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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投资养老”骗局重演

发布时间:2021-08-05 07:36:1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赵泽轩

随着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日益扩大,养老金融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诱发了“投资养老”金融骗局,导致许多老人上当受骗,甚至有人因此自杀。这些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名义故伎重演,实质是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资养老”伎俩多端

一是以“投资养老”为名诈骗养老钱。目前社会上部分“养老项目”被包装成类似理财产品吸引老年人投资,许诺高额投资收益,如果不仔细辨别,则有可能遭遇诸多投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认识不足,打着投资养老、销售老年产品等旗号,经常出现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不断向老年人群灌输金融养老、新型投资等概念。一些不法分子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获得资金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

二是用以房养老名义诈骗老年人资金。一些不法分子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这种“抵押-借贷-理财”方式操作流程多、参与主体乱、投资风险高,本就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所谓“理财产品”很可能是虚假的,实际只是其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而已,往往是“以新还旧”的骗局,最终让消费者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三是以“社保补缴”骗局骗取老年退休资金。根据国家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于是,有些人就盯上了这个需求。这些无良中介声称自己在社保局有关系,可以通过将劳动者劳动关系挂靠在某企业名下,然后利用代办的方式为劳动者补齐社保年限,正常领取保险金。一旦骗取到足够多的资金以后,通常会一走了之。而那些被骗的老年人,只能面对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警惕“投资养老”故伎重演

谨防“投资养老”金融诈骗任重道远。在可预见的将来,各种类型的“投资养老”骗局可能还会故伎重演。无论是子女还是老年人自身,都应该提高自己防骗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安享晚年。

一是要警惕投资风险,不宜有赌博心理而冒险入局。对于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建议老人及家属谨慎甄别养老机构,关注其是否具备相关证件、资产等情况,并对养老服务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切记不要入住和投资未经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谨防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二是要警惕理财风险。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正规机构和正规渠道。建议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非正规机构的疯狂营销揽客行为。而在签订理财合同时,如果合同中出现“分红”“返利”“抵押”“免责”等字眼,尤其要格外小心,不要为“养老项目”高额回报所诱惑。

三是要警惕集资诈骗套路。集资诈骗多有“高利诱惑”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项目,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在交易环节,要注意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对于预付型养老产品,涉及高额预付款的,尤其应当谨慎。

四是要警惕个人信息泄露。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不在空白合同签字。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作者单位:河南西峡农商银行)


警惕“投资养老”骗局重演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8-05

□赵泽轩

随着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日益扩大,养老金融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诱发了“投资养老”金融骗局,导致许多老人上当受骗,甚至有人因此自杀。这些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名义故伎重演,实质是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资养老”伎俩多端

一是以“投资养老”为名诈骗养老钱。目前社会上部分“养老项目”被包装成类似理财产品吸引老年人投资,许诺高额投资收益,如果不仔细辨别,则有可能遭遇诸多投资风险。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认识不足,打着投资养老、销售老年产品等旗号,经常出现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不断向老年人群灌输金融养老、新型投资等概念。一些不法分子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向老年消费者非法筹集资金,获得资金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

二是用以房养老名义诈骗老年人资金。一些不法分子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以房养老”、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这种“抵押-借贷-理财”方式操作流程多、参与主体乱、投资风险高,本就不符合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所谓“理财产品”很可能是虚假的,实际只是其假借国家政策为非法集资活动造势宣传的手段而已,往往是“以新还旧”的骗局,最终让消费者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三是以“社保补缴”骗局骗取老年退休资金。根据国家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于是,有些人就盯上了这个需求。这些无良中介声称自己在社保局有关系,可以通过将劳动者劳动关系挂靠在某企业名下,然后利用代办的方式为劳动者补齐社保年限,正常领取保险金。一旦骗取到足够多的资金以后,通常会一走了之。而那些被骗的老年人,只能面对人财两空的悲惨结局。

警惕“投资养老”故伎重演

谨防“投资养老”金融诈骗任重道远。在可预见的将来,各种类型的“投资养老”骗局可能还会故伎重演。无论是子女还是老年人自身,都应该提高自己防骗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安享晚年。

一是要警惕投资风险,不宜有赌博心理而冒险入局。对于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建议老人及家属谨慎甄别养老机构,关注其是否具备相关证件、资产等情况,并对养老服务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切记不要入住和投资未经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谨防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二是要警惕理财风险。购买理财投资产品应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正规机构和正规渠道。建议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防范不法分子诈骗侵害,警惕非正规机构的疯狂营销揽客行为。而在签订理财合同时,如果合同中出现“分红”“返利”“抵押”“免责”等字眼,尤其要格外小心,不要为“养老项目”高额回报所诱惑。

三是要警惕集资诈骗套路。集资诈骗多有“高利诱惑”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项目,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在交易环节,要注意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对于预付型养老产品,涉及高额预付款的,尤其应当谨慎。

四是要警惕个人信息泄露。在日常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不在空白合同签字。不随意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若发现疑似非法金融活动,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作者单位:河南西峡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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