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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金融机构当强化股权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0-01-21 08:57:4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胡杨

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股权质押情况,2018年10月以来,政策层面陆续采取一系列“纾困”措施,以化解可能由此引发的风险。

单就上市银行而言,股东股权质押问题也已经得到明显缓解。以长沙银行为例,其日前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就指出:该行收到持股8.46%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通知,新华联建设原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56298538股限售流通股已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后,新华联建设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下降至51.58%,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长沙银行总股本比例下降至4.36%。

除长沙银行外,近半年来,包括青岛农商行、民生银行、苏州农商行等在内的上市银行也相继发布公告称,获悉股东对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实际上,在多元化帮扶措施的作用下,A股市场的股权质押风险被显著化解。例如:据深交所披露,过去的一年,深交所持续监测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为纾困出实招、举实措。截至2019年年底,股票质押回购规模较年初下降约25%,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减少24%,质押纾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之所以要对防控股权质押风险加以重视,原因在于其影响范围比较广。从宏观层面来说,可能引起市场流动性波动。具体来说,有股权质押爆仓风险的个股在流动性下降后,其公司基本面可能面临加速恶化,如果市场悲观情绪蔓延,将继续放大这种股权质押的风险。而从微观层面来看,股权质押风险处置一旦不当,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

另外,近年来,部分企业通过循环注资、假出资、违规代持、隐形股东等方式入股金融机构,也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由此引发的关联交易不合规定、内外勾结进行不法利益输送等严重干预了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

考虑到规范股权管理的重要性,2020年伊始,银保监会就在印发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专门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资质优良、公开透明原则,动态优化股权结构。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强化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管理。规范股东行为,依法整治非法获取银行股权、股权代持、隐形股东以及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套取、占用银行资金。对于问题股东,必须依法采取惩处措施,包括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没收违法所得等。要强化股权管理,确定合理的质押比例,股权质押情况要向董事会、监事会和机构内部披露通报。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股东股权的监督管理,推动集中登记、托管,规范股权质押、变更和增资等行为。

至于非银金融机构,银保监会于1月14日发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将修订重点之一放在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银机构股权管理,强化与有关政策的配套衔接”上。

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毫无疑问,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严格规范股权管理是打赢这一战役的一大重要抓手。


记者观察:金融机构当强化股权规范管理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1-21

□实习记者 胡杨

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股权质押情况,2018年10月以来,政策层面陆续采取一系列“纾困”措施,以化解可能由此引发的风险。

单就上市银行而言,股东股权质押问题也已经得到明显缓解。以长沙银行为例,其日前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就指出:该行收到持股8.46%的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建设”)通知,新华联建设原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56298538股限售流通股已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后,新华联建设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下降至51.58%,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长沙银行总股本比例下降至4.36%。

除长沙银行外,近半年来,包括青岛农商行、民生银行、苏州农商行等在内的上市银行也相继发布公告称,获悉股东对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实际上,在多元化帮扶措施的作用下,A股市场的股权质押风险被显著化解。例如:据深交所披露,过去的一年,深交所持续监测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为纾困出实招、举实措。截至2019年年底,股票质押回购规模较年初下降约25%,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减少24%,质押纾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之所以要对防控股权质押风险加以重视,原因在于其影响范围比较广。从宏观层面来说,可能引起市场流动性波动。具体来说,有股权质押爆仓风险的个股在流动性下降后,其公司基本面可能面临加速恶化,如果市场悲观情绪蔓延,将继续放大这种股权质押的风险。而从微观层面来看,股权质押风险处置一旦不当,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

另外,近年来,部分企业通过循环注资、假出资、违规代持、隐形股东等方式入股金融机构,也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由此引发的关联交易不合规定、内外勾结进行不法利益输送等严重干预了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

考虑到规范股权管理的重要性,2020年伊始,银保监会就在印发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专门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资质优良、公开透明原则,动态优化股权结构。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强化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管理。规范股东行为,依法整治非法获取银行股权、股权代持、隐形股东以及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套取、占用银行资金。对于问题股东,必须依法采取惩处措施,包括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没收违法所得等。要强化股权管理,确定合理的质押比例,股权质押情况要向董事会、监事会和机构内部披露通报。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股东股权的监督管理,推动集中登记、托管,规范股权质押、变更和增资等行为。

至于非银金融机构,银保监会于1月14日发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将修订重点之一放在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银机构股权管理,强化与有关政策的配套衔接”上。

2020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毫无疑问,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严格规范股权管理是打赢这一战役的一大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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