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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不确定性加大 “中概股”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20-06-03 09:09:16    作者:胡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胡杨

美东时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旨在加强对外国企业的监管。其中规定,任何一家外国公司若连续3年未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要求,将被禁止在美上市融资,上市公司还必须披露其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这一法案于去年3月被提交至参议院,并在一年多后通过。

另一边,纳斯达克方面也证实,关于修订上市规则的提议已经提交至美国证监会(SEC),目前正等待批准。具体来说,此次上市规则修订包括:将要求市场企业的IPO募资额至少达到2500万美元、或最低募资额达到发行完毕后公司上市市值的四分之一(二者取其一)。据悉,这是纳斯达克首次对企业IPO的规模进行限制。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8日,共计有248家中概股在美上市,总市值达到约1.56万亿美元,其中总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有68家。这种对外国公司收紧上市标准的动作,无疑加大了中概股所面临的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在这种背景下,超万亿美元市值的中概股将何去何从,正越来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在业内看来,除私有化退市之外,回归A/H股市场是中概股“自救”的一个重要方向,具体包括三种选择:一是从美股退市,重新A/H上市;二是保留美股上市地位,在A/H市场双重上市;三是保留美股上市地位,在A/H市场第二上市。

根据安永发布的报告,近年来,港交所修改了交易细则,接纳了互联网行业通行的同股不同权等标准,出台了中概股二次上市的鼓励政策,再加上中国香港是亚洲金融中心,与国际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可以成为在美上市中概股比较稳妥的方案。而A股方面,中国证监会4月30日发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也为有意愿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红筹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路径。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查询发现,已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若要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其市值须满足两类标准之一:一是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是市值在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从目前已表达回归意向的中概股来看,暂时多以互联网巨头为主,能较容易地满足上述标准,如京东、网易就据称已获得香港交易所上市批准。

实际上,在美中概股中,科技企业占比本就相对较高。正是由于纳斯达克市场对企业的成立年限、税前利润等要求较为宽松,符合科技企业特点,才在此前几年吸引了一批科技公司赴美上市。

一旦中概股大举回归,将对国内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如申万宏源就在研报中指出,当前新兴行业已经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部分新兴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均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潮下有望扩容国内市场的核心资产池,丰富大中华在岸市场的行业结构。另外,对相关行业和公司业务更加熟悉的在岸投资者亦更加有助于公司内在价值的发现,进而利好相关公司和行业的整体流动性和估值水平。


记者观察:不确定性加大 “中概股”何去何从?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6-03

□记者 胡杨

美东时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旨在加强对外国企业的监管。其中规定,任何一家外国公司若连续3年未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要求,将被禁止在美上市融资,上市公司还必须披露其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这一法案于去年3月被提交至参议院,并在一年多后通过。

另一边,纳斯达克方面也证实,关于修订上市规则的提议已经提交至美国证监会(SEC),目前正等待批准。具体来说,此次上市规则修订包括:将要求市场企业的IPO募资额至少达到2500万美元、或最低募资额达到发行完毕后公司上市市值的四分之一(二者取其一)。据悉,这是纳斯达克首次对企业IPO的规模进行限制。

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28日,共计有248家中概股在美上市,总市值达到约1.56万亿美元,其中总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有68家。这种对外国公司收紧上市标准的动作,无疑加大了中概股所面临的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在这种背景下,超万亿美元市值的中概股将何去何从,正越来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在业内看来,除私有化退市之外,回归A/H股市场是中概股“自救”的一个重要方向,具体包括三种选择:一是从美股退市,重新A/H上市;二是保留美股上市地位,在A/H市场双重上市;三是保留美股上市地位,在A/H市场第二上市。

根据安永发布的报告,近年来,港交所修改了交易细则,接纳了互联网行业通行的同股不同权等标准,出台了中概股二次上市的鼓励政策,再加上中国香港是亚洲金融中心,与国际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可以成为在美上市中概股比较稳妥的方案。而A股方面,中国证监会4月30日发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也为有意愿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红筹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路径。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查询发现,已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若要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其市值须满足两类标准之一:一是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二是市值在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从目前已表达回归意向的中概股来看,暂时多以互联网巨头为主,能较容易地满足上述标准,如京东、网易就据称已获得香港交易所上市批准。

实际上,在美中概股中,科技企业占比本就相对较高。正是由于纳斯达克市场对企业的成立年限、税前利润等要求较为宽松,符合科技企业特点,才在此前几年吸引了一批科技公司赴美上市。

一旦中概股大举回归,将对国内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如申万宏源就在研报中指出,当前新兴行业已经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部分新兴行业龙头企业目前均在海外上市,中概股回归潮下有望扩容国内市场的核心资产池,丰富大中华在岸市场的行业结构。另外,对相关行业和公司业务更加熟悉的在岸投资者亦更加有助于公司内在价值的发现,进而利好相关公司和行业的整体流动性和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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