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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兆东: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发布时间:2020-07-23 09:11:24    作者:孙兆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金融机构应充分重视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别在数字化时代,金融机构要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和经济的高质量协同发展。

□孙兆东

据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1日审议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议题,决定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事实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早在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要求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应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支持政策,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知》还提出了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

当前,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的重点。尤其对“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类客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广泛的客户需求,实际上“双创”类企业大多在高新区,这类企业主要资产是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生产要素,理应成为企业融资的价值遵循。所以,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构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性。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持续做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积极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尤其要通过金融科技手段,重点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发展新模式,支持好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创新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数字化的知识产权如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要建立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估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价值等方式,合理分析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品牌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把握企业发展方向。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积极同相关部门合作,完善对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及评价机制。特别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商业银行可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加大对产业供应链中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一步将小微企业纳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有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做好对出质人及质物的调查,质权登记办理,并加强对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此外,要努力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加强对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培训和实训。

(作者系经济学者、《世界的人民币》作者、建行大学课程设计管理中心主任)


孙兆东: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23

金融机构应充分重视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别在数字化时代,金融机构要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和经济的高质量协同发展。

□孙兆东

据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1日审议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议题,决定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事实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早在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要求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应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支持政策,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知》还提出了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

当前,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的重点。尤其对“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类客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广泛的客户需求,实际上“双创”类企业大多在高新区,这类企业主要资产是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生产要素,理应成为企业融资的价值遵循。所以,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构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性。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持续做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积极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尤其要通过金融科技手段,重点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发展新模式,支持好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创新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数字化的知识产权如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要建立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估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价值等方式,合理分析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品牌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把握企业发展方向。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积极同相关部门合作,完善对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及评价机制。特别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商业银行可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加大对产业供应链中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一步将小微企业纳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

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有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做好对出质人及质物的调查,质权登记办理,并加强对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此外,要努力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加强对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培训和实训。

(作者系经济学者、《世界的人民币》作者、建行大学课程设计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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