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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鲁政委专栏

如何看待存量贷款利率换锚

发布时间:2019-12-30 08:25:2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存量贷款换锚完成后,贷款基准利率有望退出历史舞台。但我们仍有几个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郭于玮 鲁政委

2019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此次定价基准转换有四个核心要素:第一,转换的对象是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转换的方向既可以是以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也可以是固定利率贷款;第三,转换的过渡期是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原则上8月31日前应完成转换;第四,转换的利率水平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除外。如果转换为按照LPR定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如果转换为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存量贷款利率转换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对于贷款的个人与企业而言,偿债负担能否下降、下降的幅度如何将取决于贷款合同的具体安排(如转换为浮息还是固息、重定价期限如何安排、加点幅度如何确定等)。总体而言,如果存量贷款转换为参考LPR定价,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有望下降。12月27日,1年期MLF利率为3.25%,而1年期股份行NCD利率为3.07%。从市场利率和政策利率的差距来看,MLF利率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与MLF利率挂钩的LPR也可能进一步下降。BIS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我国私人非金融部门还本付息支出占收入的比例约19.7%,接近美国、英国金融危机前后的水平,表明实体经济偿债负担较重。通过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降低实体经济偿债负担,有助于提振个人消费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力。

由于2016年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企业与个人更加习惯于近乎“固定利率”的贷款。但国际经验显示,浮动利率贷款在工商业贷款中的接受度较高。1997年到2001年,美国大部分商业贷款都依据LPR定价,而后逐渐被Libor取代。根据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2014年的统计,美元贷款中银团贷款97%依据Libor定价,30%到50%的商业贷款依据Libor定价。无论是以LPR定价,还是Libor定价,都属于浮动利率贷款。浮动利率贷款更能够帮助企业减轻偿债压力,维持稳健经营。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存量贷款换锚既有积极影响,也蕴含挑战。一方面,与贷款基准利率相比,LPR与市场利率之间的联动更为紧密,使得商业银行资产端收益能够与负债成本的变动更为匹配,有利于避免资产端与负债端定价不一致所导致的基准错配风险。另一方面,虽然LPR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但存款基准利率维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存量贷款转换为按照LPR定价可能压缩商业银行的息差。

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印度央行也曾经进行过贷款利率定价基准改革。与我国不同,印度央行2016年推行的贷款报价利率以边际资金成本为定价基准。这种定价基准被称为基于边际资金成本的贷款利率(MCLR)。MCLR综合反映边际资金成本、现金储备成本、运营成本和期限溢价,并以此为基础给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定价。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印度出现了利率传导不畅的问题。这是由于在推行MCLR时,印度央行并未规定旧利率基准的退出时间。印度央行要求2016年4月起所有新增贷款按MCLR定价,存量贷款可以继续按照原利率基准定价或者在借贷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转变为以MCLR定价的贷款。两种定价基准并行的机制使原利率基准的退出十分缓慢。印度央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MCLR推出18个月后,仅40%的企业贷款和25%的零售贷款使用MCLR定价。存量贷款利率换锚过慢导致印度央行货币政策更多地影响了新增贷款,而难以影响存量贷款,降低了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

这一点在存量贷款规模较高、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的经济体中更加值得关注。到2019年11月,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接近152万亿元,其中26%是住户中长期贷款,37%是企业中长期贷款。因此,推进存量贷款利率换锚对我国而言尤为重要。

存量贷款换锚完成后,贷款基准利率有望退出历史舞台。但我们仍有几个问题需要持续关注。第一,存款利率定价基准的转换。目前存款利率仍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定价,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脱节,不利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向存款利率的传导,可能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端定价基准不匹配的问题。未来如何顺利实现存款利率的转换,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仍有待探索。第二,LPR形成机制改革后,LPR利率与市场利率的联动情况有待观察。在新的形成机制下,我们需要持续关注LPR与市场利率能否密切联动,充分反映流动性的变化。第三,利率避险市场的发展。随着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深入,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利率避险需求都将上升。因此,有必要加快发展场内外利率衍生品市场,丰富交易品种,提高市场深度。

(鲁政委系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名家•鲁政委专栏

如何看待存量贷款利率换锚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2-30

存量贷款换锚完成后,贷款基准利率有望退出历史舞台。但我们仍有几个问题需要持续关注。

□郭于玮 鲁政委

2019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此次定价基准转换有四个核心要素:第一,转换的对象是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转换的方向既可以是以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也可以是固定利率贷款;第三,转换的过渡期是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原则上8月31日前应完成转换;第四,转换的利率水平可以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除外。如果转换为按照LPR定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如果转换为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存量贷款利率转换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对于贷款的个人与企业而言,偿债负担能否下降、下降的幅度如何将取决于贷款合同的具体安排(如转换为浮息还是固息、重定价期限如何安排、加点幅度如何确定等)。总体而言,如果存量贷款转换为参考LPR定价,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有望下降。12月27日,1年期MLF利率为3.25%,而1年期股份行NCD利率为3.07%。从市场利率和政策利率的差距来看,MLF利率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与MLF利率挂钩的LPR也可能进一步下降。BIS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我国私人非金融部门还本付息支出占收入的比例约19.7%,接近美国、英国金融危机前后的水平,表明实体经济偿债负担较重。通过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降低实体经济偿债负担,有助于提振个人消费和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力。

由于2016年以来贷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企业与个人更加习惯于近乎“固定利率”的贷款。但国际经验显示,浮动利率贷款在工商业贷款中的接受度较高。1997年到2001年,美国大部分商业贷款都依据LPR定价,而后逐渐被Libor取代。根据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2014年的统计,美元贷款中银团贷款97%依据Libor定价,30%到50%的商业贷款依据Libor定价。无论是以LPR定价,还是Libor定价,都属于浮动利率贷款。浮动利率贷款更能够帮助企业减轻偿债压力,维持稳健经营。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存量贷款换锚既有积极影响,也蕴含挑战。一方面,与贷款基准利率相比,LPR与市场利率之间的联动更为紧密,使得商业银行资产端收益能够与负债成本的变动更为匹配,有利于避免资产端与负债端定价不一致所导致的基准错配风险。另一方面,虽然LPR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但存款基准利率维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存量贷款转换为按照LPR定价可能压缩商业银行的息差。

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印度央行也曾经进行过贷款利率定价基准改革。与我国不同,印度央行2016年推行的贷款报价利率以边际资金成本为定价基准。这种定价基准被称为基于边际资金成本的贷款利率(MCLR)。MCLR综合反映边际资金成本、现金储备成本、运营成本和期限溢价,并以此为基础给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定价。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印度出现了利率传导不畅的问题。这是由于在推行MCLR时,印度央行并未规定旧利率基准的退出时间。印度央行要求2016年4月起所有新增贷款按MCLR定价,存量贷款可以继续按照原利率基准定价或者在借贷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转变为以MCLR定价的贷款。两种定价基准并行的机制使原利率基准的退出十分缓慢。印度央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MCLR推出18个月后,仅40%的企业贷款和25%的零售贷款使用MCLR定价。存量贷款利率换锚过慢导致印度央行货币政策更多地影响了新增贷款,而难以影响存量贷款,降低了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

这一点在存量贷款规模较高、中长期贷款占比较高的经济体中更加值得关注。到2019年11月,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接近152万亿元,其中26%是住户中长期贷款,37%是企业中长期贷款。因此,推进存量贷款利率换锚对我国而言尤为重要。

存量贷款换锚完成后,贷款基准利率有望退出历史舞台。但我们仍有几个问题需要持续关注。第一,存款利率定价基准的转换。目前存款利率仍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定价,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脱节,不利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向存款利率的传导,可能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端定价基准不匹配的问题。未来如何顺利实现存款利率的转换,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仍有待探索。第二,LPR形成机制改革后,LPR利率与市场利率的联动情况有待观察。在新的形成机制下,我们需要持续关注LPR与市场利率能否密切联动,充分反映流动性的变化。第三,利率避险市场的发展。随着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深入,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利率避险需求都将上升。因此,有必要加快发展场内外利率衍生品市场,丰富交易品种,提高市场深度。

(鲁政委系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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