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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适配性

发布时间:2021-01-04 08:06:3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高笑寒

在前不久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金融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手段和资金交互的枢纽,应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支持工作的适配性,全面提升“三农”金融工作质效。

当下的“三农”金融供给相比较于城市金融供给来说仍显单一化、同质化。对于不同地区的农村支持、不同类型的产业帮扶、不同收入群体的农户扶持力度仍然不足。“三农”金融的产品类型简单、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和与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契合度及匹配性较差等问题突出。

下一步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战略目标,从以下三方面实现转变,为乡村振兴真助力、助好力。

目标上从“短期帮扶”向“长期助跑”转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三农”金融是乡村振兴的手段,同时乡村振兴同样也反哺于“三农”金融。“三农”金融能否有更多发展空间和业务资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域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程度和辖内农户平均收入水平。

除了短期的存贷款业务外,金融机构要着眼于整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培育,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产业项目带动当地农户脱贫致富。下一步除了单个项目贷款外,要注重对区域内多个产业链条的带动作用,对于经营主体来说,要注重生产、供销、信用整体帮扶;对于小农户来说,要将其纳入当地农业生产体系,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

阶段上从“金融扶贫”向“乡村振兴”转变。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三农”金融工作除对贫困群体及边缘群体持续保持关注和重视外,要针对不同层次收入的农民群体、经营不同产业类型的农民群体,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要针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济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发适配的金融产品,提升经营主体贷款便利性和可得性,同时探索完善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模式。

对金融机构来说,农村金融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信用底数不清和风险不确定性大。金融机构应该看到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与以往相比,金融机构依然可以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但同时又有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作为支撑,可充分运用其他行业已经成熟的长板补足“三农”金融短板,实现“三农”和金融的共生共荣。

模式上从“被动应对”向“深耕厚植”转变。打破以往被动发展县域金融的思维,提升主动性和应变性。从战略上来讲,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从金融自身发展来说,农村地区尚属待开发蓝海,大有可为。

因此,深耕厚植要更多的体现金融机构在顶层设计上对“三农”金融的重视和倾斜,在思想观念、考核机制、产品设计、政策导向等多方面要考虑“三农”发展规律和生产特点。

这点上还有诸多工作可做。如在发展重点上,加点对涉农信贷试点力度,解刨麻雀、总结经验,鼓励分支机构结合县域特点拓展特色业务;考核导向上,对“三农”信贷投放的考核可由总金额转为总笔数;在产品设计上,可探索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信用贷款产品应更贴近地区农产品经营周期实现随借随用、随用随还;在政策合力上,可建立县域、村镇风险补偿基金等。

此外,如同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所说,“金融发挥着资源配置和资金交互的枢纽作用,带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要素分配流转,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将提升经济循环效率”。“三农”金融亦是如此,金融机构应该看到更大的历史责任和更重的作用发挥,只有主动应对、积极作为,才能打破“三农”金融天花板,更好助力乡村振兴,真正实现金融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历史期待。

(作者单位:陕西银保监局)


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适配性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04

□高笑寒

在前不久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金融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手段和资金交互的枢纽,应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支持工作的适配性,全面提升“三农”金融工作质效。

当下的“三农”金融供给相比较于城市金融供给来说仍显单一化、同质化。对于不同地区的农村支持、不同类型的产业帮扶、不同收入群体的农户扶持力度仍然不足。“三农”金融的产品类型简单、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和与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契合度及匹配性较差等问题突出。

下一步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的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战略目标,从以下三方面实现转变,为乡村振兴真助力、助好力。

目标上从“短期帮扶”向“长期助跑”转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三农”金融是乡村振兴的手段,同时乡村振兴同样也反哺于“三农”金融。“三农”金融能否有更多发展空间和业务资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域农村地区产业发展程度和辖内农户平均收入水平。

除了短期的存贷款业务外,金融机构要着眼于整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培育,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产业项目带动当地农户脱贫致富。下一步除了单个项目贷款外,要注重对区域内多个产业链条的带动作用,对于经营主体来说,要注重生产、供销、信用整体帮扶;对于小农户来说,要将其纳入当地农业生产体系,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

阶段上从“金融扶贫”向“乡村振兴”转变。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三农”金融工作除对贫困群体及边缘群体持续保持关注和重视外,要针对不同层次收入的农民群体、经营不同产业类型的农民群体,建立分层分类的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体系。要针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济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发适配的金融产品,提升经营主体贷款便利性和可得性,同时探索完善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模式。

对金融机构来说,农村金融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信用底数不清和风险不确定性大。金融机构应该看到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与以往相比,金融机构依然可以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但同时又有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作为支撑,可充分运用其他行业已经成熟的长板补足“三农”金融短板,实现“三农”和金融的共生共荣。

模式上从“被动应对”向“深耕厚植”转变。打破以往被动发展县域金融的思维,提升主动性和应变性。从战略上来讲,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从金融自身发展来说,农村地区尚属待开发蓝海,大有可为。

因此,深耕厚植要更多的体现金融机构在顶层设计上对“三农”金融的重视和倾斜,在思想观念、考核机制、产品设计、政策导向等多方面要考虑“三农”发展规律和生产特点。

这点上还有诸多工作可做。如在发展重点上,加点对涉农信贷试点力度,解刨麻雀、总结经验,鼓励分支机构结合县域特点拓展特色业务;考核导向上,对“三农”信贷投放的考核可由总金额转为总笔数;在产品设计上,可探索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信用贷款产品应更贴近地区农产品经营周期实现随借随用、随用随还;在政策合力上,可建立县域、村镇风险补偿基金等。

此外,如同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所说,“金融发挥着资源配置和资金交互的枢纽作用,带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要素分配流转,从供给和需求两端,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将提升经济循环效率”。“三农”金融亦是如此,金融机构应该看到更大的历史责任和更重的作用发挥,只有主动应对、积极作为,才能打破“三农”金融天花板,更好助力乡村振兴,真正实现金融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历史期待。

(作者单位:陕西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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