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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如何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21-06-18 09:38:1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马惠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5.44%,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4.63%。人口老龄化将减少劳动力的供给数量、增加家庭养老负担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压力。

李月敏/制图

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既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经验,更要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的话题由来已久,理论的基础和改革的理由都极其充分。依据缴费率=替代率×抚养比公式,在替代率不变的情形下,若不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比快速提高,就要提高缴费率,否则就无法维持基金平衡。因此,延迟退休成为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增加有效劳动力供给,缓和退休金支付压力,适应教育年限、健康水平和就业结构变化,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等。但此项制度为何迟迟未能落地?慎之又慎的决策过程究竟为了哪般?笔者认为,其核心问题在于制度的公平性、社会的承受力。

延迟退休最大受益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工资收入原本就是由财政支付,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减少退休金的支付,但增加工资支付,两项支出此消彼长,财政支出不减反增。广大群众对养老保险双轨制本身就颇有微词,这种延迟退休可能会扩大收入差距,引起新的社会不公。延迟退休还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高职务、高收入的群体可能利用其强势地位和优势,延迟退休,获取更高的收入;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的群体,对延迟退休有很大的抵触情绪。

延迟退休在养老制度上一箭双雕,增加缴费积累,减少养老支出,但对企业而言却是加重负担。随着员工年龄的增大,工资水平、医疗负担等明显增加,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人力成本在增加,削弱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延缓了人员流动性,年轻的员工变相丧失机会,无法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动力。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负担本来就比较重,这种不断向企业转移负担的做法不值得鼓励和推广。

普查数据还显示,我国老年人口质量不断提高,60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669万人,占比13.9%(约510万人)。低龄老年人口大多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身体状况还可以,发挥余热和作用的潜力较大。表面上看,这也为延迟退休做了注脚。但再看另外一组数据,根据教育部预测,2021届高校毕业生总规模预计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再创历史新高。让更多的年轻人就业,才能够增加优质劳动力供给,让经济社会更加活跃和健康。至于老年人知识价值的实现路径还是应依靠市场机制,毕竟一个真正拥有技术和专业的低龄退休人员,一直都是社会的香饽饽,根本不需要担心余热发挥的问题,还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就业价值观。

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劳动力供给,延长我国的人口红利。普查结果显示,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8亿人,劳动力人口资源仍然充沛。我国人口平均年龄通过这次普查了解到是38.8岁,总的看依然年富力强。美国最近公布了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平均年龄是38岁,和我国的水平差不多。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丰富源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延迟退休对劳动力资源供给增加有限,更谈不上延长人口红利。

事实上,我国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都是基于“确保当期支付”的理念支撑,延迟退休只是这个理念支撑下的又一制度产物。推行延迟退休,需要完善现行“统账不分、混账管理”的养老金制度;打破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等身份差异带来的制度性差异,建立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加强养老金个人账户管理,做实个人账户。这些根本性制度不改,延迟退休就会争议不断,也只会增加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难度。

随着老龄化程度提高,人口红利逐步向人口负债转化,形成养老金危机,延迟退休制度有一定的效果。若要达到治本的目标,还是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弹性退休制度来解决。其核心在于做实做大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个人账户。根据人社部和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2020年底,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99882万人,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为2718万人,参加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88万人。三支柱之间的极度不平衡、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极度不充分,这个局面不改变,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对于第一支柱的个人账户,做实是关键,要改变“统账不分、混账管理”的局面,形成缴费与待遇的激励相容机制,让个人账户基金由真实的资金储备做保障,并将个人账户基金的自主权交由个人管理。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就是要做大,用改革的增量来消化问题的存量,国家鼓励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便是题中之意。一旦有了充足的养老基金储备,借助商业保险中灵活的领取年龄、领取方式设计,弹性退休的目标就能很好实现。这种机制能够很好满足个人差异化的需求,也符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远比用政策手段搞法定退休年龄的一刀切更为合理可行。

(作者单位:太平洋寿险浙江分公司)


延迟退休如何顺利推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6-18

□马惠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5.44%,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上升4.63%。人口老龄化将减少劳动力的供给数量、增加家庭养老负担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压力。

李月敏/制图

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既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经验,更要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延迟退休的话题由来已久,理论的基础和改革的理由都极其充分。依据缴费率=替代率×抚养比公式,在替代率不变的情形下,若不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比快速提高,就要提高缴费率,否则就无法维持基金平衡。因此,延迟退休成为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行做法。通过增加有效劳动力供给,缓和退休金支付压力,适应教育年限、健康水平和就业结构变化,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等。但此项制度为何迟迟未能落地?慎之又慎的决策过程究竟为了哪般?笔者认为,其核心问题在于制度的公平性、社会的承受力。

延迟退休最大受益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工资收入原本就是由财政支付,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减少退休金的支付,但增加工资支付,两项支出此消彼长,财政支出不减反增。广大群众对养老保险双轨制本身就颇有微词,这种延迟退休可能会扩大收入差距,引起新的社会不公。延迟退休还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高职务、高收入的群体可能利用其强势地位和优势,延迟退休,获取更高的收入;收入低、劳动强度大的群体,对延迟退休有很大的抵触情绪。

延迟退休在养老制度上一箭双雕,增加缴费积累,减少养老支出,但对企业而言却是加重负担。随着员工年龄的增大,工资水平、医疗负担等明显增加,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人力成本在增加,削弱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延缓了人员流动性,年轻的员工变相丧失机会,无法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动力。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负担本来就比较重,这种不断向企业转移负担的做法不值得鼓励和推广。

普查数据还显示,我国老年人口质量不断提高,60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669万人,占比13.9%(约510万人)。低龄老年人口大多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身体状况还可以,发挥余热和作用的潜力较大。表面上看,这也为延迟退休做了注脚。但再看另外一组数据,根据教育部预测,2021届高校毕业生总规模预计909万人,同比增加35万,再创历史新高。让更多的年轻人就业,才能够增加优质劳动力供给,让经济社会更加活跃和健康。至于老年人知识价值的实现路径还是应依靠市场机制,毕竟一个真正拥有技术和专业的低龄退休人员,一直都是社会的香饽饽,根本不需要担心余热发挥的问题,还有利于形成良性的就业价值观。

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劳动力供给,延长我国的人口红利。普查结果显示,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8亿人,劳动力人口资源仍然充沛。我国人口平均年龄通过这次普查了解到是38.8岁,总的看依然年富力强。美国最近公布了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平均年龄是38岁,和我国的水平差不多。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丰富源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延迟退休对劳动力资源供给增加有限,更谈不上延长人口红利。

事实上,我国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都是基于“确保当期支付”的理念支撑,延迟退休只是这个理念支撑下的又一制度产物。推行延迟退休,需要完善现行“统账不分、混账管理”的养老金制度;打破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等身份差异带来的制度性差异,建立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加强养老金个人账户管理,做实个人账户。这些根本性制度不改,延迟退休就会争议不断,也只会增加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难度。

随着老龄化程度提高,人口红利逐步向人口负债转化,形成养老金危机,延迟退休制度有一定的效果。若要达到治本的目标,还是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用市场化手段推进弹性退休制度来解决。其核心在于做实做大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个人账户。根据人社部和银保监会的统计数据,2020年底,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99882万人,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为2718万人,参加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88万人。三支柱之间的极度不平衡、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极度不充分,这个局面不改变,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对于第一支柱的个人账户,做实是关键,要改变“统账不分、混账管理”的局面,形成缴费与待遇的激励相容机制,让个人账户基金由真实的资金储备做保障,并将个人账户基金的自主权交由个人管理。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就是要做大,用改革的增量来消化问题的存量,国家鼓励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便是题中之意。一旦有了充足的养老基金储备,借助商业保险中灵活的领取年龄、领取方式设计,弹性退休的目标就能很好实现。这种机制能够很好满足个人差异化的需求,也符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远比用政策手段搞法定退休年龄的一刀切更为合理可行。

(作者单位:太平洋寿险浙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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