困人群分别开发适合的险种,让贫困人群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保险项目基础上,还可享受商业医疗保险救助,强化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最大范围降低贫困人群大病自付比例;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政府部门可将扶贫资金适当转化为保险保费,发挥保险杠杆的作用。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保费,积极争取由政府全额补贴参保。

第四,继续推进保险与信贷形成合力,在确保降低贫困人口贷款门槛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贫困人口向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因其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弱,且放贷机构考虑“烂账”风险,贷款往往较难下发;目前德化公司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机构合作推出国寿安心贷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这是一款专门为小额信贷量身设计的保险产品,不仅能够有效减少贷款机构的经营风险,也能提高借款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借贷双方压力。

第五,完善人才交流培养机制,提供人才支撑。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要重视对保险人才的培养,为打赢保险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巩固和深化保险干部到贫困县挂职锻炼,安排新入职保险员工到乡镇及以下保险分支机构锻炼,为贫困地区发展保险扶贫注入新鲜血液。同时,选派地方政府年轻干部到保险机构交流锻炼,增强地方政府运用保险工具助推脱贫攻坚的机构能力。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关键任务。金融扶贫,保险先行。 在扶贫工作中引入保险机制,有利于统筹利用社会资源、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用、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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