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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与企“生道”

发布时间:2020-05-07 09:46:18    作者:袁婉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袁婉君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13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其中人民法院在案例4中采用的“生道执行”方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引起各方广泛赞誉。

福建省莆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共涉执行案件33件,标的7亿余元。该系列案于2019年陆续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其名下位于莆田市荔城区的两片房地产项目,但均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迎难而上、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智慧“战疫”,经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在2020年新年伊始,将该两片房地产项目以36618.128万元拍卖。接着,又通过见“网”如面、“隔空”协调等方式,及时为竞买人解决筹款困难,并有效促成了396户网签户与买受人福建某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金融风险得以化解、购房户安居乐业、工人工资得以支付、企业得以复工复产、政府税费得以保障“五赢”的社会效果。

当前,如何推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紧迫任务,怎样做到既能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又能确保债权人利益和员工及地方政府等各方利益,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就是:“生道执行”。“生道”即使民生存之道,类似于破产法上的和解、重整程序,在征得企业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让企业恢复生产能力,通过修改偿债条件等,实现“以时间换空间”,这是对债权人、股东和员工最好的回报。 据悉,“生道执行”已经在全国出现若干起成功案例。3月21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应用“生道执行”理念,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进一步协商以期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分批履行给付义务,既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乌兰浩特市法院执行局本着依法服务民营经济、重点企业,扶持和引导企业发展的原则,对涉企执行案件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用强制措施,采用“以资抵债”“以债转股”“设备反租赁”“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力促执行和解等方式,灵活实施“生道执行”策略,留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依法维护企业基本生存和再发展能力。

“生道执行”要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能够结合案情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措施,提升资产的经济效能。对能采取“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确保财产价值能够继续发挥作用,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针对某现代农业公司执行案中,被执行人财产多为生产机械和活禽活畜,如采取传统查封拍卖措施,必然导致企业难以为继。经审慎研究,最后制定了一套“活封活扣、严控风险、密切监管、分期履行”的执行方案,顺利实现了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的统一。

只有坚持“一企一策”“一案一策”,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法治手段,抓紧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按下复工复产的“快捷键”。


记者观察:与企“生道”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5-07

□记者 袁婉君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13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其中人民法院在案例4中采用的“生道执行”方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引起各方广泛赞誉。

福建省莆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共涉执行案件33件,标的7亿余元。该系列案于2019年陆续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该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其名下位于莆田市荔城区的两片房地产项目,但均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迎难而上、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智慧“战疫”,经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在2020年新年伊始,将该两片房地产项目以36618.128万元拍卖。接着,又通过见“网”如面、“隔空”协调等方式,及时为竞买人解决筹款困难,并有效促成了396户网签户与买受人福建某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金融风险得以化解、购房户安居乐业、工人工资得以支付、企业得以复工复产、政府税费得以保障“五赢”的社会效果。

当前,如何推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紧迫任务,怎样做到既能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又能确保债权人利益和员工及地方政府等各方利益,人民法院给出的答案就是:“生道执行”。“生道”即使民生存之道,类似于破产法上的和解、重整程序,在征得企业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让企业恢复生产能力,通过修改偿债条件等,实现“以时间换空间”,这是对债权人、股东和员工最好的回报。 据悉,“生道执行”已经在全国出现若干起成功案例。3月21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应用“生道执行”理念,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进一步协商以期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分批履行给付义务,既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乌兰浩特市法院执行局本着依法服务民营经济、重点企业,扶持和引导企业发展的原则,对涉企执行案件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用强制措施,采用“以资抵债”“以债转股”“设备反租赁”“给予合理期限”“分批履行”、力促执行和解等方式,灵活实施“生道执行”策略,留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依法维护企业基本生存和再发展能力。

“生道执行”要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同志能够结合案情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措施,提升资产的经济效能。对能采取“活封”、“活扣”的,尽量不“死封”、“死扣”,确保财产价值能够继续发挥作用,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针对某现代农业公司执行案中,被执行人财产多为生产机械和活禽活畜,如采取传统查封拍卖措施,必然导致企业难以为继。经审慎研究,最后制定了一套“活封活扣、严控风险、密切监管、分期履行”的执行方案,顺利实现了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利益的统一。

只有坚持“一企一策”“一案一策”,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法治手段,抓紧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按下复工复产的“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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