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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陈秉正专栏

陈秉正:综合改革推动车险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0-07-30 09:16:09    作者:陈秉正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快提升,但是也面临着来自消费者新需求和新技术带来的严峻挑战。

□陈秉正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机动车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时期。

机动车保险一直是我国财产与责任保险业最主要的险种,其保费收入多年来一直占财产与责任保险保费收入的70%以上,是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特别是一些中小财产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看家险种。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26150万辆,其中民用轿车14644万辆;私人汽车22635万辆,其中私人轿车13701万辆。持有驾照的人数已经超过了4亿人。可以说,机动车保险也是和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出行及经济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险种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快提升,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好的突出问题,面临着来自消费者新需求和新技术带来的严峻挑战。

机动车保险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第一,我国车险多年来一直存在着综合成本率高的问题,导致利润率较低,甚至是多年亏损,对中小财险公司来说尤其如此。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导致综合成本率过高的原因并不是赔付率高,而是费用率过高。第二,保费过高,增加了广大消费者的负担。我国车险的保费无论从绝对还是相对水平来看,都是比较高的。第三,竞争手段单一,压低价格和抬高手续费几乎是所有车险企业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导致大量违规操作,降低了服务质量。第四,普遍创新不足。大公司由于已经占据相对有利的市场地位,加之创新需要对原有经营模式、业务系统、人才队伍等进行改造,以及监管方面的信息不明确,因而创新的步伐一直较为缓慢。中小公司迫于生存压力,且大多也是沿着传统路径在经营发展,因而在创新方面有心无力。

从短期来看,车险企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个:第一,能否控制好费用。《指导意见》在明确不增加交强险保费的前提下,较大幅度提高了人身伤害的赔偿限额,同时还增加了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和三责险的责任限额。另外,《指导意见》中强调并鼓励保险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独立自主进行定价。根据此次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我们预期消费者的平均保费负担应该有所降低,也就是说保险企业在保险责任增加的情况下,保费还要降低。而且,从国际上的情况看,我们还应该提升赔付率,将更多的保费用到赔付上。这对保险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挑战,应对的办法只能是控制好经营费用。

第二,能否把握时机尽早推出创新式产品和服务。近年来,随着车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已经使车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具备了条件,特别是基于使用、基于需求的车险产品,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损失预防、改善体验等增值服务方面,已经到了需要尽快推出的时候。这次《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到,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从中长期来看,我国车险企业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

首先,最近国际上一些机构发布的关于车险未来发展的研究报告有一个共同的预测,就是未来汽车的保有量将会减少,导致车险保费收入的减少。支持这一趋势判断的原因大致包括:新一代消费者更喜欢多元化的出行方式,希望拥有私家车的人比例在下降;无人驾驶汽车、共享汽车等的发展,使很多人觉得没有必要拥有私家车;养车的成本过高。从欧盟国家来看,2015年后汽车的销量就在逐渐下降。

其次,随着人们出行方式的改变,一个新的出行生态系统(Mobility ecosystems)正在形成,保险企业需要明确在未来的出行生态系统中,自己的角色定位以及相关的商业模式。出行生态系统是指可以整合各种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公交车、私家车、顺风车、网约车、出租车、租赁车、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甚至共享滑板车)等,为消费者的出行提供一站式、便捷的定制服务,国际上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出行即服务(MaaS)”。目前,国际上已经有很多交通工具生产企业(如特斯拉、宝马、通用等)、经营企业、保险公司、共享平台(如Uber)、第三方平台等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新的出行方式和解决方案的出现,将给传统的机动车保险带来极大影响,包括保险和消费者的关联形态、保险产品的构成、定价因素、风险转移方式、销售渠道等方面。对汽车保险企业来说,需要作出的选择就是在这样一个出行生态系统中,是仅以一个保险模块生产者的身份参与,提供可链接到各种平台或生态系统的即插即用保险产品或服务;还是成为生态系统的捆绑者,与其他参与者建立关系共同提供服务;或者是作为生态系统的所有者,协调各方建立这样一个系统。

再次,新技术对车险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已经被用在汽车上和汽车保险中,保险企业需要了解新技术是如何影响汽车保险的。例如,一些研究表明,新的安全设备的采用可以降低车辆出险概率,但同时会导致维修成本的增加,那么总的保险成本会增加还是减少?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恰逢我国车险市场进入高质量、创新式发展的转型期。希望我国保险企业能抓住机遇,及时推进我国机动车保险的创新发展。首先,应认真研究机动车保险在需求和供给端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制定面向未来的车险业务转型战略。其次,积极推出基于新技术的车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再次,研究出行生态系统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及与保险相关的问题,力争发挥保险企业在新出行生态系统中的引领和核心作用。

(作者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名家•陈秉正专栏

陈秉正:综合改革推动车险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30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快提升,但是也面临着来自消费者新需求和新技术带来的严峻挑战。

□陈秉正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机动车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时期。

机动车保险一直是我国财产与责任保险业最主要的险种,其保费收入多年来一直占财产与责任保险保费收入的70%以上,是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特别是一些中小财产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看家险种。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26150万辆,其中民用轿车14644万辆;私人汽车22635万辆,其中私人轿车13701万辆。持有驾照的人数已经超过了4亿人。可以说,机动车保险也是和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出行及经济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险种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快提升,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好的突出问题,面临着来自消费者新需求和新技术带来的严峻挑战。

机动车保险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第一,我国车险多年来一直存在着综合成本率高的问题,导致利润率较低,甚至是多年亏损,对中小财险公司来说尤其如此。但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导致综合成本率过高的原因并不是赔付率高,而是费用率过高。第二,保费过高,增加了广大消费者的负担。我国车险的保费无论从绝对还是相对水平来看,都是比较高的。第三,竞争手段单一,压低价格和抬高手续费几乎是所有车险企业的主要竞争手段,从而导致大量违规操作,降低了服务质量。第四,普遍创新不足。大公司由于已经占据相对有利的市场地位,加之创新需要对原有经营模式、业务系统、人才队伍等进行改造,以及监管方面的信息不明确,因而创新的步伐一直较为缓慢。中小公司迫于生存压力,且大多也是沿着传统路径在经营发展,因而在创新方面有心无力。

从短期来看,车险企业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个:第一,能否控制好费用。《指导意见》在明确不增加交强险保费的前提下,较大幅度提高了人身伤害的赔偿限额,同时还增加了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和三责险的责任限额。另外,《指导意见》中强调并鼓励保险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独立自主进行定价。根据此次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我们预期消费者的平均保费负担应该有所降低,也就是说保险企业在保险责任增加的情况下,保费还要降低。而且,从国际上的情况看,我们还应该提升赔付率,将更多的保费用到赔付上。这对保险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挑战,应对的办法只能是控制好经营费用。

第二,能否把握时机尽早推出创新式产品和服务。近年来,随着车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已经使车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具备了条件,特别是基于使用、基于需求的车险产品,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损失预防、改善体验等增值服务方面,已经到了需要尽快推出的时候。这次《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到,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从中长期来看,我国车险企业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

首先,最近国际上一些机构发布的关于车险未来发展的研究报告有一个共同的预测,就是未来汽车的保有量将会减少,导致车险保费收入的减少。支持这一趋势判断的原因大致包括:新一代消费者更喜欢多元化的出行方式,希望拥有私家车的人比例在下降;无人驾驶汽车、共享汽车等的发展,使很多人觉得没有必要拥有私家车;养车的成本过高。从欧盟国家来看,2015年后汽车的销量就在逐渐下降。

其次,随着人们出行方式的改变,一个新的出行生态系统(Mobility ecosystems)正在形成,保险企业需要明确在未来的出行生态系统中,自己的角色定位以及相关的商业模式。出行生态系统是指可以整合各种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公交车、私家车、顺风车、网约车、出租车、租赁车、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共享自行车(甚至共享滑板车)等,为消费者的出行提供一站式、便捷的定制服务,国际上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出行即服务(MaaS)”。目前,国际上已经有很多交通工具生产企业(如特斯拉、宝马、通用等)、经营企业、保险公司、共享平台(如Uber)、第三方平台等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新的出行方式和解决方案的出现,将给传统的机动车保险带来极大影响,包括保险和消费者的关联形态、保险产品的构成、定价因素、风险转移方式、销售渠道等方面。对汽车保险企业来说,需要作出的选择就是在这样一个出行生态系统中,是仅以一个保险模块生产者的身份参与,提供可链接到各种平台或生态系统的即插即用保险产品或服务;还是成为生态系统的捆绑者,与其他参与者建立关系共同提供服务;或者是作为生态系统的所有者,协调各方建立这样一个系统。

再次,新技术对车险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已经被用在汽车上和汽车保险中,保险企业需要了解新技术是如何影响汽车保险的。例如,一些研究表明,新的安全设备的采用可以降低车辆出险概率,但同时会导致维修成本的增加,那么总的保险成本会增加还是减少?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恰逢我国车险市场进入高质量、创新式发展的转型期。希望我国保险企业能抓住机遇,及时推进我国机动车保险的创新发展。首先,应认真研究机动车保险在需求和供给端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制定面向未来的车险业务转型战略。其次,积极推出基于新技术的车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再次,研究出行生态系统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及与保险相关的问题,力争发挥保险企业在新出行生态系统中的引领和核心作用。

(作者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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