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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谱写寿险经营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0-11-23 09:15:4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王小韦 李怡君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报道,在11月17日召开的中国健康保险论坛上,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呼吁“允许保险公司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充分信息共享(以下简称“联网”),推动保险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实行总对总的对接,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权的基础上,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服务医保政策制定和医保基金监管”。在保险行业加大对外开放、应对人口老龄化、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广泛应用等大背景下,推动联网工作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也必将在改善行业形象、提升人力、强化风控等方面谱写寿险经营新篇章。

改善形象。按照通行的保险诚信原则和保险监管要求的告知义务,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内的保险消费者在购买寿险产品时,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的义务。但是,从保险经营实务来看,很多非正常退保、投诉、诉讼和保险欺诈案件中往往潜伏着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的情形。实现“联网”以后,有助于保险公司大幅提高识别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的能力,有助于保险消费者购买与自身真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带病投保”概率,进而直接减少非正常退保、投诉、诉讼和保险欺诈案件,间接减少公安、法院等司法资源在保险欺诈和诉讼案件中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保险行业形象。

提升人力。自1992年寿险行业引入保险代理人制度至201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保险个人代理人长期实行监管部门考试发证制度,提高了寿险销售人员从业门槛和综合素质。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取消保险代理人考试发证制度,保险公司拥有保险个人代理人从招聘到辞退全流程的经营自主权,在销售人员大幅增长(从2015年底445万人增长到2020年6月底900万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保险个人代理人学历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为非正常退保、投诉、诉讼和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埋下隐患。实现“联网”以后,保险公司可通过共享医疗机构就诊信息,提高核保的准确性,对于保险个人代理人来说具有“双刃剑”作用,一方面帮助保险代理人掌握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有效提高业务品质;另一方面抑制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数量的需求,而提升对保险代理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对于优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队伍发挥“筛查”作用。

强化风控。伴随着保险回归保障功能、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寿险行业深耕健康保险、长期寿险等主业险种的力度将不断加大,寿险行业务必要通过举办培训、定期体检等手段为被保险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一些与之相关的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开展主营业务,已经充分掌握一些医疗信息,稍加整合就可以对使用者健康状况进行准确画像,并服务于自身保险业务的开展。实现“联网”以后,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同样是“双刃剑”,一方面方便了保险公司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能够过滤、阻隔一部分“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案件;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承保前获悉潜在被保险人健康信息,缩小了现有保险产品适用保险客群,倒逼保险公司针对细分客群开发新产品,内源式驱动加大风险管控上人财物的综合投入。

(作者单位:汉中银保监分局)


“联网”谱写寿险经营新篇章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1-23

□王小韦 李怡君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报道,在11月17日召开的中国健康保险论坛上,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呼吁“允许保险公司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充分信息共享(以下简称“联网”),推动保险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实行总对总的对接,在确保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权的基础上,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医疗支付方式改革,服务医保政策制定和医保基金监管”。在保险行业加大对外开放、应对人口老龄化、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广泛应用等大背景下,推动联网工作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也必将在改善行业形象、提升人力、强化风控等方面谱写寿险经营新篇章。

改善形象。按照通行的保险诚信原则和保险监管要求的告知义务,包含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内的保险消费者在购买寿险产品时,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的义务。但是,从保险经营实务来看,很多非正常退保、投诉、诉讼和保险欺诈案件中往往潜伏着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的情形。实现“联网”以后,有助于保险公司大幅提高识别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的能力,有助于保险消费者购买与自身真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保险产品,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带病投保”概率,进而直接减少非正常退保、投诉、诉讼和保险欺诈案件,间接减少公安、法院等司法资源在保险欺诈和诉讼案件中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保险行业形象。

提升人力。自1992年寿险行业引入保险代理人制度至201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保险个人代理人长期实行监管部门考试发证制度,提高了寿险销售人员从业门槛和综合素质。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取消保险代理人考试发证制度,保险公司拥有保险个人代理人从招聘到辞退全流程的经营自主权,在销售人员大幅增长(从2015年底445万人增长到2020年6月底900万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保险个人代理人学历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要求,为非正常退保、投诉、诉讼和保险欺诈案件的发生埋下隐患。实现“联网”以后,保险公司可通过共享医疗机构就诊信息,提高核保的准确性,对于保险个人代理人来说具有“双刃剑”作用,一方面帮助保险代理人掌握被保险人真实健康状况,有效提高业务品质;另一方面抑制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数量的需求,而提升对保险代理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对于优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队伍发挥“筛查”作用。

强化风控。伴随着保险回归保障功能、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寿险行业深耕健康保险、长期寿险等主业险种的力度将不断加大,寿险行业务必要通过举办培训、定期体检等手段为被保险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一些与之相关的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开展主营业务,已经充分掌握一些医疗信息,稍加整合就可以对使用者健康状况进行准确画像,并服务于自身保险业务的开展。实现“联网”以后,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同样是“双刃剑”,一方面方便了保险公司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能够过滤、阻隔一部分“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案件;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承保前获悉潜在被保险人健康信息,缩小了现有保险产品适用保险客群,倒逼保险公司针对细分客群开发新产品,内源式驱动加大风险管控上人财物的综合投入。

(作者单位:汉中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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