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惠民保”:谋定后动

发布时间:2020-12-10 08:25:4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马惠良

若说今年保险业有一个网红,非“惠民保”莫属。为“惠民保”喝彩的理由很多,但不能掩盖“惠民保”“早产儿”特征。从产品层面看,都说把“惠民保”定位补充,但过于笼统。“惠民保”该回答好“补充什么?补充多少?给什么人补充?补充的成本有多高?”这一系列技术问题,才不至于陷入商保和社保的争论。更重要的是政府、保险公司、老百姓想通过“惠民保”得到什么?能得到吗?要有一个冷静的思考、充分的论证。毕竟,任何业务要符合“百姓得实惠、商业可持续”原则才有前途和未来。

“惠民保”自带光环而来。对政府而言,“惠民保”能够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可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具有很高的政策站位和现实意义。对保险公司而言,“惠民保”可以搭建医保和商保的桥梁,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品牌影响力,有很强的参与动力。甚至描绘出一个很好的发展蓝图,用“惠民保”引流获客,再用其他产品实现价值转化。对消费者而言,可以得到“价美物廉”的医疗保障服务。当然,事实上有待检验。

这里有一个参数最为关键,那就是参保率。若没有参保率做支撑,“惠民保”就不能实现普惠性,保险公司就无法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若无法享受“价廉物美”的好处,就没有购买的意愿和积极性,反过来又无法保证投保率。于是,在推行“惠民保”的过程中,都将重点指向政府支持力度,如深圳的参保率达到53%,而广州的参保率只有6%,归因似乎只有一个,政府支持力度大,参保率就高,反之则不然。若是将“惠民保”与政府支持力度强势捆绑,那“惠民保”业务就变了味。保险公司的行为被看成是利用政府背书实现政策套利的短期行为,政府的作为也就成了短期的政绩冲动。

作为一项真正的惠民业务,克服短期行为,实现长期目标,才是行稳致远的根本所在。这考验着保险公司久久为功的耐心,也考验着政府“功成不必在我”的格局。为此,“惠民保”业务还是要回到“产品方案、政策红利、客户需求”这三个核心要素,以实现参保比例的不断提高。

产品方案逐步优化。“惠民保”若只是医疗待遇的叠加,如提高赔付比例、保障金额等,医保自己做才是最有效率的,根本不需要引入商保。有些地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愿意引入商业保险就是例证,即便引入商业保险也是从承保模式演变成经办模式。“惠民保”业务采用较为碎片化的“一城一策”是合理的,监管部门切不要为了规范而出台所谓示范性条款。当然,“惠民保”还要在精细化道路上走深做实,建议从特定病种出发进行保障方案设计,对特定病种提高医疗待遇、增加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清单,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也许有人会说这样受益面很窄,在此必须澄清一个概念,“惠民保”中的普惠不是指百姓普遍受益,而是百姓普遍可获得。

政策红利逐步释放。现在普遍关注的政策红利都集中在销售端,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规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保费的统一缴纳等。其实,“惠民保”最大政策红利应该是数据端,有了医保大数据的支撑,就有了精准产品设计的基础,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价格博弈,以此降低“惠民保”的价格。一是可以用全量数据来定价,降低不必要的风险控制系数,测算出一个较为准确的价格参数。二是因地制宜做好特定病种目录选择,包括罕见病,提高产品方案设计的针对性,解决不便纳入医保的碎片化需求,用“惠民保”的灵活性补充医疗保障的完整性。增强产品方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性。

客户需求不断激发。目前的客户需求是被低价格所激发的,这不利于“惠民保”业务的健康发展。需求激发还是要回到“惠民保”的补充保障属性,政府和保险公司要通过更多的宣传讲解来让百姓接受。毕竟一哄而上的快,恰是昙花一现的根源所在。“惠民保”业务作为政府支持的民心工程,还是应该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切不可成为转瞬即逝的网红。

(作者单位:太平洋寿险浙江分公司)


“惠民保”:谋定后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2-10

□马惠良

若说今年保险业有一个网红,非“惠民保”莫属。为“惠民保”喝彩的理由很多,但不能掩盖“惠民保”“早产儿”特征。从产品层面看,都说把“惠民保”定位补充,但过于笼统。“惠民保”该回答好“补充什么?补充多少?给什么人补充?补充的成本有多高?”这一系列技术问题,才不至于陷入商保和社保的争论。更重要的是政府、保险公司、老百姓想通过“惠民保”得到什么?能得到吗?要有一个冷静的思考、充分的论证。毕竟,任何业务要符合“百姓得实惠、商业可持续”原则才有前途和未来。

“惠民保”自带光环而来。对政府而言,“惠民保”能够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可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具有很高的政策站位和现实意义。对保险公司而言,“惠民保”可以搭建医保和商保的桥梁,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品牌影响力,有很强的参与动力。甚至描绘出一个很好的发展蓝图,用“惠民保”引流获客,再用其他产品实现价值转化。对消费者而言,可以得到“价美物廉”的医疗保障服务。当然,事实上有待检验。

这里有一个参数最为关键,那就是参保率。若没有参保率做支撑,“惠民保”就不能实现普惠性,保险公司就无法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若无法享受“价廉物美”的好处,就没有购买的意愿和积极性,反过来又无法保证投保率。于是,在推行“惠民保”的过程中,都将重点指向政府支持力度,如深圳的参保率达到53%,而广州的参保率只有6%,归因似乎只有一个,政府支持力度大,参保率就高,反之则不然。若是将“惠民保”与政府支持力度强势捆绑,那“惠民保”业务就变了味。保险公司的行为被看成是利用政府背书实现政策套利的短期行为,政府的作为也就成了短期的政绩冲动。

作为一项真正的惠民业务,克服短期行为,实现长期目标,才是行稳致远的根本所在。这考验着保险公司久久为功的耐心,也考验着政府“功成不必在我”的格局。为此,“惠民保”业务还是要回到“产品方案、政策红利、客户需求”这三个核心要素,以实现参保比例的不断提高。

产品方案逐步优化。“惠民保”若只是医疗待遇的叠加,如提高赔付比例、保障金额等,医保自己做才是最有效率的,根本不需要引入商保。有些地市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愿意引入商业保险就是例证,即便引入商业保险也是从承保模式演变成经办模式。“惠民保”业务采用较为碎片化的“一城一策”是合理的,监管部门切不要为了规范而出台所谓示范性条款。当然,“惠民保”还要在精细化道路上走深做实,建议从特定病种出发进行保障方案设计,对特定病种提高医疗待遇、增加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清单,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也许有人会说这样受益面很窄,在此必须澄清一个概念,“惠民保”中的普惠不是指百姓普遍受益,而是百姓普遍可获得。

政策红利逐步释放。现在普遍关注的政策红利都集中在销售端,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规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保费的统一缴纳等。其实,“惠民保”最大政策红利应该是数据端,有了医保大数据的支撑,就有了精准产品设计的基础,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价格博弈,以此降低“惠民保”的价格。一是可以用全量数据来定价,降低不必要的风险控制系数,测算出一个较为准确的价格参数。二是因地制宜做好特定病种目录选择,包括罕见病,提高产品方案设计的针对性,解决不便纳入医保的碎片化需求,用“惠民保”的灵活性补充医疗保障的完整性。增强产品方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性。

客户需求不断激发。目前的客户需求是被低价格所激发的,这不利于“惠民保”业务的健康发展。需求激发还是要回到“惠民保”的补充保障属性,政府和保险公司要通过更多的宣传讲解来让百姓接受。毕竟一哄而上的快,恰是昙花一现的根源所在。“惠民保”业务作为政府支持的民心工程,还是应该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切不可成为转瞬即逝的网红。

(作者单位:太平洋寿险浙江分公司)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