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记者观察:拒绝“短险偷长”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1:5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王方琪】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该文件印发前保险公司已经审批或备案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不符合要求的,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销售。

所谓“保证续保”,指保险到期以后,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给被保险人续保。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一旦承诺保证续保后,就失去了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

总体上,条款对于易发生“短险长做”的风险进行了规避。

由于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精算原理与财产保险相同,而长期健康险业务的精算原理与寿险一致,因此从风险控制的需要,监管部门只允许财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而不能从事长期健康险业务。如果允许短期健康险条款中出现“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等表述,财险公司就可以利用相关条款突破监管要求,涉足长期健康险业务。如果保险公司通过玩文字游戏把健康险业务短险长做,一方面会使统计数据失真,不利监管部门制定有效的发展与监管政策,另一方面这一监管漏洞的长期存在也会形成风险累积,妨碍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拒绝保险公司短险长做有助于保险市场长远发展。此举使得市场上短期健康险与长期健康险的界线更加清晰,有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准确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产品,降低被误导、被套路的可能。

当然,对于希望通过支付较低保费获得长期健康保障的消费者来说,未来的投保成本可能会增加。


记者观察:拒绝“短险偷长”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4-26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王方琪】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该文件印发前保险公司已经审批或备案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不符合要求的,应于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销售。

所谓“保证续保”,指保险到期以后,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给被保险人续保。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一旦承诺保证续保后,就失去了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

总体上,条款对于易发生“短险长做”的风险进行了规避。

由于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精算原理与财产保险相同,而长期健康险业务的精算原理与寿险一致,因此从风险控制的需要,监管部门只允许财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而不能从事长期健康险业务。如果允许短期健康险条款中出现“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等表述,财险公司就可以利用相关条款突破监管要求,涉足长期健康险业务。如果保险公司通过玩文字游戏把健康险业务短险长做,一方面会使统计数据失真,不利监管部门制定有效的发展与监管政策,另一方面这一监管漏洞的长期存在也会形成风险累积,妨碍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拒绝保险公司短险长做有助于保险市场长远发展。此举使得市场上短期健康险与长期健康险的界线更加清晰,有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准确购买相应的健康保险产品,降低被误导、被套路的可能。

当然,对于希望通过支付较低保费获得长期健康保障的消费者来说,未来的投保成本可能会增加。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