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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人民币“一立三破”

发布时间:2021-05-31 08:53:5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顾雷

近年来,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美联储都在对本国货币数字化进行研究,越来越多的国家竞相着手推出数字化货币。2020年1月,国际清算组织联合欧洲央行、瑞典央行、日本央行、加大拿央行、瑞士央行、英国央行等组建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小组”,共同评估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共同发布《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与核心特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Foundational Principles and Core Features》)报告,分析了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动因、挑战和风险及技术设计,阐述了七国央行就发行CBDC基本原则、核心特征等方面达成的共识。国际清算银行(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在2020年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全世界大约有10%的央行正在考虑在短期内发行数字货币,这些央行所在经济体覆盖了全球20%的人口(约16亿人)。

全球数字化虚拟币市场规模正在逐年扩大,目前已形成2.2万亿美元规模,其中比特币占了半壁江山。报告对私人机构发行虚拟币表示了极大担忧,认为以固定汇率与一种货币挂钩的非政府发行的数字代币可能会对本国金融货币体系造成极大冲击,诸如由美国Facebook支持开发的名为“Diem”的稳定币,面向Facebook的10多亿用户,获得了像优步这样的大公司以及地区市场认可。若干年后,人们很可能习惯性将这些私人机构发行的虚拟币当作一种储值和兑换工具,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将对各国的货币流通体系和交易市场形成巨大挑战。为此,报告要求各国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必须维护和加强货币的单一性或统一性,任何其他币种不应干扰或妨碍中央银行履行其维持货币和金融稳定职责的能力。

在我国,虚拟币也同样在各类交易市场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不少科技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将虚拟币整合到某些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平台,打着区块链、科技创新以及解债服务旗号,紧盯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民办学校、线上教育等民生领域,借机炒作,牟取暴利。为此,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央行数字货币CBDC才是唯一合法的数字货币,不认同虚拟币是具有正向投资价值的金融商品,提供虚拟币交易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数字资产也不受现有法律保护,必须无条件维护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方式和法币中心管理地位。

从市场情况看,虚拟币存在严重的场景缺失问题,导致虚拟币支付效率低下且无法落地应用。一旦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于其自身经营风险或被黑客攻击而出现故障,将会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能干扰或妨碍中央银行履行维持法币稳定的职责。因此,今天我们研究虚拟币时,不能只看到它们在提高金融系统效率方面所具有的潜力,更要看到虚拟币可能带给整个货币体系和支付系统的潜在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三方面来认识人民币数字化的意义。

首先数字人民币CBDC有利于破解当前虚拟币可能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营造流通领域、支付环节的公平开放新局面。因为虚拟币本身并无真实价值支撑,仅仅是通过价格的起伏波动增加个人财富,不仅会影响到我国资本市场资金流入数量和分配结构,影响房市、股市、债市正常发展,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而且极易滋生投机氛围,拉大贫富差别,加之虚拟币价格极易被人为操纵,产生非法集资、逃漏税、洗钱以及威胁国家金融支付体系权威性的非法活动也并非空穴来风。而央行推出人民币数字货币CBDC有助于监控虚拟币交易和资金往来,防止其对法定货币在流通领域的干扰和影响,减少非法集资、逃漏税、洗钱的滋生蔓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维护人民币流通货币中的一元体系。

其次有利于破解人民币国际化的障碍,建立适合数字经济的人民币基础环节。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的研究数据表明:人民币国际支付的市场份额长期以来停滞在2.5%左右,远低于中国在全球出口总额中13%的份额。为此,我们有必要巩固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的先发优势,让数字人民币进入跨境交易和国际商务流通,实现全球数字化经济所需求的人民币载体,逐渐摆脱我国货币市场对美元的惯性依赖,降低美元主导的全球银行系统的关注度,从根本上提升人民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跨界贸易和跨界融资发展,演绎出适应数字化世界的新起点,真正建立人民币数字化在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

再次有利于破解普惠金融推广之难。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一项研究表明,目前我国还有将近1亿人没有开设银行账户。由于人民币数字货币CBDC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整个交易过程与后台系统无关。相比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而言,CBDC省去了“绑定银行卡”步骤,加密、安全存储、签名认证均可实现点对点即时支付,可以直接消费现金,不仅降低了消费者和企业的交易费用,提高货币支付效率,还能对没有银行账户的社会低收入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摆脱了传统银行账户体系限制,提振长期被排斥在银行账户之外的弱势群体消费能力,甚至可以在未联网的情况之下使用,避免了网络问题造成的支付困难,推动落后地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极大方便了我国偏远农村地区的金融消费者,享受到数字货币带来的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当然,央行数字货币CBDC也会带来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从目前我国数字货币研发情况看,CBDC是通过多方参与的联盟链进行推广,那么如何对联盟链进行管控?链上数字货币流动所产生的交易数据是对所有参与方完全公开,还是有限度公开?如果是有限度公开,如何在保护数据隐私基础上确保一定的匿名性?怎样做到每笔交易的可验证性,还不能丧失数据本身的可信特征?显然,这些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在CBDC推广过程中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发展数字人民币“一立三破”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5-31

□顾雷

近年来,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美联储都在对本国货币数字化进行研究,越来越多的国家竞相着手推出数字化货币。2020年1月,国际清算组织联合欧洲央行、瑞典央行、日本央行、加大拿央行、瑞士央行、英国央行等组建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小组”,共同评估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共同发布《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与核心特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Foundational Principles and Core Features》)报告,分析了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动因、挑战和风险及技术设计,阐述了七国央行就发行CBDC基本原则、核心特征等方面达成的共识。国际清算银行(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在2020年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全世界大约有10%的央行正在考虑在短期内发行数字货币,这些央行所在经济体覆盖了全球20%的人口(约16亿人)。

全球数字化虚拟币市场规模正在逐年扩大,目前已形成2.2万亿美元规模,其中比特币占了半壁江山。报告对私人机构发行虚拟币表示了极大担忧,认为以固定汇率与一种货币挂钩的非政府发行的数字代币可能会对本国金融货币体系造成极大冲击,诸如由美国Facebook支持开发的名为“Diem”的稳定币,面向Facebook的10多亿用户,获得了像优步这样的大公司以及地区市场认可。若干年后,人们很可能习惯性将这些私人机构发行的虚拟币当作一种储值和兑换工具,在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将对各国的货币流通体系和交易市场形成巨大挑战。为此,报告要求各国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必须维护和加强货币的单一性或统一性,任何其他币种不应干扰或妨碍中央银行履行其维持货币和金融稳定职责的能力。

在我国,虚拟币也同样在各类交易市场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不少科技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将虚拟币整合到某些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平台,打着区块链、科技创新以及解债服务旗号,紧盯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民办学校、线上教育等民生领域,借机炒作,牟取暴利。为此,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央行数字货币CBDC才是唯一合法的数字货币,不认同虚拟币是具有正向投资价值的金融商品,提供虚拟币交易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数字资产也不受现有法律保护,必须无条件维护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方式和法币中心管理地位。

从市场情况看,虚拟币存在严重的场景缺失问题,导致虚拟币支付效率低下且无法落地应用。一旦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于其自身经营风险或被黑客攻击而出现故障,将会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能干扰或妨碍中央银行履行维持法币稳定的职责。因此,今天我们研究虚拟币时,不能只看到它们在提高金融系统效率方面所具有的潜力,更要看到虚拟币可能带给整个货币体系和支付系统的潜在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三方面来认识人民币数字化的意义。

首先数字人民币CBDC有利于破解当前虚拟币可能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营造流通领域、支付环节的公平开放新局面。因为虚拟币本身并无真实价值支撑,仅仅是通过价格的起伏波动增加个人财富,不仅会影响到我国资本市场资金流入数量和分配结构,影响房市、股市、债市正常发展,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而且极易滋生投机氛围,拉大贫富差别,加之虚拟币价格极易被人为操纵,产生非法集资、逃漏税、洗钱以及威胁国家金融支付体系权威性的非法活动也并非空穴来风。而央行推出人民币数字货币CBDC有助于监控虚拟币交易和资金往来,防止其对法定货币在流通领域的干扰和影响,减少非法集资、逃漏税、洗钱的滋生蔓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维护人民币流通货币中的一元体系。

其次有利于破解人民币国际化的障碍,建立适合数字经济的人民币基础环节。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的研究数据表明:人民币国际支付的市场份额长期以来停滞在2.5%左右,远低于中国在全球出口总额中13%的份额。为此,我们有必要巩固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的先发优势,让数字人民币进入跨境交易和国际商务流通,实现全球数字化经济所需求的人民币载体,逐渐摆脱我国货币市场对美元的惯性依赖,降低美元主导的全球银行系统的关注度,从根本上提升人民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跨界贸易和跨界融资发展,演绎出适应数字化世界的新起点,真正建立人民币数字化在世界经济的主导地位。

再次有利于破解普惠金融推广之难。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一项研究表明,目前我国还有将近1亿人没有开设银行账户。由于人民币数字货币CBDC不需要绑定银行账户,整个交易过程与后台系统无关。相比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而言,CBDC省去了“绑定银行卡”步骤,加密、安全存储、签名认证均可实现点对点即时支付,可以直接消费现金,不仅降低了消费者和企业的交易费用,提高货币支付效率,还能对没有银行账户的社会低收入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摆脱了传统银行账户体系限制,提振长期被排斥在银行账户之外的弱势群体消费能力,甚至可以在未联网的情况之下使用,避免了网络问题造成的支付困难,推动落后地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极大方便了我国偏远农村地区的金融消费者,享受到数字货币带来的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当然,央行数字货币CBDC也会带来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从目前我国数字货币研发情况看,CBDC是通过多方参与的联盟链进行推广,那么如何对联盟链进行管控?链上数字货币流动所产生的交易数据是对所有参与方完全公开,还是有限度公开?如果是有限度公开,如何在保护数据隐私基础上确保一定的匿名性?怎样做到每笔交易的可验证性,还不能丧失数据本身的可信特征?显然,这些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在CBDC推广过程中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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