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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创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

发布时间:2019-08-13 09:19:25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8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分类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硬约束,推动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引导保险行业转型和稳健审慎资产配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负债端来看,相比于主打短期理财型产品的险企,偏重长期保障型产品的险企将更受评分优待;而从资产端来看,稳健审慎的资产配置风格将优于配置较多高风险资产的激进风格。在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都更具稳健经营优势的龙头险企,有更大概率获得监管政策的支持。

我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业务产品创新加快,保险业在资产端与负债端的业务结构和风险特征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一方面,复杂利率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投资收益波动加大与负债成本刚性的矛盾突出,保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增加。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不成熟,特别是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采取激进经营、激进投资的策略,导致业务快进快出、风险敞口过大以及流动性问题。金融理论和实践证明,资产负债管理是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基础,适度的错配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但过度错配、长期错配,将给金融机构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是倒闭或破产。如何正确引导保险公司评估资产负债错配程度,树立稳健审慎的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是保险业审慎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

创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措施

良好的资产负债管理是支持保险业在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暂行办法》的下发和实施,有利于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利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有利于培养审慎稳健的投资文化,引导保险资金长期配置,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尤其是推动行业能力建设,牵引保险公司由过去被动驱动的模式,向资产负债联动的方向发展;强调了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来化解和防范行业风险;同时,明确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技术上的要求和标准,有力地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促使行业在资产负债管理上技术能力和运用水平的提升,推进国内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化。

一是要立足行业实际。我国的金融市场,由于市场的现实条件决定了金融机构现在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错配这个情况。

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市场天然缺乏长久期资产与负债相匹配,过度追求期限的绝对匹配反而会引导保险公司缩短负债久期,需要在资产负债相对匹配中寻求平衡。同时,创新设计量化评估指标,多角度衡量“长钱短配”“短钱长配”等问题与风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开创性,能够较好地应用于我国保险市场。管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这项工作,是非常具体而现实的工作。因此,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好负责资产负债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定期评估沟通协商机制的执行情况;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制度;审议资产配置政策及相关调整方案;组织实施董事会审定的资产配置政策;控制和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风险等职责,加强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现金流的匹配管理,促进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端现金流和负债端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相对匹配,控制和管理期限错配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保险公司长期价值目标;促使保险公司持有资产的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使保险公司在中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维持保险公司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

二是要实现公司可比。由于过去的整个保险市场在产品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规范问题,使得部分或者少数保险公司同时存在着“短钱长配”问题,而“短钱长配”又往往会带来较为严重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也是目前要着重关注的重点。所以,保险公司要承担资产负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部分资产负债管理职责可以由保险集团履行,资产配置、账户管理等相关职能可以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要建立资产负债管理数据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各项资产负债管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实行分账户的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管理。及时监测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三是要严格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实质上是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对于丰富保险监管的工具箱会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作用。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实行分类监管,也就是实行差别监管。现在,我们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实行科学的、合理的分类标准和一套整个的评估标准来进行分类监管。采用材料调阅、现场查验、问卷调查、质询谈话、穿行测试等方式,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状况好的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银保监会适当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对匹配风险比较大错配比较严重的保险公司,采取风险提示、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监管通报、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现场调查、要求进行专项压力测试;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提交和实施预防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恶化或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计划。

四是要资产负债联动。《暂行办法》强调将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协调联动贯穿于保险公司决策经营全过程,引导保险公司建立持续、双向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采取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措施,共同加强资产负债监管。

同时,采用基础能力加提升能力的评估模式,鼓励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督促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银保监会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定期分析机制,加强监管协同,审定资产负债管理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及监管试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完成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系统模块的搭建,指导保险公司准确填报指标信息,对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监测相关风险,加强沟通交流和评估,促进监管规则落地见效。

(彭远汉 黄瑞华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金融学会;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


如何创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时间:2019-08-13

8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分类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硬约束,推动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引导保险行业转型和稳健审慎资产配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负债端来看,相比于主打短期理财型产品的险企,偏重长期保障型产品的险企将更受评分优待;而从资产端来看,稳健审慎的资产配置风格将优于配置较多高风险资产的激进风格。在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都更具稳健经营优势的龙头险企,有更大概率获得监管政策的支持。

我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业务产品创新加快,保险业在资产端与负债端的业务结构和风险特征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一方面,复杂利率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投资收益波动加大与负债成本刚性的矛盾突出,保险业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增加。另一方面,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还不成熟,特别是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采取激进经营、激进投资的策略,导致业务快进快出、风险敞口过大以及流动性问题。金融理论和实践证明,资产负债管理是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基础,适度的错配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但过度错配、长期错配,将给金融机构经营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是倒闭或破产。如何正确引导保险公司评估资产负债错配程度,树立稳健审慎的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是保险业审慎监管的题中应有之义。

创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措施

良好的资产负债管理是支持保险业在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暂行办法》的下发和实施,有利于完善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利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有利于培养审慎稳健的投资文化,引导保险资金长期配置,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尤其是推动行业能力建设,牵引保险公司由过去被动驱动的模式,向资产负债联动的方向发展;强调了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来化解和防范行业风险;同时,明确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技术上的要求和标准,有力地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促使行业在资产负债管理上技术能力和运用水平的提升,推进国内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化。

一是要立足行业实际。我国的金融市场,由于市场的现实条件决定了金融机构现在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错配这个情况。

我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金融市场天然缺乏长久期资产与负债相匹配,过度追求期限的绝对匹配反而会引导保险公司缩短负债久期,需要在资产负债相对匹配中寻求平衡。同时,创新设计量化评估指标,多角度衡量“长钱短配”“短钱长配”等问题与风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开创性,能够较好地应用于我国保险市场。管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这项工作,是非常具体而现实的工作。因此,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好负责资产负债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定期评估沟通协商机制的执行情况;审议或根据授权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制度;审议资产配置政策及相关调整方案;组织实施董事会审定的资产配置政策;控制和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的相关风险等职责,加强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现金流的匹配管理,促进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端现金流和负债端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相对匹配,控制和管理期限错配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保险公司长期价值目标;促使保险公司持有资产的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使保险公司在中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维持保险公司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

二是要实现公司可比。由于过去的整个保险市场在产品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规范问题,使得部分或者少数保险公司同时存在着“短钱长配”问题,而“短钱长配”又往往会带来较为严重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也是目前要着重关注的重点。所以,保险公司要承担资产负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持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部分资产负债管理职责可以由保险集团履行,资产配置、账户管理等相关职能可以委托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要建立资产负债管理数据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各项资产负债管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实行分账户的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管理。及时监测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三是要严格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实质上是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对于丰富保险监管的工具箱会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作用。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一直呼吁实行分类监管,也就是实行差别监管。现在,我们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实行科学的、合理的分类标准和一套整个的评估标准来进行分类监管。采用材料调阅、现场查验、问卷调查、质询谈话、穿行测试等方式,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状况好的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银保监会适当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对匹配风险比较大错配比较严重的保险公司,采取风险提示、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监管通报、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现场调查、要求进行专项压力测试;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提交和实施预防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恶化或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计划。

四是要资产负债联动。《暂行办法》强调将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协调联动贯穿于保险公司决策经营全过程,引导保险公司建立持续、双向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采取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措施,共同加强资产负债监管。

同时,采用基础能力加提升能力的评估模式,鼓励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督促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银保监会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定期分析机制,加强监管协同,审定资产负债管理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及监管试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完成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系统模块的搭建,指导保险公司准确填报指标信息,对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监测相关风险,加强沟通交流和评估,促进监管规则落地见效。

(彭远汉 黄瑞华 作者单位:景德镇市金融学会;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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