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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重典为股市健康发展护航

发布时间:2020-12-27 22:44:2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刘彦昌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正案涉及到资本市场的部分,引起了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

建立公正、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取得长足进展,对于汇集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增加直接融资降低杠杆率、为民众创造新的财富通道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也伴生了一些犯罪问题,如恶性财务造假案、利用虚假信息操纵市场案等,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然而,由于原有惩罚措施过软,因此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尽管监管部门不断打击,但市场上造假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从而引发投资者的不满,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对于经济上的惩罚,刑事处罚则更具威慑力。此次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另外,修正案还强化了对控股股东以及实控人的刑事责任追究。保荐人等中介机构若弄虚作假也不能置身事外。如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刑事修正案是一把利剑,时刻悬于发行者、中介人的头上,让他们不敢作假、不能作假。刑事修正案亦是一道红线,让言行不一的股市“黑嘴”,不敢再逾越红线操纵市场,不能再愚弄欺骗市场上的众多投资者。

下一步,相信监管部门将联手司法部门,利用好刑法修正案这把利剑,辅之以日臻完善的现代技术手段,对各种资本市场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让各种犯罪行为暴露于阳光之下,同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记者观察:重典为股市健康发展护航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2-27

□刘彦昌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正案涉及到资本市场的部分,引起了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关注。

建立公正、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取得长足进展,对于汇集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增加直接融资降低杠杆率、为民众创造新的财富通道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也伴生了一些犯罪问题,如恶性财务造假案、利用虚假信息操纵市场案等,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然而,由于原有惩罚措施过软,因此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尽管监管部门不断打击,但市场上造假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从而引发投资者的不满,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相对于经济上的惩罚,刑事处罚则更具威慑力。此次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另外,修正案还强化了对控股股东以及实控人的刑事责任追究。保荐人等中介机构若弄虚作假也不能置身事外。如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刑事修正案是一把利剑,时刻悬于发行者、中介人的头上,让他们不敢作假、不能作假。刑事修正案亦是一道红线,让言行不一的股市“黑嘴”,不敢再逾越红线操纵市场,不能再愚弄欺骗市场上的众多投资者。

下一步,相信监管部门将联手司法部门,利用好刑法修正案这把利剑,辅之以日臻完善的现代技术手段,对各种资本市场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让各种犯罪行为暴露于阳光之下,同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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