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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19-12-23 09:23:3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李凤文

近年来,银保监会非常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保险市场乱象整治,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但参与保险产品销售的人员众多,管理难度大,导致保险产品销售行为违规问题不断发生。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涉及险企的保险消费投诉71990件,同比增长3.40%,其中,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投诉44.84%。

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保险代理人队伍已达871万,规模如此庞大的代理人队伍,既考验着监管能力,也考验着险企的管理水平。如果管理不善,非但会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更易引发风险事件,影响险企乃至整个行业的声誉,因此不容懈怠。

但就目前来看,部分险企对销售人员管理不力,扰乱市场秩序,如从业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虚列佣金、手续费等问题突出。尤其一些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却在销售万能险、分红险等复杂度较高的产品,致使误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还有的销售人员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承诺不确定利益的收益保证等问题,被消费者广为诟病。凡此种种乱象,亟待监管部门出手规范。

笔者认为,对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势在必行。一方面,此举有利于险企强化销售人员队伍建设,杜绝违法违规销售,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倘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从业资质等级高低,将之与产品销售和薪酬收入挂钩,既能促使销售人员提高素质,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利于树立险企良好社会形象,乃至改善行业整体面貌。

为此,笔者建议,首先须严格准入与退出制度。各险企及保险中介机构应制定严格的保险销售人员准入标准和程序,招募品行良好者销售其产品,至于有违法行为、受到监管处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不良行为者,则应坚决拒之门外。同时,应明确代理人只限于在一家机构进行登记执业,不能“脚踏两只船”。各保险公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代理人及时清退。

其次须实行持证上岗。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日常培训,为具备相应资质者颁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根据销售人员资质给予相应复杂度的产品销售权,用严格的授权管理,切实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再次须畅通销售人员升职渠道。保险机构可根据不同销售人员的资质设置不同条件,通过考核敞开其晋升渠道,以促进销售人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另外,对优秀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核保、核赔权限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在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稳定销售队伍,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银保监分局)


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2-23

□李凤文

近年来,银保监会非常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保险市场乱象整治,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但参与保险产品销售的人员众多,管理难度大,导致保险产品销售行为违规问题不断发生。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涉及险企的保险消费投诉71990件,同比增长3.40%,其中,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投诉44.84%。

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保险代理人队伍已达871万,规模如此庞大的代理人队伍,既考验着监管能力,也考验着险企的管理水平。如果管理不善,非但会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更易引发风险事件,影响险企乃至整个行业的声誉,因此不容懈怠。

但就目前来看,部分险企对销售人员管理不力,扰乱市场秩序,如从业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虚列佣金、手续费等问题突出。尤其一些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却在销售万能险、分红险等复杂度较高的产品,致使误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还有的销售人员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未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承诺不确定利益的收益保证等问题,被消费者广为诟病。凡此种种乱象,亟待监管部门出手规范。

笔者认为,对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势在必行。一方面,此举有利于险企强化销售人员队伍建设,杜绝违法违规销售,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倘若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从业资质等级高低,将之与产品销售和薪酬收入挂钩,既能促使销售人员提高素质,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利于树立险企良好社会形象,乃至改善行业整体面貌。

为此,笔者建议,首先须严格准入与退出制度。各险企及保险中介机构应制定严格的保险销售人员准入标准和程序,招募品行良好者销售其产品,至于有违法行为、受到监管处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等不良行为者,则应坚决拒之门外。同时,应明确代理人只限于在一家机构进行登记执业,不能“脚踏两只船”。各保险公司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代理人及时清退。

其次须实行持证上岗。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日常培训,为具备相应资质者颁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根据销售人员资质给予相应复杂度的产品销售权,用严格的授权管理,切实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再次须畅通销售人员升职渠道。保险机构可根据不同销售人员的资质设置不同条件,通过考核敞开其晋升渠道,以促进销售人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另外,对优秀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核保、核赔权限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在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稳定销售队伍,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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