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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禁食野味新高潮

发布时间:2020-02-28 09:16:1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黄明明

滥捕滥食“野味”现象屡禁难止的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近年来,人们不时在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图片、视频中看到,一些蝙蝠、穿山甲、蛇类等野生动物沦为餐桌上的野味。食用野生动物俨然变成一门招来流量的生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社会各界聚焦并热议,围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讨论此起彼伏。

在此背景下,禁食野味的舆论呼声越来越高。

王梓/制图

革除滥食陋习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滥食野生动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一决定,释放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强烈法治信号。

《决定》称,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内容共八条。

其中包括,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等内容,并明确指出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有专家建议称,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开展立法,建议将“吃野味行为入刑”,完善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立法,加大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力度,从立法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抓顶风作案者

一斤野生蛇几百块,做出一锅蛇汤几千元;野生穿山甲一只几百块,穿山甲汤售价上万元……

对于网络上的各种食用野味的视频,网友们反响不一。视频中的食客大多吃的津津有味,但是网友中除了部分人存在猎奇、惊叹的反应外,大部分人持有反感的态度。

野生动物携带大量病毒已经成为一种常识。比如蝙蝠,不仅是冠状病毒的主要宿主,也是许多病毒的自然宿主,包括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狂犬病毒、亨德拉病毒、尼帕病毒等。从生物多样性来看,相比于家养动物,野生动物则比较脆弱,大规模食用不仅增加人类感染病毒的机会,还有可能会造成其种群灭绝,进而引发更严重的生态危机。

尽管如此,仍然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顶风作案,将食用野味进行到底,野生动物违法交易依然存在,网上仍有盗猎工具出售。

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起警情:该县龙塘村村民龙某在社交网络上晒出一张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的死体照片,称系其父龙某某上山捉到的野鸡,并叫嚣“天天吃野味吃到腻”。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出一只野生红腹锦鸡、锦鸡标本等。龙某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刑拘。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野味”贩子在市场附近的马路上公开宰杀销售麂子、野猪,据说他们还持有合法证件。

在深圳一家大酒楼里,打工者钟华平看到过标价昂贵的穿山甲。它们尾巴长长的,看到后厨的人走过去,会像小孩一样在笼子里找地方躲,紧张地缩成一团。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大多是因为人们的口舌之欲。受风俗传统或风言影语的影响,很多人迷信“野味”口感好、味道鲜、营养高,甚至还有保健作用,其实这些已经得到大量科学研究的证伪。还有人存在畸形的世界观、价值观、消费观,通过扑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虚荣心。

掀起禁食浪潮

“乡里乡亲听我说,野生动物吃不得。洞庭湖畔风光好,野鸡野鸭少不了。和谐湿地人有责,乱捕乱吃是缺德。飞禽走兽是朋友,和合共生手牵手。切莫贪利乱伸手,染病坐牢兜着走……”。26日,湖南华容县团洲乡党委书记卢进文为该乡保护野生动物作的一首“打油诗”和一首《一只野鸭的哭诉》迅速传入大街小巷,火便了全乡。

在疫情期间,特别是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后,各地对于禁食野味的行动进一步加强,掀起了一股子革除陋习浪潮。

2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协调推进会,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落实《决定》,充分考虑相关措施实施带来的影响,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决定》在内蒙古依法有序推进。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5日在深圳人大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共23条,列出禁食“黑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深圳市人大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说,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而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由于已被公众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则不列入禁食范围。

海南公安机关自2月25日起,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为其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达到治安案件立案标准的,按每起案件1000元给予奖励;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按每起案件3000元给予奖励。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革除陋习,需要加强法治约束,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从源头上有力防范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同时,也需要每个人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自我革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掀禁食野味新高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2-28

□记者 黄明明

滥捕滥食“野味”现象屡禁难止的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近年来,人们不时在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图片、视频中看到,一些蝙蝠、穿山甲、蛇类等野生动物沦为餐桌上的野味。食用野生动物俨然变成一门招来流量的生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社会各界聚焦并热议,围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讨论此起彼伏。

在此背景下,禁食野味的舆论呼声越来越高。

王梓/制图

革除滥食陋习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滥食野生动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一决定,释放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强烈法治信号。

《决定》称,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内容共八条。

其中包括,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等内容,并明确指出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有专家建议称,就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开展立法,建议将“吃野味行为入刑”,完善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立法,加大野生动物的司法保护力度,从立法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抓顶风作案者

一斤野生蛇几百块,做出一锅蛇汤几千元;野生穿山甲一只几百块,穿山甲汤售价上万元……

对于网络上的各种食用野味的视频,网友们反响不一。视频中的食客大多吃的津津有味,但是网友中除了部分人存在猎奇、惊叹的反应外,大部分人持有反感的态度。

野生动物携带大量病毒已经成为一种常识。比如蝙蝠,不仅是冠状病毒的主要宿主,也是许多病毒的自然宿主,包括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狂犬病毒、亨德拉病毒、尼帕病毒等。从生物多样性来看,相比于家养动物,野生动物则比较脆弱,大规模食用不仅增加人类感染病毒的机会,还有可能会造成其种群灭绝,进而引发更严重的生态危机。

尽管如此,仍然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顶风作案,将食用野味进行到底,野生动物违法交易依然存在,网上仍有盗猎工具出售。

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起警情:该县龙塘村村民龙某在社交网络上晒出一张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的死体照片,称系其父龙某某上山捉到的野鸡,并叫嚣“天天吃野味吃到腻”。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出一只野生红腹锦鸡、锦鸡标本等。龙某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刑拘。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野味”贩子在市场附近的马路上公开宰杀销售麂子、野猪,据说他们还持有合法证件。

在深圳一家大酒楼里,打工者钟华平看到过标价昂贵的穿山甲。它们尾巴长长的,看到后厨的人走过去,会像小孩一样在笼子里找地方躲,紧张地缩成一团。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大多是因为人们的口舌之欲。受风俗传统或风言影语的影响,很多人迷信“野味”口感好、味道鲜、营养高,甚至还有保健作用,其实这些已经得到大量科学研究的证伪。还有人存在畸形的世界观、价值观、消费观,通过扑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虚荣心。

掀起禁食浪潮

“乡里乡亲听我说,野生动物吃不得。洞庭湖畔风光好,野鸡野鸭少不了。和谐湿地人有责,乱捕乱吃是缺德。飞禽走兽是朋友,和合共生手牵手。切莫贪利乱伸手,染病坐牢兜着走……”。26日,湖南华容县团洲乡党委书记卢进文为该乡保护野生动物作的一首“打油诗”和一首《一只野鸭的哭诉》迅速传入大街小巷,火便了全乡。

在疫情期间,特别是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后,各地对于禁食野味的行动进一步加强,掀起了一股子革除陋习浪潮。

2月2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协调推进会,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实施。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落实《决定》,充分考虑相关措施实施带来的影响,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决定》在内蒙古依法有序推进。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5日在深圳人大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共23条,列出禁食“黑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深圳市人大在对《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说,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而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由于已被公众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则不列入禁食范围。

海南公安机关自2月25日起,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为其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达到治安案件立案标准的,按每起案件1000元给予奖励;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按每起案件3000元给予奖励。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革除陋习,需要加强法治约束,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从源头上有力防范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同时,也需要每个人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自我革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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