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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兆东:引导金融向绿色倾斜

发布时间:2021-01-25 08:28:1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孙兆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议》;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2021年的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202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明确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排在2021年十大工作任务的第三位,并着重强调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下,我国在可再生能源、能效、零碳技术和储能技术等七个领域需要投资多达70万亿元人民币,而未来30多年内,我国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绿色低碳投资的规模将超过百万亿元人民币,由此将为绿色金融带来巨大机遇。而金融行业身居经济的核心,肩负着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任务的核心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碳中和目标不完全匹配、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尚未充分反映碳中和的要求、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尚未充分体现对低碳发展的足够重视,以及绿色金融产品还不完全适应碳中和的需要。

因此,金融行业特别是金融机构要积极作为,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需求侧改革,积极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加积极主动地切实强化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金融支持,创新综合金融服务,科学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倾斜,有效落实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进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新时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绿色信贷等间接融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商业银行要强化绿色信贷系统意识、风险意识,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新金融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着力绿色信贷“进、保、控、压和退”具体信贷政策和客户项目准入标准,推动构建绿色信贷等间接融资管控体系。如,重点抓住“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管控,实现信贷资金向能满足碳中和需要的绿色、低碳、环保的项目流动,对水泥、钢铁、化工、电解铝等重点排放行业和交通、电力等重点领域,商业银行应纳入绿色信贷等间接融资名单制管控范围。商业银行也应制定自己的信贷煤炭消费标准,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的项目,以信贷资金持续改善能源结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要开发并运用绿色信贷管理系统,开辟绿色信贷快速审批通道,配套绿色信贷专项规模和优先序列,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贷款,推进信用贷款和其他非抵押类信贷产品的持续创新。商业银行也要与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监测和沟通,共同强化信息沟通和打造信息平台,使用好绿色数据库、污染数据库和金融数据库,实现环境信息的共享,同时还应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渐合,发展碳金融产品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积极联动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绿色担保实现绿色信贷。

二是强化绿色债券等直接融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投资银行要利用绿色债券等直融工具,帮助绿色企业加快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大绿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于实现境内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绿色企业,重点帮助已上市的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以增发形式再融资;投资银行要积极帮扶绿色企业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气候债券、可持续债券等,支持企业创新发行绿色可续期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等结构化绿色债券产品,投资银行也要积极扶持创新开展绿色中小企业实现集合债发行等直接融资。此外,金融机构也应积极探索推动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效对接政府财政引导资金,实现放大效应,创新社会融资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等领域的企业、项目进行投资。绿色产业基金应优先支持、参股符合国家绿色基金相关标准、绿色投资相关指引的企业。

三是强化碳排放权金融交易的创新支持。一方面,保险机构应积极探索创新绿色保险业务,如创新开展涉及危化品的高环境风险行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生产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及其他类型的创新型责任险等绿色保险。同时,也要进一步创新优化巨灾保险,完善以保障自然灾害风险和重大事故风险的巨灾保障产品体系。另一方面,金融和保险机构都应积极创新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如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绿色保险业务部等。

四是强化碳汇产业的金融支持。如同硬币需要两面看,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也一定要注重碳汇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还应着力做好碳汇产业的金融支持。碳汇是指绿色植物吸收转化CO2的过程、活动与机制,其能力基础是以林草业为主的植被产业发展。吸碳固碳能力的交易就是“碳汇贸易”,碳汇的生产、自我开发与贸易共同构成碳汇产业。据测算,我国森林植被总碳量达78亿吨,年价值产量达到10万亿元;我国草原年碳汇量超过1亿吨,草原年碳汇额度约为20亿美元;我国农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20亿吨,农业年碳汇额度大约190亿美元;我国渔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440万吨,相当于价值40亿元。因此,金融行业应积极做好包括林业碳汇产业、农业碳汇产业、海洋碳汇产业、草原碳汇产业等金融支持。

此外,金融支持草原碳汇项目发展,可着力帮助落实草原保护制度,控制草原载畜量,遏制草原退化,在草原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种改良等措施合理管理好草地,支持推动荒漠化土地的种树种草,通过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的建设,不断增加草原碳汇。

(作者系经济学者、《碳金融交易》作者、建行大学课程设计管理中心主任)


孙兆东:引导金融向绿色倾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25

□孙兆东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纳入“十四五”规划《建议》;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2021年的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202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明确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排在2021年十大工作任务的第三位,并着重强调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下,我国在可再生能源、能效、零碳技术和储能技术等七个领域需要投资多达70万亿元人民币,而未来30多年内,我国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绿色低碳投资的规模将超过百万亿元人民币,由此将为绿色金融带来巨大机遇。而金融行业身居经济的核心,肩负着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任务的核心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碳中和目标不完全匹配、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尚未充分反映碳中和的要求、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尚未充分体现对低碳发展的足够重视,以及绿色金融产品还不完全适应碳中和的需要。

因此,金融行业特别是金融机构要积极作为,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需求侧改革,积极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加积极主动地切实强化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金融支持,创新综合金融服务,科学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倾斜,有效落实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进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新时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绿色信贷等间接融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商业银行要强化绿色信贷系统意识、风险意识,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新金融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着力绿色信贷“进、保、控、压和退”具体信贷政策和客户项目准入标准,推动构建绿色信贷等间接融资管控体系。如,重点抓住“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管控,实现信贷资金向能满足碳中和需要的绿色、低碳、环保的项目流动,对水泥、钢铁、化工、电解铝等重点排放行业和交通、电力等重点领域,商业银行应纳入绿色信贷等间接融资名单制管控范围。商业银行也应制定自己的信贷煤炭消费标准,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的项目,以信贷资金持续改善能源结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要开发并运用绿色信贷管理系统,开辟绿色信贷快速审批通道,配套绿色信贷专项规模和优先序列,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贷款,推进信用贷款和其他非抵押类信贷产品的持续创新。商业银行也要与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监测和沟通,共同强化信息沟通和打造信息平台,使用好绿色数据库、污染数据库和金融数据库,实现环境信息的共享,同时还应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渐合,发展碳金融产品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积极联动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企业和中小企业,通过绿色担保实现绿色信贷。

二是强化绿色债券等直接融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投资银行要利用绿色债券等直融工具,帮助绿色企业加快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加大绿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对于实现境内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绿色企业,重点帮助已上市的绿色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以增发形式再融资;投资银行要积极帮扶绿色企业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气候债券、可持续债券等,支持企业创新发行绿色可续期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等结构化绿色债券产品,投资银行也要积极扶持创新开展绿色中小企业实现集合债发行等直接融资。此外,金融机构也应积极探索推动设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有效对接政府财政引导资金,实现放大效应,创新社会融资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等领域的企业、项目进行投资。绿色产业基金应优先支持、参股符合国家绿色基金相关标准、绿色投资相关指引的企业。

三是强化碳排放权金融交易的创新支持。一方面,保险机构应积极探索创新绿色保险业务,如创新开展涉及危化品的高环境风险行业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创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生产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及其他类型的创新型责任险等绿色保险。同时,也要进一步创新优化巨灾保险,完善以保障自然灾害风险和重大事故风险的巨灾保障产品体系。另一方面,金融和保险机构都应积极创新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如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绿色保险业务部等。

四是强化碳汇产业的金融支持。如同硬币需要两面看,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也一定要注重碳汇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还应着力做好碳汇产业的金融支持。碳汇是指绿色植物吸收转化CO2的过程、活动与机制,其能力基础是以林草业为主的植被产业发展。吸碳固碳能力的交易就是“碳汇贸易”,碳汇的生产、自我开发与贸易共同构成碳汇产业。据测算,我国森林植被总碳量达78亿吨,年价值产量达到10万亿元;我国草原年碳汇量超过1亿吨,草原年碳汇额度约为20亿美元;我国农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20亿吨,农业年碳汇额度大约190亿美元;我国渔业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440万吨,相当于价值40亿元。因此,金融行业应积极做好包括林业碳汇产业、农业碳汇产业、海洋碳汇产业、草原碳汇产业等金融支持。

此外,金融支持草原碳汇项目发展,可着力帮助落实草原保护制度,控制草原载畜量,遏制草原退化,在草原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放牧、灌溉、施肥和品种改良等措施合理管理好草地,支持推动荒漠化土地的种树种草,通过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和灌溉草场的建设,不断增加草原碳汇。

(作者系经济学者、《碳金融交易》作者、建行大学课程设计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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