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惠民保”快速发展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0-08-26 09:22:5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周传鸽

2015年6月1日推出的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为我国第一款“惠民保”产品,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深圳市财政委、民政局共同推进实施,是通过政府向保险公司采购的方式推出的民生工程。2019年,珠海市、南京市、广州市以及佛山市先后推出“惠民保”项目。自此,“惠民保”迎来了快速的发展。2020年,截至7月31日,实施“惠民保”的城市新增惠州市、苏州市、成都市、芜湖市、德阳市、杭州市、贵阳市、连云港市、长沙市、宁波市和福州市等多个城市。

“惠民保”有许多其他名称,如“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社保补充医疗保险”等,但是目前并无权威定义。本文认为,“惠民保”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针对医保参保人的重特大疾病风险的补充医疗保险。根据政府的参与程度,“惠民保”模式可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指导型以及商业经营型。政府参与的主体通常为市政府、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

“惠民保”自2015年推出以来,并未马上引发市场的跟进,而是直到2019年“惠民保”在四地推出才彻底激活市场。

这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2019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到2030年底,全国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惠民保”有效衔接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只需居民投入极少的资金便能为居民的重特大疾病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意见》的出台鼓励了地方政府试点“惠民保”,构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体现了居民满足重特大疾病的保障需求。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在消费者的健康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出现了传统商业健康保险无法完全满足居民健康保障需求的情况。目前推出的“惠民保”产品的保费大多为49或59元,大大低于普通商业健康险的费率水平,在绝大多数家庭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此外,“惠民保”进入门槛较低,对于年龄没有要求,且健康告知较为宽松,为高龄人群以及慢病人群提供了及时的保障。总的来说,“惠民保”使得居民只需支付低廉的保费便可满足居民最为迫切的重特大疾病的保障需求,具有普惠性。

促进健康险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健康险是增速最快的险种之一,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中的比重逐步增大,保险公司对健康险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诉求之一。从“惠民保”运行较为成熟的城市来看,2019年深圳市与珠海市“惠民保”的投保人数分别为750万人与104万人,占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数的48.8%与52.6%。2019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数为135436万人,按照40%参与率以及59元/年的保费推测,我国“惠民保”的潜在保费规模为320亿元/年。此外惠民保投保人数众多,覆盖范围广,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大量数据,有利于保险公司的数据积累,为其提供更精准的费率定价能力和更具针对性的产品设计能力。

未来,“惠民保”保障责任趋于稳定或逐步扩大。由于“惠民保”的运行时间并不长,经验数据积累不足,出于控制风险的需要,“惠民保”的保障责任设计较为保守。在可见的未来,“惠民保”的保障责任范围不会缩小,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扩大保障责任。

随着“惠民保”的版图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为了确保“惠民保”的有序开展,政府的参与程度将逐步增强。此外,社商衔接、竞价机制等环节都需要政府的深度参与。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惠民保”快速发展的背后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8-26

□周传鸽

2015年6月1日推出的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为我国第一款“惠民保”产品,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深圳市财政委、民政局共同推进实施,是通过政府向保险公司采购的方式推出的民生工程。2019年,珠海市、南京市、广州市以及佛山市先后推出“惠民保”项目。自此,“惠民保”迎来了快速的发展。2020年,截至7月31日,实施“惠民保”的城市新增惠州市、苏州市、成都市、芜湖市、德阳市、杭州市、贵阳市、连云港市、长沙市、宁波市和福州市等多个城市。

“惠民保”有许多其他名称,如“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社保补充医疗保险”等,但是目前并无权威定义。本文认为,“惠民保”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针对医保参保人的重特大疾病风险的补充医疗保险。根据政府的参与程度,“惠民保”模式可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指导型以及商业经营型。政府参与的主体通常为市政府、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

“惠民保”自2015年推出以来,并未马上引发市场的跟进,而是直到2019年“惠民保”在四地推出才彻底激活市场。

这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2019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到2030年底,全国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惠民保”有效衔接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只需居民投入极少的资金便能为居民的重特大疾病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意见》的出台鼓励了地方政府试点“惠民保”,构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体现了居民满足重特大疾病的保障需求。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在消费者的健康保险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出现了传统商业健康保险无法完全满足居民健康保障需求的情况。目前推出的“惠民保”产品的保费大多为49或59元,大大低于普通商业健康险的费率水平,在绝大多数家庭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此外,“惠民保”进入门槛较低,对于年龄没有要求,且健康告知较为宽松,为高龄人群以及慢病人群提供了及时的保障。总的来说,“惠民保”使得居民只需支付低廉的保费便可满足居民最为迫切的重特大疾病的保障需求,具有普惠性。

促进健康险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健康险是增速最快的险种之一,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中的比重逐步增大,保险公司对健康险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诉求之一。从“惠民保”运行较为成熟的城市来看,2019年深圳市与珠海市“惠民保”的投保人数分别为750万人与104万人,占到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数的48.8%与52.6%。2019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数为135436万人,按照40%参与率以及59元/年的保费推测,我国“惠民保”的潜在保费规模为320亿元/年。此外惠民保投保人数众多,覆盖范围广,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大量数据,有利于保险公司的数据积累,为其提供更精准的费率定价能力和更具针对性的产品设计能力。

未来,“惠民保”保障责任趋于稳定或逐步扩大。由于“惠民保”的运行时间并不长,经验数据积累不足,出于控制风险的需要,“惠民保”的保障责任设计较为保守。在可见的未来,“惠民保”的保障责任范围不会缩小,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当扩大保障责任。

随着“惠民保”的版图不断扩大,其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为了确保“惠民保”的有序开展,政府的参与程度将逐步增强。此外,社商衔接、竞价机制等环节都需要政府的深度参与。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