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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证明公害”

发布时间:2021-05-17 08:50:5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丁卫东

4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了《材料不够‘墓照’来凑,遗产继承为何频陷‘自证循环’》的社会新闻,讲述了“北京的刘畅(化名)请假回合肥处理母亲存款等遗产事宜而遭遇‘证明关卡’的无奈与烦恼”,再次把早就遭受人们诟病的“奇葩证明”问题曝光于众。

“证明依赖”成为社会公害。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惯于通过索要各种证明来审核办事的做法渐成风气,以致“公章长征”“证在囧途”演化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在政府机构中,各种“奇葩证明”广泛涉及房管、房产、社保、教育、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在非政府部门中,因金融部门(行业)广度深度关涉国计民生,再加之金融部门经营服务的标的主要是资金信用,所以银行、保险等部门要求提供证明事项不会少,而一些证明一旦被贴上“奇葩”的标签,那么引发社会舆情必定会很高很热。

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清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奇葩证明”提出严厉批评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从减政放权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解决措施。笔者建议,应继续深化扩大清理成效。

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从行政、营商理念上摒弃“证明套路依赖”。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把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工作做好做实;要坚持依法从严行政,驰而不息抓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主动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努力高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亲民型部门(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解决信息不畅问题,从渠道、技术进步上挤压“证明存续空间”。通过加强政务公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国家行政司法等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或提供查询服务,从源头上堵塞索要证明的借口;通过加强公共征信系统建设,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为企业和群众享受金融普惠服务创造条件;通过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为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社会进步发挥乘数效应,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数据采集和处理领域,金融部门(行业)可借助大数据采集和运用客户信息,实现数字化转型、为客户提供便捷金融服务最大化。

三是加强改革方案创新,解决风险防化问题,从办法、流程优选上消除“证明霸占市场”。一方面,要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等改革创新举措,实施好取消证明替代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的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行政机关不再向其索要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予以办理。金融部门(行业)目前虽然不宜直接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但是间接享受这项改革新政的红利却非常值得期待,应予积极关注、融入、配合。另一方面,要坚守底线思维防化风险,实施好保留证明运用方案。据司法部解释: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中,就“金融业审慎监管”而言,金融部门就有许多工作要做,社会公众也应给予理解与支持,不能一遇到银行因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章需要而要求提供证明之类引发的舆情就群起而攻之,使其商誉无端受损。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清理“证明公害”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5-17

□丁卫东

4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刊载了《材料不够‘墓照’来凑,遗产继承为何频陷‘自证循环’》的社会新闻,讲述了“北京的刘畅(化名)请假回合肥处理母亲存款等遗产事宜而遭遇‘证明关卡’的无奈与烦恼”,再次把早就遭受人们诟病的“奇葩证明”问题曝光于众。

“证明依赖”成为社会公害。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惯于通过索要各种证明来审核办事的做法渐成风气,以致“公章长征”“证在囧途”演化到了泛滥成灾的程度。在政府机构中,各种“奇葩证明”广泛涉及房管、房产、社保、教育、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在非政府部门中,因金融部门(行业)广度深度关涉国计民生,再加之金融部门经营服务的标的主要是资金信用,所以银行、保险等部门要求提供证明事项不会少,而一些证明一旦被贴上“奇葩”的标签,那么引发社会舆情必定会很高很热。

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清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奇葩证明”提出严厉批评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行动,从减政放权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解决措施。笔者建议,应继续深化扩大清理成效。

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从行政、营商理念上摒弃“证明套路依赖”。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把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工作做好做实;要坚持依法从严行政,驰而不息抓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积极主动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努力高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亲民型部门(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解决信息不畅问题,从渠道、技术进步上挤压“证明存续空间”。通过加强政务公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国家行政司法等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或提供查询服务,从源头上堵塞索要证明的借口;通过加强公共征信系统建设,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为企业和群众享受金融普惠服务创造条件;通过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为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社会进步发挥乘数效应,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数据采集和处理领域,金融部门(行业)可借助大数据采集和运用客户信息,实现数字化转型、为客户提供便捷金融服务最大化。

三是加强改革方案创新,解决风险防化问题,从办法、流程优选上消除“证明霸占市场”。一方面,要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等改革创新举措,实施好取消证明替代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的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行政机关不再向其索要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予以办理。金融部门(行业)目前虽然不宜直接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但是间接享受这项改革新政的红利却非常值得期待,应予积极关注、融入、配合。另一方面,要坚守底线思维防化风险,实施好保留证明运用方案。据司法部解释: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中,就“金融业审慎监管”而言,金融部门就有许多工作要做,社会公众也应给予理解与支持,不能一遇到银行因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章需要而要求提供证明之类引发的舆情就群起而攻之,使其商誉无端受损。

(作者单位: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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