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框架建立

发布时间:2020-03-09 08:51:0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王小韦

3月5日以来,多家主流金融媒体报道了《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有全文转载。《意见》设计的改革措施体系直击该险种经营中存在的营销高佣金、高曝光(因捆绑销售、强制搭售)、高危险(唯一具有害命情节的保险欺诈案件)、价高杠杆(价格与风险高度错配)、高纠纷(易与疾病或者高原反应等引发的猝死纠纷)、高亏损(经营结果显示)等“六高”问题要害,原创多项改革措施,标志着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框架基本确立,渐进落地必将深度影响意外险经营。

梳理《意见》设计的改革措施体系,本次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框架从产品设计、客户识别、风险预防、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入手。

以改革产品为统领。产品条款、费率是同样是意外险的生命线。辅助改革产品“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首次提出建立意外险数据库、精算体系、伤亡发生率表。2.统一意外险职业分类目录表。3.要求条款表述做到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例如意外事故与高原反应或者疾病诱发的猝死的分界线,源头预防分歧。由改革产品入手,丰富产品体系、精准产品价格、明确权利义务,便于客户选择合适产品、理解条款,顺带铲除高价、高佣、理解分歧“土壤”。

以客户识别为导向。常州、天津等恶性骗保案教训在于诈骗者净值产与所购保险金额严重错配、多头投保与承保者不对称。辅助客户识别“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依托保单信息登记平台。2.首次提出建立健全保险行业意外险信息共享机制。3.实行黑、灰名单制度。通过共享保险行业大数据,所有承保的法人机构均可以对高保额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尽职尽责开展投保者净资产调研,进而将此客户群体按照净值产与保额匹配程度进行高中低分类,同时对高错配客户进行重点关注,汇集为行业对重点客户集体关注。从客户识别入手,通过行业数据共享,提高对高保额客户风险精准识别和关注,助力降低行业和社会风险。

以风险预防为抓手。当前,包括意外险在内,保险产品销售之后、客户索赔之前,保险公司基本上不会主动联系客户,更谈不上风险管控。辅助风险防范“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积极探索“意外险+服务”,首次提出开展服务。2.跟随改革指挥棒,要求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开展意外险售后服务,实时跟踪客户风险状况、变化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切实减少事故数量和程度、减少事故理赔,进一步优化意外险数据库。

以信息披露为契机。因经营主体多元化(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共营)、占比低等因素,意外险经营数据披露不够。辅助评估机制“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首次提出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信息要素,对披露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严肃处理。2.价格回溯调整机制。3.引入公众监督。通过规范经营主体信息披露,方便经营主体自评、监管部门评估、社会公众监督,为完善意外险经营和监管制度提供一手资料。

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框架逐渐落地,必将服从、服务保险领域、金融领域“四梁八柱”改革,并共同服从服务于国家社会治理“四梁八柱”改革框架。

(作者单位:陕西银保监局)


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框架建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3-09

□王小韦

3月5日以来,多家主流金融媒体报道了《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有全文转载。《意见》设计的改革措施体系直击该险种经营中存在的营销高佣金、高曝光(因捆绑销售、强制搭售)、高危险(唯一具有害命情节的保险欺诈案件)、价高杠杆(价格与风险高度错配)、高纠纷(易与疾病或者高原反应等引发的猝死纠纷)、高亏损(经营结果显示)等“六高”问题要害,原创多项改革措施,标志着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框架基本确立,渐进落地必将深度影响意外险经营。

梳理《意见》设计的改革措施体系,本次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框架从产品设计、客户识别、风险预防、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入手。

以改革产品为统领。产品条款、费率是同样是意外险的生命线。辅助改革产品“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首次提出建立意外险数据库、精算体系、伤亡发生率表。2.统一意外险职业分类目录表。3.要求条款表述做到标准化、简单化、通俗化,例如意外事故与高原反应或者疾病诱发的猝死的分界线,源头预防分歧。由改革产品入手,丰富产品体系、精准产品价格、明确权利义务,便于客户选择合适产品、理解条款,顺带铲除高价、高佣、理解分歧“土壤”。

以客户识别为导向。常州、天津等恶性骗保案教训在于诈骗者净值产与所购保险金额严重错配、多头投保与承保者不对称。辅助客户识别“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依托保单信息登记平台。2.首次提出建立健全保险行业意外险信息共享机制。3.实行黑、灰名单制度。通过共享保险行业大数据,所有承保的法人机构均可以对高保额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尽职尽责开展投保者净资产调研,进而将此客户群体按照净值产与保额匹配程度进行高中低分类,同时对高错配客户进行重点关注,汇集为行业对重点客户集体关注。从客户识别入手,通过行业数据共享,提高对高保额客户风险精准识别和关注,助力降低行业和社会风险。

以风险预防为抓手。当前,包括意外险在内,保险产品销售之后、客户索赔之前,保险公司基本上不会主动联系客户,更谈不上风险管控。辅助风险防范“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积极探索“意外险+服务”,首次提出开展服务。2.跟随改革指挥棒,要求完善内控制度。通过开展意外险售后服务,实时跟踪客户风险状况、变化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切实减少事故数量和程度、减少事故理赔,进一步优化意外险数据库。

以信息披露为契机。因经营主体多元化(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共营)、占比低等因素,意外险经营数据披露不够。辅助评估机制“大梁”,《意见》设计的“支柱”包括:1.首次提出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信息要素,对披露不符合规定的机构严肃处理。2.价格回溯调整机制。3.引入公众监督。通过规范经营主体信息披露,方便经营主体自评、监管部门评估、社会公众监督,为完善意外险经营和监管制度提供一手资料。

意外险改革“四梁八柱”基本框架逐渐落地,必将服从、服务保险领域、金融领域“四梁八柱”改革,并共同服从服务于国家社会治理“四梁八柱”改革框架。

(作者单位:陕西银保监局)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