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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础性制度破解融资难

发布时间:2020-07-30 09:15:14    作者:李凤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李凤文

7月24日,工信部等17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既提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又对加大财税支持、优化服务体系、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同时对完善基础性制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提出了要求,共从七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若干意见》更加突出了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更加突出了金融和财税支持。

目前,间接融资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银行贷款依旧是主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关键还是要突出解决好银行贷款难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应突出抓好相关制度建设。

首先,应尽快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众所周知,银行信贷的投放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信用对于银行来讲至关重要。但当前最大的难题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数据、生产经营数据、产业链上下游资金周转数据、企业实际负债等都难以打通,令银行无法全面了解中小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无法做到精准贷款等投融资服务。如果企业得到银行贷款后不讲诚信,那么出于防控风险的需要银行也只能收紧信用。对于不讲信用的企业,银行也只好敬而远之。银行对企业能否发放贷款关键在于对企业真实信息的掌握和了解,全面准确的信息是银行信贷决策的依据。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打破各部门之间存在的信息封锁,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整合共享各类涉企公共服务数据。

其次,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科学统计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基础。《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编制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同时指出,适时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近年来,银行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38.9万亿元,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与统计口径不够科学有关。目前,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执行的是工信部等四部门于2011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发展,原有指标设定存在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亟须进行调整。科学准确进行企业划型,能够真实反映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为中小企业融资统计奠定基础。

再次,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树立银行机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监管部门应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情况与资本补充、金融债发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金融机构总部相关负责人考核及提任挂钩,以差异化监管机制有效激发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热情,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自觉性。

(作者单位:承德银保监分局)


完善基础性制度破解融资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30

□李凤文

7月24日,工信部等17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既提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又对加大财税支持、优化服务体系、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同时对完善基础性制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提出了要求,共从七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若干意见》更加突出了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更加突出了金融和财税支持。

目前,间接融资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银行贷款依旧是主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关键还是要突出解决好银行贷款难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应突出抓好相关制度建设。

首先,应尽快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众所周知,银行信贷的投放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信用对于银行来讲至关重要。但当前最大的难题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数据、生产经营数据、产业链上下游资金周转数据、企业实际负债等都难以打通,令银行无法全面了解中小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无法做到精准贷款等投融资服务。如果企业得到银行贷款后不讲诚信,那么出于防控风险的需要银行也只能收紧信用。对于不讲信用的企业,银行也只好敬而远之。银行对企业能否发放贷款关键在于对企业真实信息的掌握和了解,全面准确的信息是银行信贷决策的依据。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打破各部门之间存在的信息封锁,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整合共享各类涉企公共服务数据。

其次,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科学统计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基础。《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编制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同时指出,适时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近年来,银行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38.9万亿元,但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与统计口径不够科学有关。目前,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执行的是工信部等四部门于2011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发展,原有指标设定存在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亟须进行调整。科学准确进行企业划型,能够真实反映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为中小企业融资统计奠定基础。

再次,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树立银行机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监管部门应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情况与资本补充、金融债发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金融机构总部相关负责人考核及提任挂钩,以差异化监管机制有效激发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热情,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自觉性。

(作者单位:承德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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