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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进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20-09-09 16:05:56    作者:袁婉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袁婉君

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提出,这是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新一轮的车险改革从9月19日开始实施,整个过渡期不到20天,那么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究竟在哪些方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呢?

一是提高了交强险责任限额,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思想。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责任限额的提高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体现了对人民生命价值的尊重,进而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

二是让利于消费者,体现了消费者主权原则。本次车险综合改革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同时,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这些都直接表现为车险价格的下降,确保能实现“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带给消费者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三是不断改进服务,体现了服务驱动的原则。这次改革提出要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监管部门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这对推动保险公司将经营的重点放在服务品质的提升上,而不是没完没了的价格战,鼓励通过提升服务留住客户,深耕客户,做优做久车险业务,实现“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针对本轮车险综合改革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在半年报业绩发布会表示,从整个行业来看,车均保费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整体来看,将呈现赔付率和费用率一升一降,即赔付率总体上升,费用率大幅下降。银保监会负责人也表示,“改革实施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盛宴,将在让利消费者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车险业的经营进入更为成熟和理性的阶段。保险公司唯有顺应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提升服务,推出有特色和差异化的产品,才能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优势。


车险改革进入快车道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9-09

记者 袁婉君

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提出,这是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新一轮的车险改革从9月19日开始实施,整个过渡期不到20天,那么这次车险综合改革究竟在哪些方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呢?

一是提高了交强险责任限额,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思想。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责任限额的提高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体现了对人民生命价值的尊重,进而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

二是让利于消费者,体现了消费者主权原则。本次车险综合改革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至少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同时,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这些都直接表现为车险价格的下降,确保能实现“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带给消费者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三是不断改进服务,体现了服务驱动的原则。这次改革提出要不断丰富车险产品,优化示范产品,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规范险类险种,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监管部门引导行业合理删减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减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这对推动保险公司将经营的重点放在服务品质的提升上,而不是没完没了的价格战,鼓励通过提升服务留住客户,深耕客户,做优做久车险业务,实现“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针对本轮车险综合改革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在半年报业绩发布会表示,从整个行业来看,车均保费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整体来看,将呈现赔付率和费用率一升一降,即赔付率总体上升,费用率大幅下降。银保监会负责人也表示,“改革实施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是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盛宴,将在让利消费者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车险业的经营进入更为成熟和理性的阶段。保险公司唯有顺应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提升服务,推出有特色和差异化的产品,才能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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