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记者观察:别让好人“裸奔”

发布时间:2020-03-31 09:21:5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王梦萦

2020年伊始,一场全民战“疫”让全世界见证了中国力量。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评价中国在疫情防控中采取的措施时说:“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动员。”我国在这场战“疫”中的做法和经验,为其他国家的防疫工作提供了参考、树立了标杆,让更多人相信中国未来的发展潜力不可限量。

战“疫”的成果,离不开党和国家的领导、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特别是一线医护工作者们的辛勤汗水和巨大牺牲。然而,在我们歌颂英雄时,有一个群体也不该被忽略,那就是志愿者。

在疫情暴发之初,就有不计其数的普通人投身到志愿服务当中,仅武汉一地的社区志愿者就有数万人之多。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不同年龄,不同地域,却怀着同一个朴素心愿:为战“疫”胜利贡献一份力量。他们在火车站、高速路口等处为来往旅客测温;在社区出入口值守,为居民登记、普及防疫知识;挨家挨户上门排查感染者;运送防疫物资;为不能出门的居民送去食物和生活用品……他们饥寒、疲惫,不时承受他人的白眼和冷言冷语,不惧危险,不求回报。可以说,正是志愿者们的无私付出,极大程度上保证了群众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战“疫”的阶段性胜利。

然而,志愿者们冲锋陷阵的同时,背后的保险保障情况却不由得令人担忧。

首先是志愿服务组织保险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2017年出台的《志愿者服务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是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责任主体。然而在推行过程中,很多志愿服务组织并未将购买保险的责任落到实处。首先是资金条件不允许。作为民间公益组织,收入微薄,难以为所有成员购买保险。其次是志愿服务组织的保险保障意识不足。某社区一位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为抗疫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计划,并说“志愿者就是不图回报,如果有什么要求,建议先不参加”。

其次是相关险种较少或保费较高。参与志愿行动、特别是危险性较强的志愿行动属于主动涉险行为,风险较高,很多保险公司并未开发相应险种或是保费高达数千元。

另外,志愿者的保险意识也有待加强。疫情期间,面对社区未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有的志愿者并不知道自身享有保险保障的权利,有的志愿者“不好意思提要求”,有的志愿者未给自己投保,主动投保的只占一部分。

志愿服务组织的困难可以理解,保险公司的考量也无可厚非。然而,千千万万志愿者“裸奔”的现状,着实令人揪心。

好在,疫情期间政府机关和多家保险公司已行动起来,为抗疫志愿者送上专属保障。民政部为介于18周岁至70周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们提供专属保险;中国人寿、太平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新华保险、阳光人寿、华夏人寿、华贵人寿、横琴人寿等多家公司为志愿者送上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既履行了社会责任,又提升了行业形象。

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做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志愿者保险保障不足的尴尬。然而疫情结束之后,在灾难救援、社区社会服务、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领域,仍然需要大批志愿者贡献力量。如何使这种临时性的政策和帮助制度化、常态化,让志愿者的正当权利得到保障,使志愿精神更好地延续下去,是全社会不应停止思考的问题。

志愿服务组织应加强保险意识,积极争取企业赞助,尽可能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如实在困难,可以考虑寻求有关部委和国有保险公司的支持。《志愿服务条例》中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而保险公司应该在保证商业利益的基础上,发挥创造性,尽可能为不同领域的志愿者开发有针对性的、高性价比的险种。

志愿者们甘心奉献、不图回报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漠视其正当权利的理由。全社会理应共同创造好人好事赖以生存的土壤,让更多的人可以心无挂碍地参与其中。当然,任何进步都不是一蹴而就,但只要向着正确的方向就会越走越光明。保险最根本的目的,正是为了让这个社会、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一个文明的社会,永远不该让好人“裸奔”。


记者观察:别让好人“裸奔”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3-31

实习记者 王梦萦

2020年伊始,一场全民战“疫”让全世界见证了中国力量。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评价中国在疫情防控中采取的措施时说:“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动员。”我国在这场战“疫”中的做法和经验,为其他国家的防疫工作提供了参考、树立了标杆,让更多人相信中国未来的发展潜力不可限量。

战“疫”的成果,离不开党和国家的领导、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特别是一线医护工作者们的辛勤汗水和巨大牺牲。然而,在我们歌颂英雄时,有一个群体也不该被忽略,那就是志愿者。

在疫情暴发之初,就有不计其数的普通人投身到志愿服务当中,仅武汉一地的社区志愿者就有数万人之多。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不同年龄,不同地域,却怀着同一个朴素心愿:为战“疫”胜利贡献一份力量。他们在火车站、高速路口等处为来往旅客测温;在社区出入口值守,为居民登记、普及防疫知识;挨家挨户上门排查感染者;运送防疫物资;为不能出门的居民送去食物和生活用品……他们饥寒、疲惫,不时承受他人的白眼和冷言冷语,不惧危险,不求回报。可以说,正是志愿者们的无私付出,极大程度上保证了群众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战“疫”的阶段性胜利。

然而,志愿者们冲锋陷阵的同时,背后的保险保障情况却不由得令人担忧。

首先是志愿服务组织保险责任落实不到位。根据2017年出台的《志愿者服务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是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责任主体。然而在推行过程中,很多志愿服务组织并未将购买保险的责任落到实处。首先是资金条件不允许。作为民间公益组织,收入微薄,难以为所有成员购买保险。其次是志愿服务组织的保险保障意识不足。某社区一位工作人员称,暂时没有为抗疫志愿者购买保险的计划,并说“志愿者就是不图回报,如果有什么要求,建议先不参加”。

其次是相关险种较少或保费较高。参与志愿行动、特别是危险性较强的志愿行动属于主动涉险行为,风险较高,很多保险公司并未开发相应险种或是保费高达数千元。

另外,志愿者的保险意识也有待加强。疫情期间,面对社区未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有的志愿者并不知道自身享有保险保障的权利,有的志愿者“不好意思提要求”,有的志愿者未给自己投保,主动投保的只占一部分。

志愿服务组织的困难可以理解,保险公司的考量也无可厚非。然而,千千万万志愿者“裸奔”的现状,着实令人揪心。

好在,疫情期间政府机关和多家保险公司已行动起来,为抗疫志愿者送上专属保障。民政部为介于18周岁至70周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们提供专属保险;中国人寿、太平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平安、新华保险、阳光人寿、华夏人寿、华贵人寿、横琴人寿等多家公司为志愿者送上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既履行了社会责任,又提升了行业形象。

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做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志愿者保险保障不足的尴尬。然而疫情结束之后,在灾难救援、社区社会服务、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领域,仍然需要大批志愿者贡献力量。如何使这种临时性的政策和帮助制度化、常态化,让志愿者的正当权利得到保障,使志愿精神更好地延续下去,是全社会不应停止思考的问题。

志愿服务组织应加强保险意识,积极争取企业赞助,尽可能为志愿者购买保险。如实在困难,可以考虑寻求有关部委和国有保险公司的支持。《志愿服务条例》中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而保险公司应该在保证商业利益的基础上,发挥创造性,尽可能为不同领域的志愿者开发有针对性的、高性价比的险种。

志愿者们甘心奉献、不图回报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漠视其正当权利的理由。全社会理应共同创造好人好事赖以生存的土壤,让更多的人可以心无挂碍地参与其中。当然,任何进步都不是一蹴而就,但只要向着正确的方向就会越走越光明。保险最根本的目的,正是为了让这个社会、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一个文明的社会,永远不该让好人“裸奔”。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