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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一个卑劣的骗保者

发布时间:2020-07-12 17:48:13    作者:黄明明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黄明明

我们在探讨恶的时候,往往会在外因和内因之间争论不休。究竟是制度的漏洞,诱发了人内心的恶意,还是人内心的恶意驱使人去寻找制度的漏洞来牟利?对有的现象来说,可以争论,对于那些真正卑劣的人而言,则不会有太多的争论。最近记者就通过一则骗保的新闻,看到了一个极度卑劣的灵魂。

据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7月9日上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为骗保撞死外曾祖母”案犯孟某某执行死刑。案件还要追溯到2016深秋的一天,八十多岁的甘肃老太太满怀期许地坐上曾孙女婿、曾孙女的小轿车前往省外(广元)“玩两天”,去“看病”“看火车”。10月27日10时许,孟某某驾驶普通货车拉载太奶奶行至国道212线附近时,孟某某以上厕所为由将车停靠路边,行动不便的老太太下车独自沿路步行了约1.5公里后,被孟某某驾车撞击,当场死亡。

而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泯灭人性的谋杀。案发当天凌晨,孟某的妻子张某在手机上搜索了“用自己车撞死自己奶奶80岁能赔偿多少钱”等内容。更早之前(2016年8月),孟某某的手机中,就已经反复在网上搜索过“造成84岁老人死亡保险能陪多少”等内容。孟某某在手机中开始搜索“撞死老人的赔偿”时,他已经就撞死太奶奶骗取保险的计划与妻子进行了多次谋划。

在骗保案件中,各种泯灭人性、动机卑劣的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有的人为了骗取保险,从网络上与人恋爱闪婚,并在周密筹划下,将新婚妻子以意外的形式谋杀;有的人为了在大城市买房子凑首付,不惜将年迈的母亲亲手杀死;有的人为了还高利贷,利用父亲的舐犊之情,怂恿父亲去伪造意外事故,用命来还钱……无论动机如何,无论有什么借口和理由,这些将生命看的如此轻贱、可以拿来换取钱财的行为,都是令人不齿的,是丧失了道德底线的。

在“撞死外曾祖母”一案中,孟某某并非是一瞬间从好人变成坏人,而是有累累的前科。例如出轨包养情人、爱好打牌挥霍钱财、长期好逸恶劳欠下一屁股债……更有甚者,还曾经计划杀死一名乞丐骗钱。孟某某打算撞死甘肃文县碧口镇的一位聋哑乞丐,用父亲或大哥的身份证冒充乞丐骗取保险。最终,乞丐不愿随孟某某上车,孟某某没有得手。但是,一案未遂,而孟某某已经起意,最终导致了“撞死外曾祖母”案件的发生。

当这些人看到保险能够带来的巨额赔付时,怎么能够不心动?如何能不铤而走险?即便是他们知道也许不会成功,在如此诱惑之下,不免也要试一试。然则,这其中大部分人都做了一场白日梦,不仅骗保不成,还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可怜的是那些被伤害的人,可能至死仍然都在梦中,对这些卑劣的亲人还没有认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审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孟某某为骗取保险金,谋划并实施了故意驾车撞死妻子外曾祖母的行为,有悖于人伦常理,其犯罪动机卑劣,罪行极其严重,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元至1000万元档次。这一调整,无疑是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值得点赞。但是也应该对于孟某这一类的居心叵测、极度卑劣的人有效、提前防范,让骗保者找不到漏洞,从而也不至于去迫害无辜的生命。


记者观察:一个卑劣的骗保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12

记者 黄明明

我们在探讨恶的时候,往往会在外因和内因之间争论不休。究竟是制度的漏洞,诱发了人内心的恶意,还是人内心的恶意驱使人去寻找制度的漏洞来牟利?对有的现象来说,可以争论,对于那些真正卑劣的人而言,则不会有太多的争论。最近记者就通过一则骗保的新闻,看到了一个极度卑劣的灵魂。

据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7月9日上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为骗保撞死外曾祖母”案犯孟某某执行死刑。案件还要追溯到2016深秋的一天,八十多岁的甘肃老太太满怀期许地坐上曾孙女婿、曾孙女的小轿车前往省外(广元)“玩两天”,去“看病”“看火车”。10月27日10时许,孟某某驾驶普通货车拉载太奶奶行至国道212线附近时,孟某某以上厕所为由将车停靠路边,行动不便的老太太下车独自沿路步行了约1.5公里后,被孟某某驾车撞击,当场死亡。

而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泯灭人性的谋杀。案发当天凌晨,孟某的妻子张某在手机上搜索了“用自己车撞死自己奶奶80岁能赔偿多少钱”等内容。更早之前(2016年8月),孟某某的手机中,就已经反复在网上搜索过“造成84岁老人死亡保险能陪多少”等内容。孟某某在手机中开始搜索“撞死老人的赔偿”时,他已经就撞死太奶奶骗取保险的计划与妻子进行了多次谋划。

在骗保案件中,各种泯灭人性、动机卑劣的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有的人为了骗取保险,从网络上与人恋爱闪婚,并在周密筹划下,将新婚妻子以意外的形式谋杀;有的人为了在大城市买房子凑首付,不惜将年迈的母亲亲手杀死;有的人为了还高利贷,利用父亲的舐犊之情,怂恿父亲去伪造意外事故,用命来还钱……无论动机如何,无论有什么借口和理由,这些将生命看的如此轻贱、可以拿来换取钱财的行为,都是令人不齿的,是丧失了道德底线的。

在“撞死外曾祖母”一案中,孟某某并非是一瞬间从好人变成坏人,而是有累累的前科。例如出轨包养情人、爱好打牌挥霍钱财、长期好逸恶劳欠下一屁股债……更有甚者,还曾经计划杀死一名乞丐骗钱。孟某某打算撞死甘肃文县碧口镇的一位聋哑乞丐,用父亲或大哥的身份证冒充乞丐骗取保险。最终,乞丐不愿随孟某某上车,孟某某没有得手。但是,一案未遂,而孟某某已经起意,最终导致了“撞死外曾祖母”案件的发生。

当这些人看到保险能够带来的巨额赔付时,怎么能够不心动?如何能不铤而走险?即便是他们知道也许不会成功,在如此诱惑之下,不免也要试一试。然则,这其中大部分人都做了一场白日梦,不仅骗保不成,还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可怜的是那些被伤害的人,可能至死仍然都在梦中,对这些卑劣的亲人还没有认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审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孟某某为骗取保险金,谋划并实施了故意驾车撞死妻子外曾祖母的行为,有悖于人伦常理,其犯罪动机卑劣,罪行极其严重,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元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元至1000万元档次。这一调整,无疑是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值得点赞。但是也应该对于孟某这一类的居心叵测、极度卑劣的人有效、提前防范,让骗保者找不到漏洞,从而也不至于去迫害无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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