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推动科技金融更有效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13 08:27:18    作者:欧永生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欧永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专门提到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本次国常会对国家高新区给予重要期许。期待各地高新区敢干敢闯,勇当改革开放的闯将,将“六稳”“六保”工作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促进产业与金融的相互助推、有效协同和融合,预期将给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带来创新求变的鲶鱼效应。

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新时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力量,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变化,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对金融业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科技创新的高风险特征与持续大量的资金需求构成了传统融资方式无法解决的矛盾,长期以来,科技与金融对接的结构性矛盾、银行与科技型企业信息不对称、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了银行对接科技型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贷款准入门槛偏高、金融产品单一以及内部审批流程繁杂等一系列融资问题。这可能是虽然近年来决策层出台了大量政策要求发展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但实际效果可能与预期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深层原因之一。因此,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科技企业发展独特特点、行业发展规律,思考高科技企业独特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紧紧围绕企业的实际需求创新研发产品,从前端开始培育战略核心客户群,回归贷款本源和初心,才能实现与企业共赢共成长。

要打造名实相符的科技支行。从各地设立科技支行情况看,名义重于内容,科技支行和其他支行实质区别并不大。作为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先锋,一定要让科技支行先行先试,要明确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定位和目标,给予政策、考核和激励上的差异化支持,给予科技支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的权限,才能真正发挥科技支行创新先锋的作用,在发展到一定时期可以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银行。要把金融创新调整到更符合行业和企业特点上来,设计出符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如围绕具有科技标签、科技特色明显的企业,经过第三方、行业专家独立评审获得科技项目的企业,严格评审本身非常有价值,可以作为贷款的重要依据,可以开发出高企贷、知识产权贷、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产品。如投贷联动,一定程度上可以破解银行信贷风险与创新创业企业风险不相匹配的问题。还可以围绕产业、行业,针对不同产业链科技企业的特点来开发创新产品。

要形成联动协同效应。打造并共享企业授信平台,建立区域性有影响力综合性科技项目、成果、人才创新创业与信用评价体系。探索知识产权等产权抵押的新兴授信方法,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其收益权纳入押品管理,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将市场法、收益法测算现金流方式补充纳入价值评估体系,扩大相关押品范围。金融机构要协同地方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共同加强风险补偿机制。

要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要聚焦人才、项目、企业及产业四大维度科技资源,围绕不同阶段科技企业发展需求,产业助推要求,系统打造一批以债权与股权为主,包括科技投资、科技信贷与担保、科技与金融资产租赁、知识产权投资运营等多样化多层次丰富的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体系,覆盖各产业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科技金融产业链。商业银行要建立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联动平台,通过投资和贷款一体化来把控信贷风险;整合国家、地区及科技部门的投融资需求,实现多方联动;并逐渐建立起银行投融资合作团队,培养银行科技金融人才。

(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推动科技金融更有效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13

□欧永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中专门提到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本次国常会对国家高新区给予重要期许。期待各地高新区敢干敢闯,勇当改革开放的闯将,将“六稳”“六保”工作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促进产业与金融的相互助推、有效协同和融合,预期将给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带来创新求变的鲶鱼效应。

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是新时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力量,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变化,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对金融业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科技创新的高风险特征与持续大量的资金需求构成了传统融资方式无法解决的矛盾,长期以来,科技与金融对接的结构性矛盾、银行与科技型企业信息不对称、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导致了银行对接科技型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贷款准入门槛偏高、金融产品单一以及内部审批流程繁杂等一系列融资问题。这可能是虽然近年来决策层出台了大量政策要求发展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但实际效果可能与预期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深层原因之一。因此,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科技企业发展独特特点、行业发展规律,思考高科技企业独特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需求,紧紧围绕企业的实际需求创新研发产品,从前端开始培育战略核心客户群,回归贷款本源和初心,才能实现与企业共赢共成长。

要打造名实相符的科技支行。从各地设立科技支行情况看,名义重于内容,科技支行和其他支行实质区别并不大。作为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先锋,一定要让科技支行先行先试,要明确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定位和目标,给予政策、考核和激励上的差异化支持,给予科技支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的权限,才能真正发挥科技支行创新先锋的作用,在发展到一定时期可以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银行。要把金融创新调整到更符合行业和企业特点上来,设计出符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如围绕具有科技标签、科技特色明显的企业,经过第三方、行业专家独立评审获得科技项目的企业,严格评审本身非常有价值,可以作为贷款的重要依据,可以开发出高企贷、知识产权贷、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产品。如投贷联动,一定程度上可以破解银行信贷风险与创新创业企业风险不相匹配的问题。还可以围绕产业、行业,针对不同产业链科技企业的特点来开发创新产品。

要形成联动协同效应。打造并共享企业授信平台,建立区域性有影响力综合性科技项目、成果、人才创新创业与信用评价体系。探索知识产权等产权抵押的新兴授信方法,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其收益权纳入押品管理,优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将市场法、收益法测算现金流方式补充纳入价值评估体系,扩大相关押品范围。金融机构要协同地方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共同加强风险补偿机制。

要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要聚焦人才、项目、企业及产业四大维度科技资源,围绕不同阶段科技企业发展需求,产业助推要求,系统打造一批以债权与股权为主,包括科技投资、科技信贷与担保、科技与金融资产租赁、知识产权投资运营等多样化多层次丰富的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体系,覆盖各产业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科技金融产业链。商业银行要建立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联动平台,通过投资和贷款一体化来把控信贷风险;整合国家、地区及科技部门的投融资需求,实现多方联动;并逐渐建立起银行投融资合作团队,培养银行科技金融人才。

(作者系山东省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