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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健康防贫”的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19-11-08 09:58:2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周新发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是党精准扶贫工作定下的目标。精准扶贫,本质上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尤其是贫困弱势群体实现共同富裕,通过将最贫困的群体纳入国家精准扶贫帮扶体系中来,提升他们的经济能力和发展能力。这是中国共产党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部署。

应当说,2020年底实现全国贫困地区全部精准脱贫是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即使2020年底扶贫攻坚结束后,由于健康风险冲击导致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仍然可能发生。鉴于此,我们必须以发展的、动态的眼光看待贫困问题,向消化“因病致贫”存量和预防“因病返贫”增量同时发力。也就是说,既要巩固前期精准扶贫的成果,更要建立“健康防贫”的预防制度体系,解决“因病返贫”的脆弱性问题。后精准扶贫时代,要从完善健康预防制度、提高疾病治疗能力体系和提升医疗保障支付能力三个维度,完善“健康防贫”的制度体系建设。

将“健康中国2030”建设与健康扶贫相结合,完善健康预防制度体系。

要深刻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改变传统意义上只重视治疗而忽视预防的片面健康发展观。

首先,要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从健康促进的源头入手,强调个人健康责任,通过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引导群众形成健康膳食、积极锻炼、戒烟限酒等的健康生活方式。

其次,坚持预防为主,做到防治结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贫困人口、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从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两个层面采取措施,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再次,尝试建立全民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目前,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员工公费体检,部分农村卫生院对于妇女开展免费“两癌筛查”体检项目,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是,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尤其是大部分农村人口和农民工群体,由于他们健康意识淡薄,自费体检费用较高,使得他们很少会自觉去体检,而一旦发现大病重疾,为时已晚。因此,这方面有待于国家建立全民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疾病治疗能力建设。

一是依托现有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型都市建设一批引领国内、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医学中心,重点针对导致死亡率较高的心脑血管病、癌症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危急重症、疑难病症提升诊疗能力,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治疗示范区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提升农村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常规疾病的治疗水平,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

三是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在抗击“非典”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过程中,我国建立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预案体系。目前,我国应对传染病的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是对于如何防范类似埃博拉传染病、SAS传染病等输入性、突发急性、烈性传染病,还需要加大国家卫生资源投入,研究病毒导致传染病的感染、扩散和防控的规律,强化对传染病的源头治理。

四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免疫规划”是防控传染病中最经济和最有效的手段,需要继续统筹国家、社会和个体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做好儿童常规接种、应急接种、查漏补种和高危人群接种工作,建立控制传染病的防控网,保障老百姓的健康。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支付能力建设。

首先,要完善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实施贫困人口医疗医保救助托底保障,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加强各类医保制度整合衔接,改进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保障能力长期可持续。

其次,要继续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均补助标准,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水平。2016年12月国务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比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者保障力度不够,不足以应对“因病致贫”。

再次,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要运用大病保险等多种制度,不让“一个人患大病,全家都倒下”。在我国贫困人口当中,很多是因为大病致贫,或大病返贫。大病保险通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切实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降低贫困脆弱性。因此,在巩固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国家必须把治大病的问题作为重点来抓,把大病保险作为应对重大疾病冲击的经济保护伞,加大报销力度,完善报销制度,提升大病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博士后)


建设“健康防贫”的制度体系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1-08

□周新发

“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是党精准扶贫工作定下的目标。精准扶贫,本质上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尤其是贫困弱势群体实现共同富裕,通过将最贫困的群体纳入国家精准扶贫帮扶体系中来,提升他们的经济能力和发展能力。这是中国共产党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部署。

应当说,2020年底实现全国贫困地区全部精准脱贫是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即使2020年底扶贫攻坚结束后,由于健康风险冲击导致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仍然可能发生。鉴于此,我们必须以发展的、动态的眼光看待贫困问题,向消化“因病致贫”存量和预防“因病返贫”增量同时发力。也就是说,既要巩固前期精准扶贫的成果,更要建立“健康防贫”的预防制度体系,解决“因病返贫”的脆弱性问题。后精准扶贫时代,要从完善健康预防制度、提高疾病治疗能力体系和提升医疗保障支付能力三个维度,完善“健康防贫”的制度体系建设。

将“健康中国2030”建设与健康扶贫相结合,完善健康预防制度体系。

要深刻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改变传统意义上只重视治疗而忽视预防的片面健康发展观。

首先,要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从健康促进的源头入手,强调个人健康责任,通过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引导群众形成健康膳食、积极锻炼、戒烟限酒等的健康生活方式。

其次,坚持预防为主,做到防治结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贫困人口、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从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两个层面采取措施,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再次,尝试建立全民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目前,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员工公费体检,部分农村卫生院对于妇女开展免费“两癌筛查”体检项目,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是,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尤其是大部分农村人口和农民工群体,由于他们健康意识淡薄,自费体检费用较高,使得他们很少会自觉去体检,而一旦发现大病重疾,为时已晚。因此,这方面有待于国家建立全民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疾病治疗能力建设。

一是依托现有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型都市建设一批引领国内、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医学中心,重点针对导致死亡率较高的心脑血管病、癌症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危急重症、疑难病症提升诊疗能力,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治疗示范区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提升农村地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常规疾病的治疗水平,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

三是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在抗击“非典”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过程中,我国建立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预案体系。目前,我国应对传染病的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是对于如何防范类似埃博拉传染病、SAS传染病等输入性、突发急性、烈性传染病,还需要加大国家卫生资源投入,研究病毒导致传染病的感染、扩散和防控的规律,强化对传染病的源头治理。

四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免疫规划”是防控传染病中最经济和最有效的手段,需要继续统筹国家、社会和个体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做好儿童常规接种、应急接种、查漏补种和高危人群接种工作,建立控制传染病的防控网,保障老百姓的健康。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支付能力建设。

首先,要完善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实施贫困人口医疗医保救助托底保障,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加强各类医保制度整合衔接,改进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保障能力长期可持续。

其次,要继续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均补助标准,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水平。2016年12月国务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比公费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者保障力度不够,不足以应对“因病致贫”。

再次,完善大病保险制度。要运用大病保险等多种制度,不让“一个人患大病,全家都倒下”。在我国贫困人口当中,很多是因为大病致贫,或大病返贫。大病保险通过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切实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降低贫困脆弱性。因此,在巩固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国家必须把治大病的问题作为重点来抓,把大病保险作为应对重大疾病冲击的经济保护伞,加大报销力度,完善报销制度,提升大病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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