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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方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15 07:51:32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李凤文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通知》进一步强化各类机构定位、服务重点,着力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为金融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明确了“路线图”。

金融是经济血脉,发展农村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银保监会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坚守自身定位,按照错位竞争策略,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同时,还明确要通过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来加强引领。措施明确,关键的问题在于落实执行,笔者认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压实各方面的责任。

一方面要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直接责任。《通知》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转贷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在服务对象、服务领域、网点布局、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而对于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来说,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深耕当地的优势,不断提高“三农”金融供给能力。同时,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对于银行机构来说,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性,以及对于自身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作用。要及时制定工作规划,确定支持重点,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助力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信贷资源倾斜。提高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绩效考核权重,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尽职免责制度,提高涉农信贷不良容忍度,以此提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

与此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创新推出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针对“三农”缺少抵押物或抵押不足值的实际,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的占比,破解融资难题。

另一方面要压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责任更重,尤其是如何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引领更是备受业内关注。《通知》明确了银行机构涉农信贷差异化考核目标,对此,各地监管部门要根据辖内信贷需求、城镇化进程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根据银行机构指标完成好坏,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完成好的给予正向激励,对未完成考核指标且差距较大的,视情况采取系统内通报、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调整监管评级等措施,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还要强化监管引领,促使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守定位,回归本源,支农支小。要为信贷资金划定“红线”,督促银行机构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严控资金流向“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等限制领域,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使有限资金真正用于乡村振兴最需要的行业和领域。

(作者单位:承德银保监分局)


压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各方责任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4-15

□李凤文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通知》进一步强化各类机构定位、服务重点,着力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为金融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明确了“路线图”。

金融是经济血脉,发展农村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银保监会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坚守自身定位,按照错位竞争策略,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同时,还明确要通过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来加强引领。措施明确,关键的问题在于落实执行,笔者认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压实各方面的责任。

一方面要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直接责任。《通知》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转贷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在服务对象、服务领域、网点布局、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而对于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来说,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深耕当地的优势,不断提高“三农”金融供给能力。同时,鼓励开发适合乡村振兴的商业保险产品,更好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对于银行机构来说,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性,以及对于自身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作用。要及时制定工作规划,确定支持重点,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助力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信贷资源倾斜。提高乡村振兴相关指标绩效考核权重,持续完善“三农”金融尽职免责制度,提高涉农信贷不良容忍度,以此提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

与此同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创新推出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针对“三农”缺少抵押物或抵押不足值的实际,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的占比,破解融资难题。

另一方面要压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责任更重,尤其是如何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引领更是备受业内关注。《通知》明确了银行机构涉农信贷差异化考核目标,对此,各地监管部门要根据辖内信贷需求、城镇化进程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根据银行机构指标完成好坏,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完成好的给予正向激励,对未完成考核指标且差距较大的,视情况采取系统内通报、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调整监管评级等措施,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

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各级监管部门还要强化监管引领,促使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守定位,回归本源,支农支小。要为信贷资金划定“红线”,督促银行机构加强涉农信贷的贷后管理,严控资金流向“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等限制领域,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使有限资金真正用于乡村振兴最需要的行业和领域。

(作者单位:承德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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